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環境保護教育基地合作協議書範文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良好的合作關係,為有效開展國小生環境保護教育(以下簡稱“國小環教”)活動,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協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安徽農業大學“綠色家園”環保志願者協會於合肥市琥珀國小建立國小環教基地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作項目
(一)合作項目:安徽農業大學“綠色家園”環保志願者協會國小生環境保護教育基地。
(二)合作時間:長期合作。
二、合作內容: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小生環境保護教育基地場所。
(二)甲方協助乙方開展國小生環境保護教育活動。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權利:
甲方與乙方合作建立“安徽農業大學‘綠色家園’環保志願者協會國小生環境保護教育基地”,從協議簽訂之日起 ,甲方在乙方建立
環教基地;
甲方可在乙方學校門口進行掛牌(內容:安徽農業大學“綠色家園”環保志願者協會國小環教基地),可明確對外説明乙方場地為甲方的國小環教基地;
每期國小環教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2、義務:
甲方通過國小環教活動協助乙方提高國小生對環境的認識,增強國小生對環境保護的責任感;
甲方國小環教活動每個月需定期舉辦一次,時間暫定為每月第一個星期三下午;
甲方作為活動主辦單位,每期活動由甲方策劃、籌備及組織開展,甲方保證每期活動各項工作穩步有序開展,並在活動過程中與乙方保持溝通。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權利:
乙方有權向甲方瞭解國小環教活動進度,甲方必須作如實反映;
乙方有權在突發情況下對甲方國小環教活動做及時調整;
乙方開展其他類似國小環教活動可邀請甲方參加,甲方協助乙方提高國小生對環境的`認識,增強國小生對環境保護的責任感。
2、義務:
乙方需為甲方提供每期國小環教活動場所,並組織安排國小生有序參加;
四、爭議條款
本協議長期有效,協議經雙方簽訂後,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協議,如需解除協議,需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解除;
在執行過程中,如果雙方因不可預測的因素導致雙方之間產生一切可能爭論、異議和糾紛均可經雙方協商解決。
五、附則
本協議共三頁(不含封面),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或以協議補充方式解決。
六、附件:
安徽農業大學“綠色家園”環保志願者協會國小環教活動方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