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來源:文萃谷 1.38W

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 20xx第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第九十六條、第一百十一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現指派我所 律師前往你處會見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請予安排。

特此函告

xx律師事務所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