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物招領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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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制度

失物招領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遺失物品及失物招領的管理,維護失主的權益,進一步弘揚拾金不昧的精神,營造温馨和諧的環境。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此制度。

1.失物招領處地點:客運站值班站長室

2.失物招領處值班時間:每天 上午:8:30-12:00 下午: 3:00-17:30

3.值班要求:

⑴值班工作人員必須如實做好登記工作,如有人上交拾物應做好登記、保存;如有人認領物品,須格外謹慎,以防冒領、錯領和重領。

⑵值班時應注意保持辦公室衞生,愛惜辦公物品如桌椅、記錄本、筆紙、工作證和鑰匙等。所有東西用完後都要歸位,擺放整齊。更重要的是保護好上交的物品。

4.儲存制度:

⑴物品儲存前要仔細檢查其是否完好無損, 並做好記錄工作後存放到專用的失物存放櫃。

⑵發現有物品丟失、損壞、黴變,應及時處理並上報。 ⑶所有物品如有人為毀壞,責任人員應主動賠償,不得推卸

責任。

⑷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帶回私用。

5.登記制度:

⑴所有表格應認真填寫,要求筆跡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隨意塗改,不得遺漏事項;登記失物時需貼好編號,以便查找。

⑵填寫認領表格表時應仔細查看其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以防冒領、誤領和重領。

6.獎懲制度:

⑴對冒領、挪用、侵吞、損毀失物的,除返還原物或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處分,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⑵對於多次拾物並主動上交的駕駛員或單次拾獲物品貴重者,本公司將及時張貼紅榜對其進行全公司通報表揚。

⑶對於故意冒領和重領的失主一經查出本公司將上報公安局處理。

二、失物招領流程

1.拾物接收

⑴拾到失物的駕駛員將失物交至質量服務部,值班人員協助其填寫登記表。

⑵值班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對交回本公司拾物做好圖片留存記錄。

⑶接收到的失物,由值班人員存放。

2.失物認領

當工作人員確定領取人所描敍的失物特徵與失物登記表上的信息相符後,需讓領取人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或駕駛證)辦理認領手續,工作人員核實無誤後將原物歸還失主,失主在確認物品無損壞後填寫失物領取表即可。

三、注意事項

1.工作人員在認領過程中應本着認真負責、無私奉獻的精神,認真確認失物與登記表描述的特徵是否相符,以防出現差錯。

2.當拾物內有提示失主身份的物品時,應主動與失主取得聯繫。

3.在確認失物是否屬於認領人時,值班人員應注意態度及用語,小心謹慎,做到細心但不苛刻。

4.注意失物的保管,存放失物的櫃子不用時須鎖好。 四、其他

1.本規定的執行情況,由公司客運站主管負責檢查。 2.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由辦公室主管負責解釋。

**總公司

失物招領管理規定 [篇2]

出租車公司失物招領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

為加強振興公司對遺失物品及失物招領的管理,維護失主的'權益,進一步弘揚拾金不昧的精神,營造温馨和諧的環境。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此制度。

1、失物招領處地點:

2、失物招領處值班時間:週一到週五每天 上午:8:30-12:30 下午:2:30-17:00

3、值班要求:

⑴值班工作人員必須如實做好登記工作, 如有人上交拾物應做好登記、保存;如有人認領物品,須格外謹慎,以防冒領、錯領和重領。 ⑵值班時應注意保持辦公室衞生,愛惜辦公物品如桌椅、記錄本、筆 紙、工作證和鑰匙等。所有東西用完後都要歸位,擺放整齊。更重要的是保護好上交的物品。

4、儲存制度:

⑴物品儲存前要仔細檢查其是否完好無損, 並做好記錄工作後存放到專用的失物存放櫃。

⑵發現有物品丟失、損壞、黴變,應及時處理並上報。

⑶所有物品如有人為毀壞,責任人員應主動賠償,不得推卸責任。 ⑷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帶回私用。

5、登記制度:

⑴所有表格應認真填寫,要求筆跡清晰,不得潦草,不得隨意塗改,不得遺漏事項;登記失物時需貼好編號,以便查找。

⑵填寫認領表格表時應仔細查看其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以防冒領、誤領和重領。

6、獎懲制度:

⑴對冒領、挪用、侵吞、損毀失物的,除返還原物或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處分,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⑵對於多次拾物並主動上交的駕駛員或單次拾獲物品貴重者,本公司將及時張貼紅榜對其進行全公司通報表揚。

