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轉讓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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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瓶車轉讓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電瓶車轉讓協議書(3篇)

電瓶車轉讓協議書1

為了明確電動車轉讓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車主 將 電動車,車牌號: ,車架號: 轉讓給乙方,雙方同意成交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

二、該車在 年 月 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該車自交車之日起即 年 月 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經濟糾紛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因過户手續困難,該車不辦理過户手續,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蓋章後生效,若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電瓶車轉讓協議書2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藍色於___月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交易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 該電瓶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損壞、維護修理或被盜)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三) 該電瓶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購車方(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售車方(甲方)無關;

(四) 該電瓶車在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之前,售車方(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購車方(乙方)無關;

(五) 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時間: : : ,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售車方(甲方)簽字: 購車方(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瓶車轉讓協議書3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現將______________車轉讓於買受人。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1、該電動車目前已行駛14000公里,車況已由買受人認可,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2、該電動車轉讓後出現的一切問題(維護修理或被盜等)與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3、該電動車轉讓後,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無關。

4、該電動車轉讓後,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無關。

5、協議規定該電動車只能買受人本人使用,買受人不得轉賣(轉借)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備用。

本協議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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