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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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保證人簽署本保證書,保證被在簽證期內時按期離開韓國,如果不能按期離境,保證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按照天津海航樂遊國際旅行社的要求提供各項申請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保證人應依本保證書要求,在韓國旅遊結束後按時離境,如果違反,保證人自願承擔如下保證責任:
1.被保證人無論以何種原因逾期滯留韓國(指本本簽證到期兩週內未歸國),保證人均應承擔被保證人逾期滯留韓國的法律責任;
2.保證人無論以何種原因逾期滯留韓國,天津海航樂遊國際旅行社有權委託韓國合法機構尋找並追回保證人,保證人承擔由此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及懲罰性賠償;
3.被保證人在項目結束兩週內沒有歸國,保證人應當並行賠償天津海航樂遊國際旅行社人民幣十萬元整(即扣留保證金)。
銷籤所需材料(回程登機牌、護照頁出入境章)。
聲明:該《保證書》傳真件、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該《保證書》在客人按期歸國後自動解除。
保證人姓名:
(父)
(母)
保證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