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銷售合作協議

來源:文萃谷 1.75W

甲方:

區域銷售合作協議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友好、精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盛世天城項目的廣告全案策劃、推廣、分銷推廣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雙方職責

(1)甲方應為乙方進行盛世天城房產項目開展廣告策劃、設計工作、分銷推廣提供必要的配合、協調服務,包括提供相關資料,提出相關要求,以及參與共同討論相關方案並審核,提出修改意見與建議。

(2)乙方作為甲方盛世天城房產項目的廣告承包方,應將本項目的策劃、設計工作置於重要位置,全力配合甲方的市場推廣進行相關的廣告策劃、設計和分銷推廣等工作。甲方須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管理、建議、評價。控制雙方合作事宜的質量、成本、進度;評價乙方的業績、成效、信譽。

(3)乙方為甲方指定在浙江區域分銷唯一代理商,通過乙方分銷成功銷售

房源,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費用;

二、信息傳遞

1、甲乙雙方的信息傳遞儘量做到文件化、書面化,有些需要當面提交的文件資料,須安排相關人員及時送達。

2、甲乙雙方的信息一旦發生傳遞,須及時傳達本方內的相關責任人員。

三、服務內容:參見附件《萬合[房產項目內容(附件)]》

四、費用結算與支付辦法

1、策劃費用結算與支付辦法

(1)甲方委託乙方全案策劃、設計服務費為人民幣陸拾萬元/年整。(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駐場服務,則上述服務費用調整為捌拾萬元整/年)

(2)如果房交會(房地產展示會)的布展與現場施工、樓書等廣告宣傳品的印刷和製作、户外廣告的製作、甲方相關活動(來自#url#)的現場佈置和施工等業務由乙方承攬,則相關製作和印刷費用由甲方審定後,由甲方專項支付,不屬服務費範疇。

2、支付時間

(1)甲方委託乙方的全案策劃、設計服務費,待協議簽定後支付服務費的為人民幣壹拾捌萬元整,餘下的服務費在每季度第三個月底前按時支付,每季度各支付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其中最後一季度的服務費為人民幣陸萬元整。

(2)對於第四條第1款第(2)點情況,可考慮預付一部分款額,餘額則待該業務完成合格後予以全部支付。

3、分銷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1)分銷推廣渠道,乙方根據自身專業素質,提供甲方針對性推廣渠道選擇,由甲方確定最終推廣方式,相關合同談判及簽訂均由甲方和對方完成,乙方做好相關輔助工作;

(2)在銷售前甲乙雙方確定相應房源的底價作為銷售的最低底價;乙方不得低於底價進行銷售;

(3)通過分銷渠道成功銷售的房源(含且不僅包含所有浙江區域客户購買房源),代理費用按照總銷金額的1.5%計提,溢價部分按照三七分成;

(4)甲方安排項目地簽約方式的,客户異地簽約相關費用由甲方解決;或甲

方到客户現場統一進行簽約。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時、保質完成各自的職責,任何一方不得無故拖延,否則按違約處理,違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須恪守協議,不得中途擅自毀約,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甲乙若逾期不支付約定費用給乙方,乙方有權解除協議,並由甲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未按要求完成甲方委託的業務事項或逾期完成甲方委託事項的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

六、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期限為壹年,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協議屆滿後,若甲方需要乙方繼續為其服務的,則雙方另外協商服務費用,另擬協議。

2、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計劃安排,將甲方的委託事項置於優秀的地位,不得因其他業務而影響雙方合作事項的完成。

七、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開户銀行:

帳號:

地址:

電話:

郵編:

區域銷售合作協議 [篇2]

經銷商合作協議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協議項目

乙方向甲方授權為 市 ,甲方在乙方指定區市內經銷系列產品,甲方負責該區域內的產品銷售。

第二條 協議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年月 日開始到 年月 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聯合協作經營。協議續約時間為4月1日。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

