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對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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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股權激勵對象承諾書

名稱:xx市xx-xx有限公司

法人:xx-x

地址:xx市xx-xx工業區xx-xx棟

電話:xx-xx – xx-xxx-xxx

傳真:xx-xx – xx-xxx-xxx

乙方

姓名: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地址:xx省xx市xx路xx號xx大廈xx-x室

現住址:xx-x市xx區xx路xx號xx大廈xx-x室

聯繫電話:xx-xxx-xxx-x

根據《合同法》和《xx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以下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的前提條件

(1)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的職位為甲方公司總經理之職。

(2)在20xx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乙方的職位為甲方公司總經理之職。

若不能同時滿足以上2個條款,則本協議失效。

2.限制性股份的考核與授予

(1)由甲方的薪酬委員會按照《xx-x公司xx-xx年度股權激勵計劃》中的要求對乙方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授予乙方相應的限制性股份數量。

(2)如果乙方考核合格,甲方在考核結束後30天內發出《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

(3)乙方在接到《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後30天內,按照《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規定支付定金。逾期不支付,視為乙方放棄《股權確認通知書》中通知的限制性股份。

3.限制性股份的權利與限制

(1)本協議的限制性股份的鎖定期為5年,期間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份在鎖定期間享有與註冊股相同的分紅權益。

(3)乙方持有限制性股份鎖定期間不得轉讓、出售、交換、記賬、質押、償還債務。

(4)當甲方發生送紅股、轉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東增發新股等影響甲方股本的行為時,乙方所持有的限制股根據《xx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制度》進行相應調整。

(5)若在鎖定期內公司上市,公司將提前通知乙方行權,將乙方的限制性股份轉為公司註冊股。行權價格以《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中規定或董事會規定為準。

4.本協議書的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凡發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於),自情況核實之日起即喪失激勵資格、考核資格、取消剩餘分紅,情節嚴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並有權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包括但不限於停止參與公司一切激勵計劃、取消職位資格甚至除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l因不能勝任工作崗位、違背職業道德、失職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降職。

l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乙方在任職期間,由於受賄索賄、貪污盜竊、泄漏公司經營和技術祕密、損害公司聲譽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l開設相同或相近的業務公司。

l自行離職或被公司辭退。

l傷殘、喪失行為能力、死亡。

l違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為。

l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被刑事處罰的其他行為。

(2)在擁有限制性股份鎖定期間,無論何種原因離開公司的,甲方將無條件收回乙方的限制性股份。

5. 行權

(1)行權期本協議中的限制性股份的行權期為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31日。

(2)行權價格以《限制性股份確認通知書》中規定為準。

(3)行權權力選擇

l乙方若不想長期持有,公司可以回購其股份,價格根據現淨資產的比例支付或協商談判

l乙方希望長期持有,則甲方為其註冊,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享有股東的一切權利。

6. 退出機制

(1)在公司上市及風投進入前,若持股人退股

l若公司虧損,被激勵對象需按比例彌補虧損部分

l若公司盈利,公司原價收回

(2)若風投進入公司後,持股人退股,公司按原價的150%收回

(3)如上市後持股人退股,由持股人進入股市進行交易。

7.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根據相關税務法律的有關規定承擔與本協議相關的納税義務。

(2)本協議是公司內部管理行為。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並不意味着乙方同時獲得公司對其持續僱傭的任何承諾。乙方與本公司的勞動關係,依照《勞動法》以及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能擅自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透露給其他人員。如有該現象發生,甲方有權廢止本協議並收回所授予的股份。

8.爭議與法律糾紛的處理

(1)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

l《xx-xx有限公司股權激勵管理制度》已涉及的內容,按《xx-xx有限公司股權激勵管理制度》及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解決。

l《xx-xx有限公司股權激勵管理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甲方《股權激勵計劃》及相關規章解決。

l公司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關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則解決。

(2)乙方違反《xx-xx有限公司股權激勵管理制度》的有關約定、違反甲方關於激勵計劃中的規章制度或者國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通知乙方,終止與乙方的激勵協議而不需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協議書規定的有效期內的任何時候,均可通知甲方終止股權協議,但不得附任何條件。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糾紛應首先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雙方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____年 ___ 月 __日

乙方簽字:

日期:____年 __ 月 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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