房購房權轉讓協議書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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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團購房購房權轉讓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房購房權轉讓協議書四篇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就香格里拉人民醫院團購房的認購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香格里拉人民醫院團購房的認購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已充分了解了該團購房的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認購權。該團購房具體狀況如下:

1 、轉讓的團購房認購權座落於香格裏拉縣新城區,具體房型、建築面積尚在設計中。

2 、該團購房均價尚未確定,建成後因樓層及其他因素,實際價格可能會有一定波動,乙方對此可能發生的變化已明知並予以接受。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認購資格轉讓費10000元(大寫:壹萬元)、甲方已交的預交款40000元(大寫:肆萬元)共計50000元(大寫:伍萬元)。

第三條: 今後該房屋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今後交首付款和正式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以開發商通知時間為準,具體選房、抽房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相關事項並負責辦理更名手續。屆時該套房房屋的實際價格,以甲方單位及開發商針對本單位職工對本單位職工公佈的價格為準。屆時若必須以甲方名義付款,則

乙方出資甲方名義支付,甲方必須協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對所購房屋自行承擔風險,甲方不負責任何風險和有關經濟、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購房權屬本人真實、合法取得的權利;保證在該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該房屋及源於該房的任何權益;屆時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選房、交款、更名、過户等必需的購房手續。

第五條:此合同所涉及合同標的僅是購房權利資格,如因開發商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的,甲方不需退還乙方全部轉讓費,由乙方自行向開發商追討。

第六條:雙方配偶對此合同已明知並全部同意合同內容。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若不履行協議相關條款,視為違約。

第七條:本協議為一次性轉讓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 簽章 ) : 乙方 ( 簽章 ) :

簽約日期:年月日

收條

今收到交來認購資格轉讓費10000元(大寫:壹萬元)及七雪花已交的房屋預交款40000元(大寫:肆萬元)共計50000元(大寫:伍萬元)。

特立此據!

收款人:

年 月 日

  篇二:團購房購房權轉讓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在蘭州新區擁有團購房名額一個,自願將該資格有償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的團購名額,參與團購該房屋,甲方與乙方代理人具體溝通協商團購房屋事宜,經三方自願、平等協商,現就團購房資格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位於蘭州新區瑞嶺雅苑(暫定名,具體名稱以開發商最終確定的名稱為準)的房屋團購資格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團購房購房資格轉讓費元(大寫:元),甲方收款付據。

第三條: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取得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房屋團購資格。

第四條:乙方今後交首付款以甲方通知為準,具體選房、抽房事宜由甲方負責,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對所購房屋自行承擔風險,甲方不負責任何風險和有關經濟、法律責任。

第五條:甲方保證其具備出售該房屋團購資格的權利,並保證該協議簽訂後,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將該房屋團購資格轉讓給第三

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贖回該房屋的團購資格。

第六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團購房不能建成使用,甲方應無償退還乙方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即所有與購房有關的費用和購房資格轉讓費。

第七條:乙方參與團購房屋事宜全權委託代理人,代理人與乙方意見表述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與乙方代理人溝通視同為與乙方溝通。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轉讓團購房資格的權利存在瑕疵,造成乙方無法取得該房屋產權證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所有與購房有關的費用和購房資格轉讓費。

二、甲方違反約定將該房屋團購資格轉讓給第三方,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還乙方所有與購房有關的費用和購房資格轉讓費。

三、因乙方未及時足額向開發商繳納購房款,造成乙方無法取得團購房屋所有權,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購房資格轉讓款、前期預付、首付等發生所有購房費用不予退還。

四、因乙方取得房屋使用權後半年內未裝修入住,造成蘭州新區管委會相關部門收回甲方所購房屋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退還購房資格轉讓款、視情退還相關前期預付、首付等發生的購房費用。

五、協議簽訂生效後,乙方若提出放棄該團購房屋的購房資格,乙方發生的購房資格轉讓款、前期預付、首付等發生所有購房費用不予退還。

第九條:特別約定:

一、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即取得該團購房屋的團購資格,該房屋上所有有關政府補貼及其他權利由乙方享有。

二、該房屋需要辦理產權過户時,過户手續費及所有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提供一切相關手續及資料協助乙方辦理,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取得姓名標註為乙方的房地產權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一月內退還乙方所有與購房有關的費用和購房資格轉讓費,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付給利息。