1、甲方權利

1.1、享有在為 市 區域系列產品的專賣權。

1.2、當甲方達到乙方相關優惠條件的要求後,甲方享有優惠權。

2、乙方權利

2.1、為實施營銷策劃,有營銷方案決定權利和價格體系決定權。

2.2、銷售客户的查詢權。

2.3、限定甲方經銷區域的指定權。

2.4、對甲方經營活動的監督權。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1、甲方義務:

1.1、甲方必須在乙方指定區域內經銷相關產品;不得在規定的區域以外,從事經銷活動;涉及項目工程的按報備制實行。雙方報備後乙方不得跨越甲方進行與工程需方直接或間接交易。

1.2、甲方必須執行乙方制定的價格體系、營銷模式、銷售政策及制度。

1.3、甲方不得做有損乙方利益和形象的事。

1.4、無條件支持並參與乙方在甲方區域內的促銷活動。

2、乙方義務:

2.1、向甲方提供已經具備的用於銷售方面的各種宣傳資料以及定期市場營銷的專業培訓。

2.2、協助甲方開拓本地市場並及時處理在銷售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3、應隨時將對合同產品所做的一切改進以及新開發產品通知甲方。

2.4、應及時將乙方將要進行的廣告、促銷活動通知甲方。

2.5、協調和控制其他經銷商,避免竄貨損害甲方利益。

2.6、應及時將甲方區域諮詢客户通知甲方。

第五條 激勵條款

甲方按乙方要求條件下經銷時,根據相關情況享有如下優惠條款:

1、乙方按相關標準為甲方提供專賣店樣品支持,支持採購比例為8折。

2、市場成長期,甲方超額完成當年乙方基本銷售額後,甲方享有超額返利。

3、甲方接到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必須提供相關工程合同的證明材料、

時,可享受工程優惠折扣。工程項目計不計入基本銷售額,不參與返利計算。

4、凡促銷產品和優等級以下產品均不享受折扣優惠,計入基本銷售額。

5、乙方除正常廣告投放外,根據甲方銷售情況酌情給予本地廣告以及促銷活動支持。

6、乙方每年終將對銷售業績突出的經銷商進行表彰獎勵。

第六條 約束條款

甲方在乙方授權經銷期限內受如下條款的約束:

1、甲方應向乙方採購 萬元(大寫:)樣品,以保證乙方價格體系、營銷模式及制度、店面形象以及樣品的統一性、完整性。當甲方違反保證項中之任意一項時,乙方有權處以甲方一千元以上的罰款。

2、甲方經銷的系列產品,最低銷售額不得低於年銷售額,低於該金額時不享有超額返利。

3、甲方連續一年未完成銷售任務時,乙方有權取消其經銷商資格。如因乙方支持方面原因,甲方有權終止該合同。

4、甲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取消甲方經銷商資格;觸犯法律時,乙方將追究甲方相應法律責任:

4.1、故意毀損乙方聲譽形象的。

4.2、不執行乙方控制價格,亂定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

4.3、對消費者態度蠻橫,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4、對乙方有欺騙、欺詐行為的;

4.5、故意拖欠乙方貨款一週以上的;

4.6、消費者投訴率超過15%的(投訴率=被投訴次數/總投訴次數)。

第七條 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款清出貨的原則"。

2、業務聯繫中甲方憑傳真向乙方下訂單,(乙方進行雙方溝通後的訂單製圖,工程單除外出圖時間不得超出48小時) ,雙方對訂單和圖紙簽字確認, 訂單生效日為甲方支付(訂單總額30%)訂金當日,甲方支付總金額之30%,乙方安排生產;乙方的產品生產週期按雙方簽訂的訂單合同裏生產週期確認,甲方應將貨款付清後乙方出貨,由雙方商談的託運部承運。 因乙方問題導致發貨週期超期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訂單金額的2%/天;因甲方問題導致發貨週期超期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賠償訂單金額的2%/天。

