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個人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1.99W

根據我支部的實際,為充分發揮好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戰鬥堡壘作用,支部鄭重承諾:

簽訂個人承諾書

一、加強學習,爭創學習型黨組織。深學理論,把握精髓。牢固確立黨組織全員學習、黨員終身學習的理念,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支部每年向黨員推薦一本好書、全體黨員每年看一本好書、寫一篇心得體會。每年組織一次攝影和鋼筆字比賽。

二、以身作則,做廉潔型黨組織。黨員幹部帶頭遵紀守法,拒腐防變、強化廉政教育,紮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牢固樹立民主思想,虛心聽取羣眾意見,主動關心羣眾疾苦,不斷改進工作作風。

三、模範帶頭,做實幹型黨組織。自覺加強事業心責任感,埋頭苦幹、無私奉獻,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每年開展一次傳統教育或紅色考察活動,做好黨員發展、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黨費收繳工作。

四、求真務實,做服務型黨組織。牢固樹立為客户服務的觀念。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寧可自己多説一遍,也不讓客户多跑一次。認真遵守政風行風,把政風行風成為我們每個黨員的自覺行動。

五、開拓進取,做創新型黨組織。全體黨員以服務好客户為己任,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和了解新形勢、新情況,研究新對策,把握主動權。深化創先爭優活動的開展,增強黨組織的生機和活力。

以上承諾,請廣大黨員羣眾監督。

2015年3月29日

員工個人安全責任承諾書

員工在會館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事關會館和社會的安全與穩定,會館、員工本人都應對此各負其責,員工本人更是責無旁貸。為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發生,保證在店供職期間,作為尊澤商務會館員工,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在店供職期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守會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會館和宿舍的管理,尊重公民的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

二、嚴格遵守會館和宿舍關於安全方面的規定,高度重視自身安全,堅決杜絕各種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若發現任何安全隱患,及時向宿舍和會館有關部門報告。任何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不在會館內進行謠傳滋事及亂搞男女關係等活動。不組織和參與無安全保障的活動(如外出旅遊、到湖泊水庫游泳等)。否則,造成的後果全部由本人自己承擔。

四、員工一般由會館安排住宿,如確需搬到會館外住宿,員工本人需承諾並向會館提交書面申請,內容包括:我的姓名、所在部門和班組、申請到會館宿舍外住宿的理由,書面聲明“住宿會館外是我本人的意願,住宿會館外期間不管發生什麼安全責任事故,均與會館無關,由我自己承擔全部責任”。同時提交員工在會館外住宿的詳細地址及房東和本人聯繫方式等相關材料。

五、在會館外住宿期間,做到: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不法侵害;注意安全使用煤氣、電器,不違規用電;注意交通安全;經常保持與會館聯繫,如更改聯繫電話或住址,及時告知會館和上級領導。

六、為減少和杜絕員工宿舍火災隱患,承諾不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生火做飯;不使用明火燈具(如蠟燭);不使用熱得快、電熱毯、電暖扇等大功率不安全用電器。不躺在牀上抽煙、亂扔煙頭;不在宿舍內焚燒雜物等。

七、遵紀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證在每天23:30以前回到宿舍就寢;不留宿他人,不在外留宿;不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

八、不參與賭博、酗酒,不滋事,不打架鬥毆。

九、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有關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事故,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本《承諾書》於員工在會館就職期間有效,共一式兩份,由員工本人、尊澤商務會館各持一份。

承諾人(員工本人簽名):會館確認後蓋章尊澤商務會館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承諾書(不參加社保)

浙江越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有關要求,貴司決定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我已全面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內容,並同意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考慮到我的實際情況和個人不確定因素,我自願要求:不在工作地繳納社會保險(即貴司無需為我繳納社保),領取社保補貼並自行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參保。

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1)自行承擔因此引發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且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均與浙江越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無關,本人及本人家屬日後均不以任何理由向貴司及其關聯公司提出任何關於購買社保的要求、抗辯、控告、仲裁或訴訟,並不提出任何與社保關聯的經濟賠償或費用承擔要求。

(2)如因政策變動或其他任何原因導致公司必須為我在工作地繳納社會保險的,本人承諾退回已領取的所有社保補貼。 (3)本人已對因此可能引發的風險進行充分的理解,本承諾書是本人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被隱瞞、被欺詐或被脅迫的情況,並且是因本人自身原因導致公司無法繳納社保,本人不得以“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或“被隱瞞、被欺詐、被脅迫”為由要求撤銷或宣佈該承諾無效。

特此承諾。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承諾書

本人於 年 月 日離開原工作單位( ),離職原因為 。本人與原工作單位未簽訂(或已解除)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如因上述協議所導致的糾紛及給*****百貨有限公司所造成的經濟或名譽損失及一切後果,均由本人承擔並償付給貴公司。

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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