三、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證之前的過渡期內,甲方不得對該房屋主張任何權利,不得進行添附、毀損,也不得進行任何處分。

四、乙方在該團購房團購轉讓協議生效後,無論辦理房地產權證書與否,有權將此房屋出租出售,除蘭州新區管委會有特別要求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撓。甲方應提供一切相關手續及資料協助乙方。

五、本協議生效後,若該房屋因城市規劃再次面臨拆遷安置時,拆遷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以市價漲跌等理由拒絕履行該合同。

七、本協議生效後,乙方購買該房屋,必須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不得以按揭方式購買,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且不承擔

任何責任,購房資格轉讓款及前期預付、首付等發生所有購房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條:本協議為一次性轉讓協議,三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乙方代理人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 簽章 ) :

年 月日

乙方 ( 簽章 ) :乙方代理人( 簽章 ) : 年 月日

  篇三:購房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簽字):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簽字):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就 宜春經濟管委會團購房(B户型) 的購房權(該權屬面積約 145.00 平米)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該購房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費人民幣元),同時支付甲方為該房屋先行墊付的住宅申購意向金人民幣 (¥: 元)<該意向金相關憑證編號為No.〉,其他已交款項: , 合計人民幣(¥: 元),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上述款項。

二、甲方權利:收取乙方給付的購房權轉讓費及要求乙方支付甲方為該房屋先行墊付的住宅申購意向金和其他預付款項。

甲方責任:保證上述購房權屬本人真實、合法取得的權利;保證在該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該房屋及源於該房屋的權益;屆時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選房、交款、更名、過户等必需的購房手續(相關政策允許能夠辦理更名或落成共有人等手續,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聯繫方式變更,甲方及時通知乙方。若因甲方原因未及時通知乙方該物業的相關事宜,造成乙方無法履行此合同,則視為甲方違約。直到乙方取得該套房屋的全部產權為止,甲方的以上相關責任方可完成。

三、乙方權利:交清購房權轉讓費及住宅申購意向金和其他預付款項之後,擁有以甲方名義選購房屋以及房屋所附帶的車位、車庫等附屬設施的權利;獲得甲方積極協助辦理相關房屋手續的權利。

乙方責任:支付所選房屋的購房款、房屋配套費、税費及屆時更名、過户等手續的'所有相關費用;對於以屆時選房規則、條件所選定的實際房屋,必須無條件接受;若購買該房屋必須包含一個車位或車庫,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注:若屆時本車位或車庫是以單位、開發商或相關部門贈送的方式獲得,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若乙方聯繫方式變更,乙方有責任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協助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直到乙方取得該套房屋的全部產權為止,乙方的以上相關責任方可完成。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辦理產權過户之前,乙方不得再將該物業轉讓他人,否則視為違約,將按違約條款支付違約金。

四、由於目前該購房權所屬小區具體房價不明確,甲、乙雙方均達成合意,雙方均不得以日後價格波動為由要求對方重新確定購房權轉讓價格。

五、違約責任

1、此協議簽訂後,甲方若不履行協議相關條款,視為違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全部款項(包括已付轉讓費,購房款及其他相關税費),並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

2、此協議簽訂後,乙方若不履行協議相關條款,視為違約,且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付全部款項(包括已付轉讓費,購房款及其他相關税費),並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

3、在房屋選房、更名、過户等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如不能按時交清房款及手續費等)造成房屋不能

順利選購、更名、過户,甲方不承擔責任,且不退還購房權轉讓費。

4、此協議簽訂生效,見證方不退還信息佣金。

六、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已承諾不得涉及甲方名義辦理房屋產權相關的抵押貸款。

2、屆時該套房屋的實際價格,以甲方單位及開發商針對本單位職工公佈的價格為準。

3、屆時若必須以甲方名義付款,則乙方出資以甲方名義支付,甲方必須協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如日後房屋建成,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乙方所購房屋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5、房屋選購、過户等過程中所產生的購房合同、發票、收據、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鑰匙等所有相關資料物件原件,領取之日即由乙方自行負責保管,屆時乙方出具相關收據給甲方。在乙方最終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前,乙方不得使用署有甲方姓名的任何證件用於任何用途,否則乙方以違約論。