4、在雙方合作期內,甲方完成乙方要求的市場銷售額目標,可享受乙方銷售額目標返利;乙方給甲方進行年度返利結算,結算日期為協議年度日止,銷售額目標年遞增30%,返利方式如下:

2015年-2015年達銷售額 萬元(不含税),返利為 %

2015年-2015年萬部分,返利為 %

2015年-2015年超萬達萬部分,返利為 %

2015年-2015年超萬以上部分,返利為%

第八條 質量問題

乙方各類產品,應確保質量。凡在拆包後發現產品內在品質問題,由甲方按《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和法定時間三天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採取措施補救或退貨。其運輸費用概由乙方負責。如屬超過法定時間三天或甲方收貨後保管不善、應由甲方負責。因福建到長沙的途中運輸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協調物流公司的相關事宜,非自然因素(長沙到目的地途中運輸不當、搬運不當、使用不當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退(換)產品,乙方負責配合甲方解決產品維修的相關事宜。

第九條 甲方經銷乙方產品,並承接工程者因甲方施工不當引起的任何質量問題,與乙方無關。

第十條 乙方每年召開銷售會議和新產品介紹會及培訓施工人員,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派員參加。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為違約;如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3、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並應賠償對方的其他經濟損失。

4、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按《經濟合同法》執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訴諸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郵政編號: 郵政編號: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銀行帳户: 銀行帳户:

簽字蓋章 ?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區域銷售合作協議 [篇3]

為落實《_________》,加強_________區域內藥品監督稽查工作的協查聯動,加大對跨省區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活動的打擊力度,促進_________區域醫藥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經各方協商一致,決定本着區域合作、協查聯動、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的宗旨,開展_________藥品監督稽查合作,並就有關事項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在本協議框架內,_________各級食品藥品監管稽查機構都是合作的參與者和執行者,都有落實本協議所列各條款及_________食品藥品監管合作聯席會議決定的有關事項的義務和權利。

第二條 _________食品藥品監管稽查機構共同組成_________藥品監督稽查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由_________省區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稽查機構負責人輪流擔任主任委員。主任委員所在省區自動成為值勤省區。

確定主任委員原則上與承辦當年_________區域食品藥品監管合作聯席會議的省(區)同步,其餘_________省區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稽查機構負責人為副主任委員,_________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機構負責人為委員會成員。

第三條 建立委員會聯絡員制度。_________省區食品藥品監管稽查機構分別指定1名總聯絡員並組成總聯絡員辦公室,日常工作依託委員會主任委員所在的省(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省(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的稽查機構負責人自動成為聯絡員並實行本轄區負責制,由總聯絡員負責_________省(區)聯絡員的日常管理。

第四條 省區之間的日常聯絡工作由總聯絡員負責,主要包括:及時通報聯絡員人事變動等信息;及時通報本區域的稽查執法情況;及時協調跨省區的稽查執法工作;完成委員會交辦的有關事項等。為提高區域稽查合作的效能,除跨省區查辦案件需向_________省(區)的總聯絡員局面備案外,各省區聯絡員之間可以直接溝通交流,及時核查通報有關情況。

第五條 建立_________省區案件協查聯動機制。_________省區實行統一的案件受理、接辦和轉辦制度,對於_________省區內發生的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案件,舉報人可以就近向其中一個省級食品藥品監管稽查機構舉報。受理舉報的單位無權處理的,應當及時把案件轉交給有關省區處理。對跨省區的案件協查,無論電函委託或直接派員調查等方式,有關省區均應給予密切配合、優先安排,協查結果各自送上級總聯絡員書面備案。

(一)對電函委託協查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回覆;

(二)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稽查機構跨省區辦案的,經向其上級和調查對象所在地的總聯絡員備案後,可以向調查對象所在地的聯絡員提出協助,聯絡員所在稽查機構應予以密切配合,優先提供人員、食宿、交通、技術、取證等方面的便利和幫助;

(三)對需要當地公安機關配合的,協查方應當積極聯繫並給予支持;

