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銷售合作協議書4篇

來源:文萃谷 1.94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銷售合作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銷售合作協議書4篇

銷售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方擁有茶油及相關產品的生產條件,乙方在電子商務渠道開拓有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在平等、互惠的基礎上,雙方就網絡銷售合作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信息、銀行方面的完整印鑑移交給乙方。

3、乙方為甲方提供互聯網上電子商務活動的全面管理服務,包括:

(1)甲方公司的品牌網絡推廣;

(2)網絡銷售渠道的策劃、建設、裝修、陳列、上貨,甲方須提供產品詳細數據包,乙方安排1名全職員工;

(3)日常管理,乙方安排2名全職員工;

(4)店鋪值守(7天×12小時掛號)、銷售,乙方安排8名全職員工;

(5)網絡銷售推廣,乙方安排4名全職員工;

(6)確保在三個月的淘寶試用期內,使淘寶商城店順利通過淘寶測試。

4、甲方應配合的事項包括:

(1)在乙方銷售人員通知甲方發貨(以發貨單為準)後,甲方應配備快遞發貨人員與乙方銷售人員進行溝通,並根據發貨單備貨,按指定的快遞或物流公司,按市場價(即2公斤/單,不超過10元的快遞費標準)及按時(不超過24小時)發貨,同時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開具正式發票隨貨同行,發貨完畢後將快遞單號回傳至乙方銷售人員。

(2)參考乙方對於產品包裝提出的建議,重新設計製作包裝,尤其是糾正其中明顯的錯誤內容;

(3)在財務部門設置對賬人員崗位(可兼職),以便在發貨、對賬、結算等方面與乙方對應人員對接。

(三) 收入結算

1、收入結算:甲方按網絡代理價(見附表1)向乙方提供各種產品,乙方在合同期內產生銷售並確認不會由於甲方的原因而產生退貨的情況下,按網絡代理價和甲方進行結算。

2、結算對象:每日(即“確認發貨日”)所產生的累計銷售金額。

3、結算時間:每日(即“確認發貨日”)後的

甲方提供的賬號。

5、對賬: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雙方的對賬日,由雙方指定人員進行賬目核對,如果發生賬目問題,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6、税費處理:在每一筆網店交易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開具正式發票,由甲方承擔相關税務支出;乙方承擔淘寶網的費用提成(5%)。

(四)成本費用

成本均由乙方承擔,詳見附表2。

(三) 乙方網上銷售的產品均須由甲方合法獲得,保證決不對甲方產品複製、仿製,不得向甲方的競爭對手透露商業機密。

(四) 乙方承諾對用甲方提供的資料和物品,不得用於與提供服務無關的事務上。

(五) 乙方確保服務期間不單方使用甲方任何產品、資金、資料、帳户做與網絡銷售無關的事宜。

(六) 如甲方的產品在託管後一年內出現產品銷量過低等影響利潤的情況,經雙方協商分析後,如果雙方認定是甲方的產品的原因,乙方有權更換託管店鋪所銷售的產品。

(七)乙方承諾在互聯網上所有活動均以合法方式開展。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價格。

(八)乙方可以指定自己的受益人主體,即接收銷售提成的收款方可以是乙方指定的

4、乙方以各種方式破壞甲方品牌形象,導致在搜索引摯的搜索頁面前五頁中,對甲方不利的報道達到6條(由於甲方過失引起的不利報道除外)。

(二)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得到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以控制權發生變更、重大資產重組、經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缺乏原材料等原因終止本合同,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全部履行本合同預期可得的利潤)。

銷售合作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方會員章程,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商品供銷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基本文件乙方必須提供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商標證明、食品衞生許可證、質檢報告等有關證照複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權書。

第二條 專櫃設立

1.甲方商場________________樓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經營品牌系列品種的商品;若乙方商品首次在甲方銷售,須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的商品進場費。

2.乙方承擔專櫃設計、裝修的費用,具體方式為:

1)乙方設計、裝修

2)乙方設計、甲方裝修

3)甲方設計、裝修

4)改造甲方現有設施

3.合同期滿後,專櫃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 結算方式及要求

1.甲方每月按乙方銷售額的_________%作為銷售的利潤提成;

