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駕駛員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81W

按照《高新區車輛管理規定》《高新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車輛管理規定》我們將帶頭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現公開承諾如下:

鄉鎮駕駛員承諾書

1.遵守工作制度,服從統一調度。不私自出車,不相互推諉,確保工作用車需要。

2.恪守職業道德,做到文明行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急躁冒失,不酒後駕車,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不佔道行車,不亂拉警報,不違規鳴笛,不疲勞駕駛。

3.自覺愛護車輛,保證行車安全。始終把行車安全作為根本要求,加強車輛保養和檢查,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發現故障及時報告、及時排除、及時維修,絕不心存僥倖,絕不帶故障行駛,確保車況良好、行車安全。

4.保持車容整潔,提升乘車環境。堅持服務與衞生同步改善、品位與形象同步提高,車輛外表不劃不碰,經常清理車內車外衞生,提供乾淨整潔的乘車環境。

5. 非執行公務導致車輛損壞,物件丟失,違章罰款,由我負責。

車輛:冀hu3403

承諾人:

年 月 日

駕駛員公開承諾書==

生命的重要意義讓我改變了對安全工作重新認識,尤其是安全駕駛的態度發生了改變。從“領導要我安全”變成了“我要我安全”。為了我安全、家庭幸福、單位興旺,作為駕駛員的我公開承諾如下:

1.遵守工作制度,服從統一調度。堅持遵章守時,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勤,忠於職守,勤奮務實,不怕吃苦。有事履行請假手續,不私自出車,不外借車輛,不相互推諉,確保工作用車需要。

2.恪守職業道德,做到文明行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急躁冒失,不酒後駕車,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不佔道行車,不違規鳴笛,不疲勞駕駛。

3.自覺愛護車輛,保證行車安全。始終把行車安全作為根本要求,加強車輛保養和檢查,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發現故障及時報告、及時排除、及時維修,絕不心存僥倖,絕不帶故障行駛,確保車況良好、行車安全。

4.保持車容整潔,提升乘車環境。堅持服務與衞生同步改善,車輛外表不劃不碰,車內不亂扔亂掛,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不亂丟垃圾,經常清理車內車外衞生,提供乾淨整潔的環境。

5.加強自身修養,增強服務意識。注重養成良好的'工作、生活習慣,做到衣着端莊整潔、舉止大方得體、講話文明禮貌、待人謙虛隨和、服務規範細緻、駕駛小心謹慎,不在車內吸煙、大聲喧譁。

讓我們攜起手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示範文明出行,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共同營造和維護安全、暢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環境。

承諾人:

日 期:

機動車駕駛員承諾書

我叫 ,系 (單位)職工(居民),我現持有 型機動車駕駛證。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做到文明行車、安全駕駛,我鄭重承諾:

1、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加強職業道德修養,提高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2、刻苦鑽研駕駛技術,學習安全駕駛經驗,遵守操作規程,車輛做到定期保養及維護,保證車容、車況良好,行車途中自覺做到不吸煙,不接打手機,不將車輛交由無機動車駕駛證人員駕駛,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按要求辦齊車輛的行駛證及保險,按規定參加年檢。

4、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民警指揮,支持交通民警執法,發生違章要依法接受處理,發生交通事故時,第一時間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及時報警。

5、認真執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自覺做到不佔道行駛、不強行超車,不搶紅燈、不超速、不逆向行駛、不開故障車、不酒後駕車。

6、通過交叉路口、繁華路段、轉彎一級學校附近時,自覺將車速控制在安全範圍內,坡道路段不空擋滑行

7、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騎摩托車要帶頭盔,即使小車要系安全帶,車內要有滅火器材。

8、工作時間不隨便外出,嚴守工作崗位。

對以上承諾,我若有違反:1、自願接受公安機關相應處罰。2、發生交通事故時,我及所有的親屬服從公安交-警部門的裁定,並承擔相應責任,與單位無任何關係。

單 位( 蓋 章 ):

承諾人(簽字蓋章):

2015年8月24日

駕駛員交通安全承諾書

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願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為準則。

二、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核。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在無任務時,要在車隊待命,做到堅守崗位、服從領導、聽從分配、隨叫隨到,因故外出經領導同意,保證雷厲風行、令行禁止,不推諉扯皮。

五、在動用車輛時,嚴格執行報告、登記制度。事前必須經領導批准,返回後,及時按照規定登記出車情況。

六、絕不做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車、野蠻駕駛、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調頭等違章行為,保證行車安全。

七、要對車輛負責,嚴格遵守有關公司車輛專人駕駛規定,絕不將所駕駛車輛交給非司機駕駛或未經單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駕駛車輛的,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辦理好車輛交接手續後,方可交車。

八、嚴格執行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所駕駛車輛使用完畢後必須停放在單位院內,嚴禁車輛在外過夜,除特殊原因外,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在外停放。

九、愛護車輛,對車輛按規定進行保養、清潔,發現故障及時報告、及時維修、及時排除,不帶病上路。

對以上承諾,若有違犯,甘願接受公司依制度作出的處理決定。觸犯法律法規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一切後果由個人自負。

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單位負責人簽章: 承諾駕駛員簽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本《承諾書》一式二份,駕駛員,單位各留一份,駕駛員必須熟記《承諾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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