(四)對鄰近省邊界接壤的縣市之間的稽查執法,在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界追蹤並要求當選聯絡員聯動協查;但查處案件後應及時將有關情況一併向雙方總聯絡員書面備案。

(五)合作區域內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稽查機構之間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工作,被委託方必須按委託方要求及時送達,並按時將回執和結果反饋給委託方。

第六條 建立_________省區大案要案查處聯動機制。對在_________區域內涉及到跨省區並有可能造成嚴重危害或重大影響,需要緊急控制的藥品、醫療器械案件,應當立即啟動大案要案查處聯動機制。首發省區應當及時知會涉案省區的總聯絡員,涉案省區的總聯絡員應當立即通知各自的聯絡員展開調查,並應當及時將調查處理情況在區域內予以通報。

第七條 建立_________省區信息溝通機制。建立_________省區共享的稽查信息化數據庫,形成區域內協調、統一、規範的信息收集、整理、發佈、儲存系統,及時溝通、交流、共享以下信息:

(一)各省區出台的有關政策、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二)各省區稽查動態以及查處藥品、醫療器械重大違法案件的有關情況;

(三)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抽驗工作情況和質量公告等;

(四)其他有關信息。

第八條 委員會每年第四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接任主任委員的單位負責召集、接待和主持。會議的主要內容是:總結當年藥品監督稽查合作的情況;交流各自轄區的有關工作情況,研究分析工作動向;協調解決區域合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擬定下年度合作計劃、專項行動工作計劃及實施細節等。

每年召開全體會議前,接任主任委員的單位的總聯絡員應當召集各省區總聯絡員,提前商討和確定全體會議的主題及相關事項,協調組織籌備和接待工作。

委員會首次全體會議由_________省食品藥品監管稽查機構承辦。

第九條 全體會議及日常工作有關的經費安排,按《_________》確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條 在_________食品藥品監管合作框架內,本協議如需修改或增加內容,由各省區總聯絡員收集意見、綜合協調並提交所在單位審核後,送全體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條 本協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簽署。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各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

區域銷售合作協議 [篇4]

深圳皮氏門窗有限公司同意經銷商自願在指定地區經銷“pes皮氏”品牌系列產品,雙方一切相 關行為均須依從本協議的條款事項辦理,嚴格執行。

一、協議雙方名稱及地址

合同編號:簽約地址: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此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均須給予對方有關業務的通知,包括地址、電話的變更等,接受方也必須從速回復。

二、經銷期間,雙方承諾

1、乙方:

1.1、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營運成本的基礎上,以公平、公 正、有序的態度和途徑營造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1.2、保護甲方所有知識產權,統一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1.3、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在授權區域市場不得經營與甲方品牌產品有任何競爭關係的其 它品牌及產品。

1.4、“pes皮氏”門窗產品價格體系,包括出廠價、指導零售價等的制定權及發佈權均在甲方,乙方享 受甲方的加盟供貨價。

1.5、乙方應嚴格保證其員工遵守保密協議條款,如發現員工泄密、私自轉讓甲方的技術、專利侵權等損 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乙方應協助甲方採取相應措施,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及經濟賠償。

1.6、乙方在協議期間不能經銷任何“pes皮氏”品牌以外的產品。

1.7、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按本協議的規定,接受甲方專賣的各項制度和管理。

2、甲方:

2.1、為保證“pes皮氏”門窗連鎖專賣店的統一性,根據甲方系統要求,對乙方店面的裝修設計裝潢、 店面招牌及室內佈置等,甲方有修改權和建議權,乙方應依甲方修改意見進行實施和考慮。

2.2、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產品市場銷售價格方案,甲方有建議權和提供參考指 導權。

2.3、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狀況、產品銷售、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檢查核對。

2.4、甲方負責對乙方免費提供一定的宣傳資料和相關材料。

2.5、甲方負責不斷開發系列新產品,並及時向乙方提供,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2.6、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區域銷售保護,在指定區域內按乙方要求及時供貨。