2.為促進商品銷售,乙方應積極因素配合甲方的各類促銷活動,並每月按銷售額的_________%提成作為廣告促銷費用;

3.甲方採用pop機銷售商品,乙方須每月向甲方支付按銷售額的_________%的條形碼製作費;

4.乙方月度保底銷售額、月度保底利潤額(計算方式:當月保底利潤額=當月保底銷售額×[提成扣點+廣告促銷費扣點+條形碼費扣點+電_________%扣點])如下表:……

1)當乙方_________個月實際銷售額超過或等於保底銷售額時,甲方按_________%提成;

2)當乙方_________個月實際銷售額未達到保底銷售額時,乙方應按保底利潤額在_________個月內補齊,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調整乙方商品的經營位置及面積;

3)如乙方連續_________個月未完成計劃保底利潤額或在同類商品銷售中排名後_________位,甲有權提前終止協議。中途停止經營的按實際經營月度結算;

5.乙方累計銷售商品達到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時,乙方給甲方年終返利,返利額為累計銷售額的_________%;

6.甲方在扣除提成及相關費用後,憑乙方_________%的增值税發票,在_________日內將剩餘銷售款支付給乙方。

7.甲、乙雙方的交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對增值税的有關規定,不得借用、冒用第三者的增值税發票,乙方違反本條款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以甲方電腦實際銷售數量和銷售額作為結算依據,訂單不作為結算依據。

第四條 供貨方式及要求

1.乙方所代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及金額等均以甲方的商品訂貨單為準,乙方在接到甲方訂貨單後,須在_______天內將所訂商品送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訂貨單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延期供貨或不能供貨,應在收至訂單後兩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若乙方七日內仍不能將商品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將視為乙方無故不能供貨,甲方有權從乙方當月銷售貨款中扣除不能供貨金額的50%作為違約金,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五條 經營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協議期滿,乙方如想續約,須在協議期滿30天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簽訂新的協議,若未於期限內提出續約申請,則協議自行終止。

3.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能撤櫃。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撤而擅自撤櫃或終止協議,須自撤櫃或終止本協議之日起到本協議期滿之日,按本協議規定的保底利潤分成方法賠償甲方。

(四)商場管理

1.乙方須遵守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除甲方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在營業時間內停止營業;

2.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場或專櫃內隨意展示任何廣告、佈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項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否則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商品,乙方承擔商品在商場的一切風險。對於該商品非因甲方員工的故意過失行為等引起的損失,甲方不負責任;

5.協議有效期內,若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停止營業,不得擅自將本協議的權利義務或專櫃轉讓轉租於第三者,或與第三者合作經營該專櫃以及參與其它有損甲方權益的事宜,違反此規定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6.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收銀,截留銷貨款或將批發移至甲方商場外進行,甲方可處以十至百倍的罰款,乙方應承擔5000元---10000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超出乙方及甲方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及利用專櫃進行非法或違規經營,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後果,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如因乙方提供的商品發生變質或包裝不良及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滯銷,乙方應當無條件接受甲方退貨要求,退貨款及退貨費用從貨款中扣除,貨款不足抵扣的,乙方應補齊不足部分,如有發生其它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9.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受僱人的行為造成甲方商場結構、設備及其它有關財務或商場其它專櫃蒙受損失時,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10.乙方應服從甲方因商場經營結構和佈局的變動所所作的一切調整;

第八條 協議變更、解除和終止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除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外,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有關條款經雙方協議無效,將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2.凡因執行本合同或本合員有關事宜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聲明:為了維護供應商的權益,乙方不得請甲方員工吃飯或娛樂,也不得給予甲方員工任何形式的饋贈。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甲方人員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乙方借錢、借物或在商場間調貨,如有發生,視為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銷售合作協議書 篇3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美容美髮店事務。

第二條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3、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財務、會計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餘利潤

銷售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xxx集團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本戰略合作協議由上列各方於鑑於:

