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畢業生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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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

注會畢業生承諾書

所在大學(學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本人是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此次參加2015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時暫未領到畢業證書。本人承諾在各省級考辦規定的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期間,憑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報名交費確認表,到報考地的省級考辦辦理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後再下載打印准考證

第二次報名資格審核時,如未能取得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書未能通過教育部學信網認證,本人同意此次考試報名作廢,並自願放棄已繳納的考試報名費。

因本人原因,本年度已報名但未能參加考試的,下一年度考試報名時,同意視同新考生報名。

教務處(學生處)蓋章:

聯繫電話:

承諾人:

年 月 日

2015年應屆畢業生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承諾書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

所在大學(學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本人是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準備參加2015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在考試報名期間暫未領到畢業證書。

本人承諾,完成網上預報名後,在相關省級考辦報名簡章規定的期限內,持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預報名信息表和本承諾書,到報考所在地方考辦辦理現場資格審核,完成交費手續;並在報名簡章規定的期限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錄入本人的畢業證書編號,由財政部考辦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認證。未能取得畢業證書、未按期錄入畢業證書編號,或畢業證書未能通過學歷認證的,本人同意此次考試報名作廢(下一年度考試為首次報名),並自願放棄已繳納的考試報名費。

教務處(學生處)蓋章:

聯繫電話:

承諾人:

年 月 日

2015年應屆畢業生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承諾書(歐洲考區)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

所在大學(學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本人是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準備參加2015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在考試報名期間暫未領到畢業證書。

本人承諾,完成網上預報名後,在報名簡章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交費手續;並在報名簡章規定的期限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錄入本人的.畢業證書編號並將畢業證書掃描件發送到#url#郵箱。未能取得畢業證書、未按期錄入畢業證書編號,或畢業證書未能通過學歷認證的,本人同意此次考試報名作廢(下一年度考試為首次報名),並自願放棄已繳納的考試報名費。

電子信箱:

聯繫電話:

承諾人:

年 月 日

2015應屆畢業生CPA考試報名承諾書

本人是全日制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根據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有關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規定,在報名確認時,須提交學歷證書原件。本次報名時暫未領到畢業證書,本人承諾,在2011年7月1日至9日期間,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和《2011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到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指定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核,驗證合格後方可取得准考證。

屆時如未能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原考試報名作廢,考試報名費用不再要求退還。

此外,如本人本年度未能進行資格確認,下一次考試報名時,視同新考生考試報名,須按規定時間和地點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及《網上預報名檔案管理表》重新進行報考資格確認,並申請消除數據庫中應屆畢業生標記。

本《承諾書》需要學校蓋章,以證明是全日制應屆大專以上畢業學歷。

學校意見: 承諾人:

學校簽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應屆生注會報名承諾書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

所在大學(學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本人是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此次參加

2012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時暫未領到學歷證書。本人承諾在各省級考辦規定的第二次現場資格審核期間,憑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個人報名信息表到報考地的省級考辦辦理報名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後再下載打印准考證。

報名資格審核時,如未能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原件,本人

同意此次考試報名作廢,放棄已繳納的考試報名費。

因本人原因,本年度已報名但未能參加考試的,下一年度考

試報名時,同意視同新考生報名。

學生處(或有學籍證明的部門)蓋章:

聯繫人電話:

承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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