2.7、甲方對乙方技術、業務、安裝、維修等人員有專業知識培訓輔導的責任。

三、銷售區域:

指定經銷商地區:省 市市場, 面積平米

期限:生效日期:年月日

終止日期:年月日

一般條列:

一、範圍及時間

1、在乙方接受的前提下,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區域內銷售產品;如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接受指定區域以外的訂單。乙方如果在指定地區以外銷售產品,甲方有權視情況要求,要求乙方就侵權地區經銷賠償甲方損失。

2、協議一經雙方代表簽署,即日生效。甲方在15天內發給乙方指定地區經銷商授權書。

二、產品

1、皮氏門窗僅銷售“pes皮氏”系列品牌產品,以及今後根據市場需求及技術發展狀況,不斷開發新的“pes”系列產品。

三、產品的購進及配送

1、訂單:

乙方須按照“深圳皮氏門窗系列產品標準訂單”訂貨,乙方向甲方下單時,必須通過傳真或互聯網將產品型號、款式、顏色、五金等相關資料傳送到甲方銷售部,並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方可生效(任何口頭訂貨均屬無效)。

2、訂單變更:

在訂單交付過程中,如乙方對訂單內容中的標準產品提出修改,應以書面形式在原訂單發出當天內發出更改通知,如超過一天,則甲方有權不予更改;需甲方加款式的非標鋁合金門、窗、以及其它產品,乙方需在甲方生產之前提出更改,甲方一經生產,則該訂單不得更改,如乙方非改不可,甲方即可向乙方收取由此而產生的合理費用。

3、交貨週期:

3.1、正常生產交貨週期為15—30天;其他的情況視其產品種類而確定具體交貨日期。

3.2、交貨週期均以貨款定金到達甲方帳户之日起開始計算。

3.3、貨款定金按該批產品的出廠總價值的50%收取,餘款在發貨前付清。

四、交貨、驗收:

1、甲方將貨物送到乙方發貨的運輸公司,運費由乙方承擔。

2、產品驗收標準為廠標,驗收方法貨到驗收;如發現問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收到貨物的當天須檢查產品的數量及質量,如發現問題應在當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貨物完整無缺;如有貨物缺失並經證實是甲方造成的,甲方在接到書面通知後2天內補發所缺物品,或經雙方協商後在下次發貨中補齊;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貨物殘缺與玻璃損壞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除甲方所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和由甲方的過失造成貨物的殘缺外,甲方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退換貨;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將貨物退回,甲方將不予乙方以任何補貼和賠償。

五、價格:

1、定價:產品價格參見全國分銷商統一價格表

2、價格變動:因市場、原材料等因素髮生變動,造成甲方經營成本變動,甲方有權調整產品出廠價格和零售價格,價格調整時,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每次付款應匯入甲方指定賬户,如乙方未付款造成生產延期和延長約定交貨時間,甲方概不負責。

2、為了使生產快捷、發貨準時,甲方提議乙方預留部分款項在甲方賬內。

3、乙方必須拒絕甲方的任何人員,利用公務之便,提出私借費用、現金結算貨款等要求,否則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甲方領導同意的除外)。

七、乙方責任:

1、嚴格執行甲方產品的價格以及政策,方能獲得甲方的商號、商標、系統及其經營管理策略、營銷模式的使用權,以確保該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2、做好產品的售後服務工作,包括處理消費者投訴、突發事件等,以及由此引起的相應訴訟和其他糾紛,儘快妥善處理,以避免和減少對“pes皮氏”品牌的負面影響,並將情況及時報告甲方,以獲得甲方的支持和協助。

3、完整保存客户資料,經銷期限內,甲方有權查詢其客户資料,經銷結束時,乙方必須將客户資料無償的複製給甲方。

4、配合甲方做好區域市場的調研工作,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期提供當地的市場反饋情況,以便甲方更好的把握當地市場,做出更好的指導辦法,以利於乙方的銷售。