1、XX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是國內領先的XX產品(或服務)供應商。

2、x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銷售磁條卡、智能卡、智能卡終端接口產品、校園系統集成、髮卡系統及設備、安全認證產品等,向顧客提供該產品最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決方案,業務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園、電子政務、高速公路等領域。

3、雙方都擁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銷售通路和客户資源,雙方產品具有較強的互補性和兼容性。

故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的規則等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雙方希望通過建立密切、長久及融洽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充分發揮各自網絡和業務特點,在業務捆綁、市場營銷、產業推動等多個領域開展強強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促進雙方產品與服務的延伸和發展。第二條合作領域雙方一致同意致力於在以下產品或服務領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1、

2、

第三條合作內容雙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資源和專業技術及經驗為基礎,在前述產品或服務領域的宣傳推廣、產品開發與支持、客户服務、網絡支持、信息轉接等方面進行廣泛合作,共同開拓市場。

1、雙方認同對方為核心戰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開展業務創新和市場宣傳合作,共同策劃組織市場營銷活動。

2、雙方同意將對方的公司信息鏈接到自己網站的“合作伙伴”欄目中,並在一切可能的宣傳渠道,如展會、網站、分支機構、新聞發佈會等,加入對對方的產品與服務的宣傳推廣。

3、雙方相互給予產品與服務支持和優惠待遇。某公司向xx公司提供xx公司所需要的xx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產品(或服務)。產品(或服務),;。年月日在市訂立。

4、雙方在現有優勢業務間開展合作,將雙方的產品或服務設計成豐富的捆綁組合,並通過產品或服務的組合或捆綁,為客户提供個性化增值服務。對方新開發的產品或服務,雙方均享有優先合作權。

5、雙方在市場營銷中相互支持,實現資源互換。一方接洽的項目需要另一方產品或服務配合時,應優先考慮跟戰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對各自獲知的招標項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戰略合作伙伴的產品或服務,並根據客户需求,以產品或服務的組合或捆綁的方式共同投標,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務,以實現客户資源的共享。

6、一方對於從市場或客户獲知的有關另一方產品或服務的信息予以及時的反饋,互相推進產品或服務的改良。7、為提升雙方的市場競爭力,雙方開展人才交叉培訓合作。

第四條溝通渠道

1、為保證雙方合作的暢通以及信息的適時交流,雙方成立協調小組,負責溝通、聯絡等日常事務。l協調小組的組成:l協調小組的職責:

2、對於具體合作項目,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成立項目組,負責具體合作項目的運作。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本戰略合作關係不改變雙方各自的獨立地位和隸屬關係。雙方均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以各自的名義經營並對外承擔責任。

2、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從屬或代理關係。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或處分另一方的權益,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雙方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署協議。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認為並且對外稱其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義對外作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雙方的產品與服務均具有相對的獨立性。雙方均以各自的名義向客户提供產品或服務,並對各自的產品或服務引起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第六條知識產權

1、雙方對各自持有的專利、商標、版權、技術祕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權與使用權,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導致上述知識產權的共享。未經一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認為基於本合作協議而對另一方的知識產權享有任何權益。

2、相互協作開展保護知識產權的合作。一方獲悉的任何侵犯戰略合作伙伴知識產權的行為,應適時告知另一方。

第七條保密

任何一方對因在合作期間知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於合作期內以及合作終止後,只要該信息未成為公眾信息,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該商業祕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給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業用途,否則,應賠償由此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作期限

1、雙方致力於建立一個長期的戰略合作關係,在雙方認為已無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時,經協商一致可終止本協議。

2、雙方同意終止本合作協議時,仍應繼續履行合作期內簽訂的各項目協議或協議,直至協議或協議履行完結或經訂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第九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無自身過錯的情況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盡一切努力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且應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5日內通知對方並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法律適用本協議的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合作期間雙方發生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第十二條陳述和保證

12.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2.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集團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十四條補充與變更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協議附件

15.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5.1.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15.1.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5.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權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七條後繼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

通知

18.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8.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8.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協議的解釋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條生效條件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xx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xx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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