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文彙總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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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份合作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份合作協議書範文彙總7篇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1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丙:,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地板項目,總投資為15——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元。

第二條: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塑膠地板項目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每年塑膠地板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九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投資項目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天。

第十一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二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塑膠地板項目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編號:

乙方: 身份證編號:

丙方: 身份證編號:

丁方: 身份證編號:

在公平自願前提下,甲乙丙丁四人願意共同經營金平縣北極星網絡會所網吧。在共同經營網吧過程中約定並遵守如下條款。

一、資金及股份分紅

1.四人共同出資68萬元整(大寫:陸拾捌萬元整)

每人出資17萬元整(大寫:壹拾染萬元整)

2.出資人每人佔總股份25%,所佔之股份不得轉讓或轉借他人,網吧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盈虧(包括網吧證)由股東按所佔股份承當。

3.網吧經營中所產生盈利資金,在股東過半數表決前提下才可以進行分紅,如半數股東表決定需要再投入資金進行網吧整改保證網吧正常經營時,餘下股東不得私下進行資金分紅處理。

4.在網吧正常經營合作兩年時間內,任何一個單一股東不得提出撤股,撤出資金,或把股份進行私下處理並破壞網吧正常經營。

5.網吧證及網吧場地(包括電腦設備)屬甲乙丙丁四個股東所有,任何人無權擅自處理。

二、經營及管理

1.甲方在網吧正常開業後擔任網吧經營管理及一切相關日常活動(如人事變動,網吧正常運作、衞生、水電、網絡正常通訊、機器

故障處理及網吧一切相關事務),甲方在網吧開業後需要保證在網吧出現任何問題後能在一小時內趕到網吧進行及時處理相關問題。

2.乙方與丙方保證網吧開業後每個月其中一方有五天時間對網吧進行同等管理並對甲方提供一切相關技術支持。

3.丁方為共同出資人,不參與管理,只參與分紅,但丁方有權力在任何時間由乙方或丙方協助查看網吧帳目及經營狀況。

4.在網吧出現甲方無法解決故障及問題時(網吧已無法正常經營)乙方或丙方需要在二十四小時內由一方及時趕到網吧幫助甲方解決問題。

5.甲方、乙方、丙方每個月由網吧支出一百五十元來往車費,甲方住宿租房費用由網吧承當。

6.甲方需要在24小時內將前一天營業收入款存入指定銀行農業銀行6228 4536 1000 0657 717(如遇停電等特殊情況可以壓後一天進行,甲方需要在帳本上進行註明)。

7.除股東其他任何個人或直系親屬無權參與網吧管理及建議。

8.甲方每天在網吧工作時間不得低於8小時,人流高峯時段必須在網吧內對員工進行調度管理。每月休息時間外本人不得離開金平縣城。

甲方: 身份證編號: 日期:

乙方: 身份證編號: 日期:

丙方: 身份證編號: 日期:

丁方: 身份證編號: 日期: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概況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2、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4、責任承擔: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 股權結構

1、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為法人、社會公眾。

2、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3、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4、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股份公司成立後擬在國內二級市場發行約_________萬股,具體數額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6、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四條 股份類別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時設定為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五條 發起人認繳數額、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第六條 其他出資

合同各方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_________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摺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條 繳付時間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設立股份公司後_________日內,應由註冊會計師對股份公司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以確認各方對股份公司的投資額及持股比例,並由股份公司向各方發給出資證明。

第八條 籌備委員會

(一)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二)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繫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三)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四)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九條 組織機構

1、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

2、股份公司設立董事會,由_________董事組成。

3、股份公司設立監事會,由_________監事組成。

4、股份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條 發起人的權利

1、共同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並發表意見;

3、當其他發起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各發起人即成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

5、各方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發起人和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發起人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股份公司設立活動,任何發起人不得以發起設立公司為名從事非法活動;

2、應及時提供為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註冊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證明,為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各發起人作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承擔發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發起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當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6、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應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並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股份公司成立後,列入股份公司的費用。

第十三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製作。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閲。

5、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願或不能作為股份公司發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變更類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經其他發起人同意,該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可免除該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雙方的出資應於年月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元(大寫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盈餘,乙方享有%盈餘。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債務,乙方承擔%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義務:乙擁有權限:義務: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着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職責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註冊資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職責。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 拾 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我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

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就應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下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職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職責。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狀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帶給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狀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狀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羣眾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資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為中間人所留。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6

為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全體合夥人同意訂立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夥企業的名稱:XX市XX區XX建材經營部;

經營場所地址:XX市XX區XX路XX號;

第二條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合夥目的:合夥人應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守法經營、依法納税、努力實現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批發零售XXXX、XXXX;

製造加工XXXX、XXXX。

第三條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X年。

第四條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XX 住所:(按身份證地址填寫)

XX 住所:(按身份證地址填寫)

第五條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夥人姓名 出資金額 出資方式

XX XX萬元人民幣 (貨幣)

XX XX萬元人民幣 (貨幣)

各合夥人應在本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付所認繳的出資額。

第六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利潤分配:合夥企業應依法履行納税義務。

税後利潤應當提取法定的“三金”,餘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給合夥人;

虧損分擔:合夥企業出現虧損或債務,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合夥人對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七條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一、二選其一)

(一)

各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全體合夥人委託——————(1名或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但有權監督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帳簿。

合夥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除外)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二)

各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的執行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可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

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帳簿。

合夥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除外)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入夥與退夥: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夥

合夥企業在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合夥人退夥的,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按約定比例分擔虧損。

第九條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合夥企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應當解散;

合夥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條違約責任: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給合夥企業或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補充合夥協議。本協議未規定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7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淘寶網店百樂家居,主要經營保温飯盒保温杯、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十五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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