5、配合甲方做好區域市場的推廣和宣傳工作。

6、遵守甲方市場管理規定,乙方對甲方的一切產品及技術資料和文件有保密的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和提供使用。

7、乙方在未取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私自跨越區域銷售產品。

八、甲方支持方案:

為深度推廣“pes皮氏”品牌,提升“pes皮氏”產品的市場的競爭力,加速渠道建設和發展,加深同加盟經銷商之間的互惠互利的合作,望遵循以下條款:

1、加盟條件:經銷商加盟皮氏門窗有限公司需暫交加盟費2萬元整,此款項在乙方的進貨額(兩年內)達到300萬元整時,甲方分批次返還乙方(三個月內返還完畢)或經乙方同意直接衝抵貨款。

2、樣板支持:乙方上樣板三款以下不享受甲方任何折扣優惠,按甲方全國統一經銷商價格供應;三款以上方可享受經銷價9折優惠;專賣店的可享受經銷價7折優惠。

3、返點支持:乙方在一年度內的進貨總額達到150萬元整人民幣時,甲方返點2%,作為對乙方的鼓勵;乙方在一年度內的進貨總額達到180萬元整人民幣時,甲方返點2.5%;乙方在一年度內的進貨總額達到210萬元整人民幣時,甲方返點3%;乙方在一年度內的進貨總額達到240萬元整人民幣時,甲方返點3.5%;以此類推至510萬元整人民幣時,甲方返點8%為止,以後再增加的進貨總額不再增加返點,均以8%返點;返點的款項甲方分批次返還乙方(六個月內返還完畢)或經乙方同意直接衝抵貨款。另外,樣板、五金、玻璃、包裝箱不計入進貨總額內。關於以上返點,甲方純粹為了銷售和鼓勵乙方而為,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4、廣告支持:乙方若加盟為專賣店,甲方前期可免費提供店面裝修施工圖、效果圖,公司統一廣告宣傳,公司logo標牌、店面銷售人員名片、銷售工服2套、售後工服2套等。

5、經銷商若在前期安裝或技術方面需要甲方指導,甲方可免費派一人上門指導,但往返車費、吃住費用均由經銷商統一安排,實報實銷,謝絕議價。

九、保密:

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也不能將甲方熟悉、瞭解到的產品轉送到其它廠仿效,否則甲方將有權馬上取消乙方經銷資格,並視其嚴重程度向乙方索賠。

十、經銷商的延期及變更:

1、協議期滿前一個月,若經雙方同意,可變更或續簽協議,如雙方續簽協議時,甲方有變更原有協議有關條款的權利(此變更為全國統一性的)。

2、經銷期滿後若不再續約,本協議自動失效。

3、乙方在經銷期內不得將經銷權擅自轉讓給第三方,但可向甲方推薦,經甲方審核並書面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協議(原協議自動失效)。

4、乙方專賣店在公司考評中,若不合格者,甲方有權不予簽訂續約合同(以公司的考核標準為依據)。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不允許以甲方的樣品進行銷售,否則視為違約行為。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技術,另行開設工廠,生產類似的產品。

3、甲方在合同期間內,應保證乙方的經營權益,按照甲方的區域保護政策及與乙方協定的區域保護約定銷售。

4、遇到不可抵抗力因素(如自然事件、地震、火災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十二、協議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時,甲方可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1.1、乙方違反甲方專賣店各項管理制度。

1.2、乙方違反甲方推廣規定。

1.3、乙方違反甲方價格管理政策,嚴重擾亂甲方終止本協議。

1.4、乙方其他任何違背協議和附件的行為。

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在收到甲方書面整改通知6個工作日內又尚未改善的,協議即行終止,由於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而使協議終止,一切後果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三、若雙方發生任何爭執,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經協商仍未解決,由人民法院裁決,協議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法院,該人民法院裁決為最終結果。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皮氏門窗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518117 郵編:

日期: 日期:

區域銷售合作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共同發展原則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總則