6、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向對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作為附件。甲方還向乙方提供工作證和結婚證的複印件、住宅申購意向金收據和其他已交款項收據原件,屆時乙方出具相關收據給甲方。雙方均不得將以上證件和提供給第三方,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7、雙方約定因國家政策、單位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及時履行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繼續配合乙方取得相關權益。

8、若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動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失效,也不視為雙方違約。按本條解除協議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所付全部款項且不支付利息。

  篇四:購房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簽字):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簽字):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就 宜春經濟管委會團購房(B户型) 的購房權(該權屬面積約 145.00 平米)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該購房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費人民幣元),同時支付甲方為該房屋先行墊付的住宅申購意向金人民幣 (¥: 元)<該意向金相關憑證編號為No.〉,其他已交款項: , 合計人民幣(¥: 元),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上述款項。

二、甲方權利:收取乙方給付的購房權轉讓費及要求乙方支付甲方為該房屋先行墊付的住宅申購意向金和其他預付款項。

甲方責任:保證上述購房權屬本人真實、合法取得的權利;保證在該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該房屋及源於該房屋的權益;屆時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的選房、交款、更名、過户等必需的購房手續(相關政策允許能夠辦理更名或落成共有人等手續,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聯繫方式變更,甲方及時通知乙方。若因甲方原因未及時通知乙方該物業的相關事宜,造成乙方無法履行此合同,則視為甲方違約。直到乙方取得該套房屋的全部產權為止,甲方的以上相關責任方可完成。

三、乙方權利:交清購房權轉讓費及住宅申購意向金和其他預付款項之後,擁有以甲方名義選購房屋以及房屋所附帶的車位、車庫等附屬設施的權利;獲得甲方積極協助辦理相關房屋手續的權利。

乙方責任:支付所選房屋的購房款、房屋配套費、税費及屆時更名、過户等手續的所有相關費用;對於以屆時選房規則、條件所選定的實際房屋,必須無條件接受;若購買該房屋必須包含一個車位或車庫,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注:若屆時本車位或車庫是以單位、開發商或相關部門贈送的方式獲得,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若乙方聯繫方式變更,乙方有責任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協助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直到乙方取得該套房屋的全部產權為止,乙方的以上相關責任方可完成。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辦理產權過户之前,乙方不得再將該物業轉讓他人,否則視為違約,將按違約條款支付違約金。

四、由於目前該購房權所屬小區具體房價不明確,甲、乙雙方均達成合意,雙方均不得以日後價格波動為由要求對方重新確定購房權轉讓價格。

五、違約責任

1、此協議簽訂後,甲方若不履行協議相關條款,視為違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全部款項(包括已付轉讓費,購房款及其他相關税費),並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

2、此協議簽訂後,乙方若不履行協議相關條款,視為違約,且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付全部款項(包括已付轉讓費,購房款及其他相關税費),並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

3、在房屋選房、更名、過户等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如不能按時交清房款及手續費等)造成房屋不能順利選購、更名、過户,甲方不承擔責任,且不退還購房權轉讓費。

4、此協議簽訂生效,見證方不退還信息佣金。

六、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已承諾不得涉及甲方名義辦理房屋產權相關的抵押貸款。

2、屆時該套房屋的實際價格,以甲方單位及開發商針對本單位職工公佈的價格為準。

3、屆時若必須以甲方名義付款,則乙方出資以甲方名義支付,甲方必須協助,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如日後房屋建成,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乙方所購房屋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5、房屋選購、過户等過程中所產生的購房合同、發票、收據、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鑰匙等所有相關資料物件原件,領取之日即由乙方自行負責保管,屆時乙方出具相關收據給甲方。在乙方最終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前,乙方不得使用署有甲方姓名的任何證件用於任何用途,否則乙方以違約論。

6、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向對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作為附件。甲方還向乙方提供工作證和結婚證的複印件、住宅申購意向金收據和其他已交款項收據原件,屆時乙方出具相關收據給甲方。雙方均不得將以上證件和提供給第三方,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7、雙方約定因國家政策、單位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及時履行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繼續配合乙方取得相關權益。

8、若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動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失效,也不視為雙方違約。按本條解除協議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所付全部款項且不支付利息。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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