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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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人:張三,男,出生日期,工作單位,現住址。

離婚協議書注意什麼

協議人:李四,女,出生日期,工作單位,現住址。

張三與李四與×年×月登記離婚,現因雙方感情破裂協議離婚,協議如下:

一、張三與李四離婚。

二、婚生之女張×由李四撫養,張三自離婚之日起每月給付女兒張×撫養費1000元,至其獨立生活時止。張三可每星期六探視女兒一次,時間為早8點至晚8點,由張三自行接送。

三、婚前財產各自所有,詳見清單。

四、共同財產及現有存款5萬元全部歸李四所有,張三可於領取離婚證後3日內將其個人婚前財產、衣物取回,詳見清單。

五、現位於××市××區××路×弄×號×室兩居室一套歸李四所有,李四給付張三房屋折價款10萬元,該房屋貸款由李四自行償還,張三協助李四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相關費用由李四承擔。

六、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

七、張三一次性給付李四生活幫助費30萬元。

上述第五項、七項均於領取離婚證後7日內執行。

協議人: 協議人:

日期: 日期:

附:財產清單

注:

1. 離婚協議無須辦理公證,在離婚手續辦理完結時即可生效。

2. 如一方未履行離婚協議,可經過訴訟程序解決。

3. 如離婚後發現對方隱匿財產,可在發現財產兩年內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4. 雙方婚前、婚後達成的財產協議均有效,可按該協議分割財產。

5. 如果一方或雙方開辦公司,對股東身份、份額的約定要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不能損害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

6. 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的基本生活費、教育費及醫療費,今後如有大額醫療費、教育費等可雙方事先約定,如未約定依法雙方共同負擔,有爭議時可訴訟解決。

7. 離婚後户口遷移可雙方約定遷移時間,訴訟中一般不予解決此問題。

8. 有多份離婚協議的,以最後一份為準。

離婚協議書注意什麼 [篇2]

離婚協議書書寫注意事項:在協議離婚中,離婚協議書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對協議離婚來説,“雙方自願”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而離婚協議書中它不僅應明確是表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同時還應明確雙方離婚後比較重要的問題,如孩子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為雙方日後的平靜生活創造良好基礎。反之,可能會婚雖然離了,但是還有許多遺留問題給雙方帶來麻煩。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由於女方一般對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護自己,同時由於離婚時女方往往由於太傷心、太難過而情緒波動較大,在達成離婚協議時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後追悔的情況。因此,為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避免離婚後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糾紛,建議女性在達成離婚協議前先向有關專業人士諮詢,或者請律師代表自己與男方協商,或者請律師居中調處,在雙方發生爭議時請律師闡述有關法律規定,再由雙方提出自己的意見,然後在律師的幫助下達成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書一旦簽訂,如日後想反悔,想到法院起訴撤銷的難度很大,建議在簽訂離婚協議書時三思。離婚協議書一般要寫三份,其中一份在留存婚姻登記處。

離婚協議書(範本)

男方:李某某,男,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女方:劉某某,女,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雙方於____年__月認識,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男

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户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元給男方。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方於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債務由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__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元給對方(按____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備註:以上離婚協議書是標準版本,各人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加以編輯,未用着的條款可予刪除。

離婚協議書注意什麼 [篇3]

《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即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協議離婚的程序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當事人辦理協議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如果户口已遷入新地址,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户口不在北京的當事人,如果採取協議離婚方式,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三)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情形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離 1

婚登記通知單》,並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服務。

(四)協議離婚需提交的材料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五)簽署離婚協議應注意的事項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所謂"離婚意思表示"即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

所謂"子女撫養"即子女隨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撫養權歸誰。多個子女的,要分別註明。子女跟隨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多少由雙方協商,但必須明確,撫養子女的一方放棄撫養費的也應當註明。

所謂"財產及債務處理"係指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必須明確哪些財產歸誰所有,如有共同債務,則應註明由哪一方承擔,雙方分擔的,應註明哪一方分擔多少。

所謂"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給予經濟上的幫助,以何種方式幫助或幫助多少,應寫明,如不存在該情況,也應註明。

(六)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情形

提示您:所謂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離婚的;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對於以上情形,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程序見訴訟離婚的內容。

(七)離婚協議的反悔

協議離婚後,能否對離婚協議反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時,該解釋第九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我們認為,對於已經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的情形,根據解釋(二)的立法本意,一方面,離婚協議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旦訂立,立約雙方即應當遵守,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另一方面,如果存在欺詐、脅迫的行為而訂立的財產分割協議,為可變更或者可撤銷協議,因此,如果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是受理的,在查明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可變更或者可撤銷協議的法定理由後,法院應當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然該解釋第九條對於在協議離婚時一方隱匿、轉移財產的,實際上也明確了可撤銷、變更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相關條款中所涉及的財產範圍,為離婚協議中明確的財產;對於協議中未涉及的雙方共同財產,均不受此解釋的限制。

對於在未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如何認定離婚協議效力的問題,目前有二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最高院解釋(二)中的"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時所提交 2

的"協議",是已經生效的協議,而不是指在協商離婚事宜過程中籤訂的"離婚協議"。在沒有離婚之前,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的"離婚協議"是附條件協議,沒有離婚,協議就沒有生效,不能作為人民法院作為離婚訴訟中財產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據,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充分參考。

但也有人認為,上述觀點值得商榷。根據最高院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書一經簽訂,即具效力。如果當事人在簽訂協議後不願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訴離婚,並依照離婚協議分割財產。離婚協議書一方面證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另一方面是確認雙方對協議上列明的財產的分割意見,法院應該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八)涉外協議離婚

1、辦理離婚手續的機構

如果是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港、澳、台或外國國籍者,需要到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離婚手續。

2、申辦離婚證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願離婚;

(2)雙方當事人必須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原結婚登記必須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4)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北京市婚姻登記中心申請離婚登記並領取《離婚證》。

3、申辦要提交的材料

(1)北京居民: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本人《結婚證》;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

(2)香港、澳門、台灣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證或者港澳台同胞回鄉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

(3)華僑、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本人的《結婚證》;雙方共同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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