1、乙方自願申請作為 品牌系列產品的 地區 縣(市) 渠道特約經銷商,並同意接受甲方的有關經銷規定。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執行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產品價格政策

1、乙方應按統一的供貨價向甲方結算貨款;

2、提貨方式:款到發貨,不接收承兑匯票。

3、乙方須遵守甲方制定的統一零售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調整零售價格,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四、訂貨及獎勵等約定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將首批貨款人民幣匯入甲方指定帳户,逾期______天未交足前述款項,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有權對該地區繼續徵召特約經銷商。

2、乙方進貨,應提前_____天填寫書面申請單或電話通知,並詳細準確填寫相關產品訂貨單,經甲方確認後,乙方必須在 日內把貨款匯入甲方帳户,甲方將按照雙方協議的發貨時間發出貨物(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使甲方不能保證供貨期或乙方不能按時交納貨款的情況除外)。

3、若乙方嚴格地履行合同和遵守甲方有關經銷規定,乙方完成甲方制定的季度(一個完整季度)銷售回款任務,則甲方於次月按乙方上季度銷售回款額的 給予等值貨物或現金或其他形式獎勵(獎勵貨物或現金或其

4、若乙方嚴格地履行合同和遵守甲方有關經銷規定,全年(一個完整年度)從甲方進貨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大寫 ),甲方根據乙方銷售回款,按乙方在該全年與甲方實際結算貨款總額的 予以等值貨物或現金或其他形式獎勵(獎勵貨物或現金或其他形式獎勵由甲方決定,獎勵的貨物按該貨物的供貨價格計算金額)。

5、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甲方有權決定不給予乙方相關的獎勵。

五、銷售地點約定

乙方必須在甲方授權的銷售區域、銷售渠道內、銷售終端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經甲方授權的銷售區域或銷售渠道或其他終端供貨或銷貨(即竄貨),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查看乙方的賬目確認竄貨的數量和竄貨渠道,乙方應立即收回竄貨產品,並對甲方進行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按實際竄貨數量乘以產品零售價的2至5倍計算),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及不給乙方任何返利等獎勵。

六、費用支持

1、乙方經銷甲方產品所需要的進場費、條碼費等以及用於產品終端促銷的端架費、堆頭費(tg)、海報費(dm)、陳列費、促銷管理費、促銷人員費用等費用,在取得甲方書面確認同意後由甲方承擔(未取得甲方書面確認同意的任何費用,甲方概不負責)。除此之外,乙方與商場、超市的其它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可依據書面確認書及相應發票原件在代支該筆費時的次月20號前到甲方處報銷結算。

七、交貨地及運費

交貨地點為 省 市(縣) (地點),甲方在合理期限內將貨物運達交貨地點,到達該交貨地點前的運雜費用由甲方承擔,到達該交貨地點後的一切運雜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八、產品驗收

1、乙方須在甲方的“送貨單”上加蓋收貨專用章或指定收貨人簽收,乙方應當場對產品進行檢查驗收,乙方驗收入庫後,甲方不再承擔破損責任。如驗收入庫時發現破損產品,乙方須在收到貨後的三日內向甲方提出異議,並提供具體數量、規格、金額、破損原因之説明。乙方指定的收貨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住址 ),電話: 。如果乙方變更收貨人的,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當場對產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產品品種、包裝外觀、含量、數量、規格、質量等,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色澤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三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3、 乙方在甲方的送貨單上蓋上乙方印章或乙方指定收貨人簽字,表示乙方收到甲方產品並驗收合格,甲方不再承擔破損短少責任。

4、運輸途中殘損產品處理規定;

(1)、乙方在簽收時應該拒收貨外包裝破損或明顯短少的貨物;

(2)、乙方務必在貨品到達時在收貨回執上註明由於殘損而拒收的產品規格和數量,並立即將簽收單或承運商的證明傳真至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註明殘損的簽收單或承運商證明之傳真後,經與運輸公司核實無誤後,將開具紅單,衝減乙方應收款;、