⑶對於故意冒領和重領的失主一經查出本公司將上報派出所處理。

二、失物招領流程

1、拾物接收

⑴拾到失物的駕駛員將失物交至辦公室,值班人員協助其填寫登記表。

⑵值班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對交回本公司拾物做好圖片留存記錄。 ⑶接收到的失物,由值班人員存放。

2、失物認領

當工作人員確定領取人所描敍的失物特徵與失物登記表上的信息相符後,需讓領取人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或駕駛證)辦理認領手續,工作人員核實無誤後將原物歸還失主,失主在確認物品無損壞後填寫失物領取表即可。

三、注意事項

1、工作人員在認領過程中應本着認真負責、無私奉獻的精神,認真 確認失物與登記表描述的特徵是否相符,以防出現差錯。

2、當拾物內有提示失主身份的物品時,應主動與失主取得聯繫。

3、在確認失物是否屬於認領人時,值班人員應注意態度及用語,小 心謹慎,做到細心但不苛刻。

4、注意失物的保管,存放失物的櫃子不用時須鎖好。

四、其他

1、本規定的執行情況,由公司辦公室主任負責檢查。

2、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由振興公司辦公室主任負責解釋。

XX出租車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四日

失物招領管理規定 [篇3]

拾金不昧、助人為樂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當代大學生應該具有的基本素質。為踐行“規範管理、不斷完善”的口號,服務XXX學院全體師生,減少其經濟及精神損失,幫助廣大的同學們尋找不慎遺失的物品,XXXXXX組織立足校園成立“海都學院失物招領中心”。

一、成立背景:

同學們生活在同一所校園環境中,由於粗心大意丟失自身物品的現象司空見慣;我們應互助互愛,急公好義,共同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為構建和諧校園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成立目的:

1、服務、幫助廣大在校師生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回丟失物品。

2、提高在校生的個人素質修養,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進一步構建和諧校園。

三、失物招領中心地點:教育中心學生值班室

四、工作人員值班時間:週一至週日:中午12點—2點 週二:中午12點—2點,晚上19點—21點

五、失物招領中心運作模式:

1、同學們可將在校園撿到的物品(如衣物、書籍、錢包、飯卡、鑰匙等)或丟失的物品名稱到失物招領中心值班室做詳細登記,報失人應提供儘可能詳盡的遺失物品的相關信息,包括失物的品名特徵(最好附加相片)、遺失地點、遺失時間,以及本人姓名、專業班級、聯繫方式。

2、拾得者或其委託人再將撿到物品送至失物招領中心的同時做好失物移交工作,失物移交時須有監交人員到場監督移交過程。拾得者也可代為保管失物而要求失物招領中心發佈失物的相關信息。

3、值班人員將同學們撿到的物品進行登記後作簡要分類(書籍類、生活物品類、貴重物品類),值班人員將失物放入保管處妥善保管;並及時的將物品信息在一號辦公樓後的宣傳欄處張貼,方便失主到失物招領中心認領。

4、失物招領中心值班人員將丟失物品的信息做統計整理後及時的在各宣傳欄處張貼,便於儘快尋找到丟失物品。

5.每週一由失物招領中心工作人員將本週內無人認領的失物進行統計,然後週二在校園內張貼招領啟事,擴大在校生的知情面。

6.對於拾金不昧的同學,海都學院失物招領中心將於每月進行彙總,在全校範圍內張榜予以表彰;在學期末會將名單送至各系團總支,作為學年評優參考。

7、 對長、高、重等不易移動及動植物類失物,可由拾得者或當地組織代為保管、養護。拾得者或當地組織應把失物的相關信息告知失物招領中心。

8、失物招領中心接收失物或失物相關信息後,工作人員負有積極尋找失主的義務。

六、物品的保管及處理

1、失物招領中心應當妥善保管好受理的失物,同時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已受理的失物的滅失。

2、失物招領中心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所保管的失物被冒領:失主認領失物時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在認領時做相應信息登記;失主如委託他人認領失物,則認領人認領時還須出示失主和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委託證明

3、失物招領中心工作人員應確認確係失主或委託人後方可返還代保管的失物。返還失物時須辦妥相關手續。歸還失物時須有監交人員到場監督失物的歸還過程。

4、拾得者因管護、歸還失物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5、失物招領中心對受理的失物保管期限為:貴重物品3個月;一般物品1個月。超出上述規定期限無人認領的失物可經失物招領中心負責人批准後酌情捐獻給希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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