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免責承諾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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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承諾書 篇1

據編號為“的《地下管道工程合同》(以下稱“合同”) 簽發的。

【精選】免責承諾書3篇

致:中國成達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稱“成達”)

我們特此無條件且

不可撤銷地向成達保證:我們在執行工作過程中,在各方面均已遵守並已促使我們的全部職工、代理人和分包商均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法規;及並不存在對任何第三方的、產生於或涉及合同項下的工作產品或工作履行的損失、傷亡或損害責任。

如果因我們按合同從事的工作所引起的或附帶的任何損失、傷亡或損害而對成達或成達的任何股東、管理人員、僱員、代表或顧問提起任何訴訟、行動、法律或行政程序、索償、要求、損害賠償、處罰、罰款、費用或開支 (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費用和開支)我們特此承諾向成達或成達的任何股東、管理人員、僱員、代表或顧問提供無條件賠償,並保障其免受損害。

如果任何第三方向成達提出任何此種索償,我們在收到成達有關該等索償的通知後,將立即對該等索償承擔全部抗辯責任,並應完全負責支付全部有關費用、開支、和解款項、裁決款項及其他款項。對於成功向成達提出的索償或由成達解決的索償,我們應最遲在收到

成達通知後十(10)天內,對索償或和解金額承擔支付責任,或向成達補償全部該等付款額,包括與此有關的費用和開支。

本免責保證書自我們簽署之日生效,並對於任何在簽署之日起三 (3) 年內收到的索償或通知均為有效。

施工承包商名稱及印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免責承諾書 篇2

為了進一步規範貴州省愛心志願者出行公益活動,豐富業餘生活,使每一個出行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特制定以下免責條款:

一、公益之家是一個非經營性的愛心公益組織,沒有任何人是專職的工作人員,每次出行活動的'發起、聯繫、組織都是熱心公益人的義務工作,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而組織的非營利性活動。在參與者自願參加與自願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由於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由侵權人對此承擔完全賠償。活動的組織方和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出行公益公益活動存在很多不可預見的危險,道路行駛、活動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己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參加者應當積極主動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和自己承擔後果,不牽扯參與活動的組織方和組織者和其他同行人員;如因個人身體素質的原因致身體健康出現問題,亦同上述條款。

三、出行一切活動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本人自行獨立承擔;

四、出行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也由自己承擔;

五、所有出行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六、出行活動的參加者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週歲的,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組織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代他(她)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組織者和參與者同樣不承擔;

七、所有參與者均應該詳細提供自己真實的姓名及年齡,並確定自己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外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與民事義務,凡未如實提供上述信息者,活動一經加入。均視為認同上述條款並遵照執行。

八、所有參與者對志願者愛心公益出行活動的參與都是完全自願的,參與者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自簽名之時該約定生效。

九、所有參加活動者經簽名確認,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我承諾:自願參加本次活動,同意以上全部條款,沒有任何異議。

承諾人簽名:

年月日

免責承諾書 篇3

為了確保公司生產秩序和本人家屬的生命安全,我願意根據公司的規定照看好家屬,決不出現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秩序和造成危害家屬生命安全的事情,如有違反,願承擔全部責任,現作如下聲明:

1、 家屬任何時間不進入生產車間及辦公區域。如發現在以上場所出現,本人願意接受公司任何形式的處罰。 2、 本人如需帶家屬入住,須事先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請,確認簽字後方可攜帶家屬入住。如拒絕簽字或未提出

申請,私自攜帶家屬入住者,以及攜帶不符合資格的家屬入住者,一經發現將取消乙方住宿資格。

3、 家屬入住宿舍,本人負有全部的照顧責任,出現任何意外或事故,均由本人自行承擔責任,除因公司承租房

屋或購置設備本身的故障造成本人家屬的傷害,公司可協助員工對房屋承租方或設備供應商進行索賠外,公司概不負責。

A、如家屬有摔傷、壓傷、碰傷、砸傷等人身事故傷害,其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B、因用電原因發生安全事故的由本人負責;

C、如家屬之間發生互相打架、糾紛等事件,本人願意承擔責任,與公司無關; D、如小孩(家屬)獨自在宿舍及其他場所玩耍發生事故,本人願意接受公司處罰; 4、本人應主動對親屬進行提醒和教育,使其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5、本人家屬入住宿舍後,應遵守以下基本住宿規定:

A、愛護宿舍區內的一切設施和物品,不得損壞,如有丟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

B、自覺維護宿舍區的整潔、衞生,不得往窗外傾倒污水,丟棄雜物;嚴禁隨地吐痰,小孩不得隨地便溺; C、在宿舍樓及公共區域內嚴禁大聲喧鬧,以免影響到員工的正常休息; D、嚴禁在宿舍區內燃放煙火炮竹或進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6、本人應主動告知其家屬公司制定的宿舍管理規定(包含上述第四條基本規定),並要求本人家屬嚴格遵守,且本人負有對其家屬的督導責任。

7、如本人家屬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經公司管理人員勸導後仍再犯者,公司將取消本人家屬的住宿資格。本人應在公司通知搬離的當日內使其家屬無條件配合搬離,否則公司有權一併取消本人的住宿資格;

8、本人如因生活需要購置用電類或用氣體類家用設備的,應經公司行政部審驗登記後使用,否則,一經發現,公司有權收回,並作出相應處罰。

9、如違反以上條款所造成本人家屬(他人或小孩)傷害的,本人願承擔一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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