(4)、貨到乙方倉庫三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異議,甲方視乙方收訖無誤。

九、貨物管理

1、乙方應加強倉庫管理,做到先入庫產品先出庫銷售,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產品積壓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貨物運送至合同交貨地後視為已交付,交付後貨物由乙方承擔該貨物管理、經營及因此產生的風險責任。甲方派駐乙方的業務代表不負責接貨,送貨及代收貨款,如乙方要求甲方人員替乙方接貨、鋪貨和收取貨款,由此產生的任何糾紛,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甲方權力與義務

1、有處置乙方違反市場規範問題的權利;對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直接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

2、有核定地區零售價的權利;對乙方的經營有諮詢、督察權。

3、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銷售方案的權利。

4向乙方提供合法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產品檢測報告。

5、協助並督促乙方在合同指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和銷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場支持,與乙方共同制定區域

銷售計劃。

6、甲方有權自行決定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圖片在內的廣告宣傳資料。

7、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質量合格產品。

8、做好乙方各種費用核報工作。

十一、乙方權力與義務

1、在銷售中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可向甲方申請退貨或調整貨品,經甲方確認同意申請後在一週內予以辦理;因產品顏色、型號等原因導致不適銷的,在規定的時間內確保所進的甲方貨物不污、不損、包裝完整,不影響二次銷售的,經甲方確認後一律可以退換。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應向甲方提供產品上市一切手續的義務,如工商、税務、衞生等相關部門的一切手續。

3、對甲方產品情況、經營情況、市場情報、市場拓展策略、供貨價格、銷售政策、產品宣傳、廣告促銷活動方案等一系列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

4、有維護“小草屋”、“秀家”品牌及企業形象的義務。。

5、享有甲方後續產品的優先經銷權。

6、乙方須在協議生效之日起兩個月內將“小草屋”系列產品、“秀家”牌系列產品鋪上本協議及附件所約定的所有終端的櫃枱,進行上櫃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未能鋪貨的其餘終端網點另招經銷商或自行安排供貨上櫃銷售。

7、準確及時地向甲方傳達包括庫存、銷量、分銷商經營狀況及經營網絡在內的有關市場動態信息。

8、乙方若不在雙方約定時間內將貨物供入本協議約定給乙方銷售的終端,或不符合甲方的市場計劃,則甲方有權對本協議終端另擇經銷商。

9、合作終止時,未銷售的“小草屋”牌系列產品、“秀家”牌系列產品存留貨物不得轉售第三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全部退回甲方或甲方要求的其他方式處理。

10、乙方嚴格的履行合同至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十二、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退、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2、甲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原因,使產品發錯地點或接貨人的,甲方除應按合同的規定交付貨物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4、因甲方過錯未在合理期限內交貨的,以逾期交貨部分的貨值為基數,按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給乙方,並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實際損失。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出具指定收貨人的授權委託書給甲方的,乙方任一工作人員的收貨視為系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對乙方工作人員簽字但未加蓋乙方印章的收貨單視為合格簽收。乙方變更收貨地點而未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承擔延期交貨責任及變更收貨地點而產生的運費。乙方變更指定收貨人而未提交變更授權委託書給甲方,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乙方不得經營、銷售侵犯甲方“小草屋”、“秀家”等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如有違反,每發現一盒,

應向甲方賠付人民幣 元。

3、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乙方如錯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甲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相關價格政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調整相關價格政策,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沒收市場保證金、取消乙方經銷權和終止合作,並承擔因低價銷貨產生的一切後果和相關責任。

5、乙方不得低價銷貨,如發現乙方有低價銷貨現象,一經核實,乙方必須對甲方進行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按實際低價銷貨數量乘以統一零售價的5至10倍計算),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四、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1、乙方經營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假冒偽劣產品或包裝侵權的產品或跨渠道或跨區域銷售。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支付貨款。

3、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情況,經甲方認定為性質嚴重的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十六、附則

1、甲乙雙方的任何的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協議為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若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4、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經辦人:

經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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