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承諾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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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森林資源,建設我們美好的生態家園,大力倡導“護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基本國策,為森林防火安全盡一份責任,獻一份力量,特承諾如下:

森林防火承諾書範文

一、從今天做起,從現在做起,積極主動參加學校組織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識教育活動,通過森林防火知識課、講座、板報、廣播等活動的學習,樹立保護生態環境、愛護森林資源的意識,增強防火意識和本領。

二、嚴格遵守學校制訂的保護森林公約,不在林區或林區邊緣玩火、燃放煙花爆竹;不進入林區參與上墳燒香、燒紙等封建迷信活動;不毀壞林木;不參與火災撲救等危險行動;發現森林火災和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自己要及時勸阻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三、積極參與“小手牽大手、爭當綠色小衞士”為主題的教育活動,主動向家長宣傳防火警示語,並用防火警示語提醒家長,使家長自覺地投入到愛護森林、保護生態安全的`隊伍中來,勸説並制止家長進入林區吸煙、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爆竹,積極參與“爭當綠色小衞士”徵文演講活動,營造保護森林資源安全的良好氛圍。

承諾學生(簽字):

承諾學生家長(簽字):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森林防火保證書

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作為一名學生,我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保證不玩火、不帶火種進山玩耍。發現火災迅速報告大人或撥打火警電話119。保證不參與撲火。

2、不燃放煙花爆竹。

3、上墳不燒紙,不燒田埂。

4、不在野外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5、爐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爐灰完全熄滅後再傾倒。

6、愛護學校的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

7、校內不使用明火照明,不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8、不玩弄電器設備。不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9、發現有人玩火我會上前制止。

以上幾條若有違反,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完全責任。

保證人:

家長簽名:

清水鄉四合完小 2012年11月20日

森林防火職責保證書

春冬季是火災多發季節,為切實增強森林防火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保護國家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縣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實際,根據縣委、縣政府統一佈署,就防火工作簽定如下責任書:

1、各學校要針對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嚴峻形勢,加強對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組織一次主題教育活動,開展以學習《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的專題教育活動。

2、日常教學活動中,自覺地把護林防火的各項具體要求引進校園,引進課堂,不斷提升學生的護林防火意識。

3、學校要與教師、學生簽訂防火工作責任書,尤其班主任要充分響應號召,利用週會、晨會、版報等多種形式,迅速地對全班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求廣大學生在星期天或放假期間(要做到堅決杜絕野外玩火、用火,不帶火種,不私自進山,不出任何安全事故。並要求廣大學生自覺當好護林防火宣傳員,做好家長的防火教育工作。

5、凡是違反上述規定,並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災事故的責任人,將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解除騁約的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給予相應的法律制裁。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森林火災,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萬載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第1號令的要求,特制訂鵝峯鄉護林防火員職責:

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

2、刷新保護好本村內的森林防火宣傳標語、標示牌等。

3、對本村內的重點人員(精神病患者、聾、啞、痴呆人員)進行重點看管、教育。

4、森林防火戒嚴期,嚴格執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嚴禁在林旁山邊燒田塍、燒土坎、燒火土灰,發現情況,及時制止,對出現上述情況,護林防火員可對當事人罰款500,野外用火罰沒所得可提取10%作護林防火員工作經費。對形成火警和火災的要及時向鄉林政辦彙報,並協助林政辦依法查處。

5、森林防火員晴天每天上午9至11時,篩鑼一次,併到較高地方觀察本村內有無起煙、冒火情況,確實把事故苗頭控制在萌芽狀態。

6、護林防火員每月工資150元,時間從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止。

7、鄉政府將加強對護林防火員的嚴格管理,鄉林辦實施對全鄉的護林防火員進行工作督查。每發現一起野外用火,未造成損失的,扣工資10元,發生一次火警、火災,在5畝以上,扣工資50元,6至50畝以內,扣工資100元,50畝以上,扣工資150元。

8、護林防火員每月30日實行例會制度,彙報當月護林防火工作情況。

森林防火安全承諾書

森林是人類生存的綠色屏障、農業的保姆、水利的源泉,具有經濟、社會、生態三大效益。火災是森林的大敵,會使艱辛培育了幾十年的森林毀一旦,嚴重危及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森林防火是全民應盡的義務,讓我們牢牢記住教訓,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爭當森林防火的楷模。並做到:

1、嚴禁上學和放學途中玩火、燒枯草枯葉、燒蜂窩、燒火驅蟻,造成森林火災,追究監護人員責任。

2、嚴禁借郊遊、踏青名義上山野炊、吸煙等,造成森林火災,追究監護人員相關責任。

3、節假日期間上山遊玩等,不要玩火,引起火災追究監護人員相關責任。 4、清明冬至上山祭祖,不要燒紙,提倡文明祭拜。

5、燃放煙花鞭炮時要注意不要對着山上引發森林火災,引起火災追究監護人員相關責任。

6、要積極勸阻父母、親人在高森林火險等級天氣,不要帶火種上山,不在林區吸煙,燒荒積肥,燒田埂草等行為,發生森林火災,追究監護人員相關責任。

7、積極宣傳森林防火,在上學、放學途中呼喊森林防火宣傳口號。

8、發現森林火災,及明勸阻家人在確保安全形勢下,積極救火,避免損失擴大。

承諾宣言:我承諾嚴格遵守森林防火安全守則,保護森林資源!

政教處 2015-3-12

學生森林防火保證書範文

為了保證森林防火安全,按照學校防火的要求,為防止火災發生,保證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我保證做到:

1.、保證不玩火、不攜帶火種,沒有家長的陪同,不私自進入林區玩耍。發現火災迅速撥報告家長或打火警電話119。發生火災一律不參與撲火。

2、勸阻家人上墳不燒紙,不燒田埂。

3、不在野外燒廢紙雜物,不將火種倒入或扔進垃圾道內。

4、 不燃放煙花爆竹。

5、 愛護消防設施,不隨便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

6、不要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7、離家或睡覺前要檢查電器具是否斷電,燃氣閥門是否關閉,明火是否熄滅。

8、不玩弄電器設備。不利用電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9、發現燃氣泄漏,要迅速關閉氣源閥門,打開門窗通風,切勿觸動電器開關和使用明火,並迅速通知專業維修部門來處理。

10、不在重要通道口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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