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協議書範文錦集8篇

來源:文萃谷 1.43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寫協議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顧問協議書8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顧問協議書範文錦集8篇

顧問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

甲 方:xxxx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xxxx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甲方同意聘請乙方作為其公司及其“xx”(暫定名,或相關項目,下同)項目財務顧問,乙方在甲方項目籌備、建設、運營等各時期,結合甲方個性化需求,設計提供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務。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一、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財務顧問服務內容

(一)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經營發展和公司資本經營方面的諮詢服務;讓甲方及時瞭解國家金融政策和法規的最新信息,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規範甲方公司的行為。

(二)評估諮詢服務:為甲方解決在項目各個階段遇到的關鍵難題,尤其是在項目前期,藉助乙方強大的網絡和信息優勢,為甲方項目決策提供項目評估、諮詢及行業分析服務,解決客户在項目立項、可行性分析遇到的各種問題。

(三)項目股權結構設計: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為甲方設計專業化的股權結構方案,確保項目合作成功。

(四)項目貸款意向書、承諾函:在項目前期,乙方經過調查評估,在符合乙方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優先為甲方項目出具貸款意向或承諾,幫助甲方加快項目立項或落實項目建設資金。

(五)項目融資方案設計:根據項目類型和股權結構,為甲方設計個性化的融資方案,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優先為甲方提供項目融資。

(六)為甲方建立合理的財務結構,控制財務風險提供諮詢服務;提高資產的運用效率,促使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實現規範運作,提高企業形象。

二、甲方的主要義務

1.甲方應真實、全面、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並應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虛假、有誤導或重大遺漏的任何信息或資料;

3.甲方應保證專人與乙方工作人員聯繫,並予合作;

4.甲方應按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5.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為履行本協議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

三、乙方的主要義務

1.乙方有義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為甲方勤勉、謹慎地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的陳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員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關甲方的重要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

3.乙方工作人員對其在工作中接觸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經營決策、商業及其他祕密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該項保密僅就不宜公開披露的資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員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門和人士反映情況,不應視為泄密。甲方就接觸到的乙方不宜公開的資料、文件及提供的諮詢性意見,負有保密的義務。

四、甲乙雙方有責任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其履行保密。

五、費用及支付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按照“xx”項目的總建築面積,以每平方米xx元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作為該項目乙方的全部服務費用。

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x%(即 萬元人民幣)作為乙方的項目前期費用;

甲方取得項目施工許可證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x%(即 萬元人民幣);

項目完工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用之餘款。

乙方在甲方現場開展工作、製作文件材料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甲方若逾期支付上述費用,按逾期金額每日加收xx的滯納金。

其他特殊項目的收費將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協議: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協議的建議,另一方不反對;

2.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修改。

協議修改必須是書面的,須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方能生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終止:

1.委託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終止。

協議終止必須是書面的。協議終止,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隨即終止。

八、本合同於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簽字方各持一份。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顧問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王院峯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擔任兼職技術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 技術顧問 ,負責公司的技術培訓、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的保密和管理、技術指導和技術諮詢服務等。

其具體工作職責是:

1、為甲方要啟動的軟件項目,提供意見和技術諮詢。

2、根據甲方項目的技術需要,為甲方的項目組員工提供相關技術指導和培訓,以使其適應項目的開發需要。

3、根據甲方的授權委託,對甲方的技術部門提供技術後援和指導,包括並不限於:技術部門員工招聘、管理細則制定,工作標準流程制定,離職員工技術交接,入職員工技術對接......等有利於技術部門發展和工作需要的工作項目。

4、根據工作需要,為甲方技術部門設計相關表格和文檔模板,包括但不限於:技術交接明細表,工作日報,項目任務書,保密協議,項目WBS(工作分解結構)表,項目進度計劃表,項目風險管理表,項目溝通計劃表,項目狀態報告表,項目變更管理表等......

5、協議期間,乙方有義務承擔兩個甲方自有項目的項目管理和項目技術保障的工作,乙方不參與具體開發和編碼工作,但對於技術難點,乙方有義務寫出範例程序,併為項目組成員講解原理及使用方法。

6、甲方對乙方在工作中應提供方便和支持,根據工作需要,必要時為乙方提供辦公設備和其他用品。

7、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每週應到甲方至少一次,參加甲方的有關會議或工作討論,

8、原則上乙方不參與出差,但必要時可雙方商議解決,若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出差,甲方必須承擔乙方出差期間的一切食宿費用,及用於工作的其他花費,包括請客吃飯,送禮招待等......除上述工作花費開銷外,甲方不再額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也不承擔工作之外的其他費用,如購物、會友等。

9、工作期間,乙方的工作彙報人為職務: 聯繫方式: 。

10、合同中未約定的工作項目,屆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聘用期及工作時間

1、聘勝時間總計為期一年,自年日開始,至 20xx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如需續約的,由雙方協商重新簽訂。

2、乙方的工作時間為彈性工作時間,不坐班,但需保持通訊暢通。甲方提前三天召集乙方開會,乙方無特殊原因,須按時出席。

三、聘用報酬及工作費用、社會保險

1、乙方的薪資待由固定報酬和項目獎金兩部分組成,固定報酬為為每年 元(人民幣),由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

户名:王院峯

項目獎金為:項目標的總金額的 5-10%(具體根據項目難易程度協商)。項目完成、客户驗收之後,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如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差旅費、招待費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鑑於乙方是兼職工作的原因,甲方不為乙方辦理任何社會保險,乙方也不享受甲方員工的任何福利。

四、技術成果及歸屬

1、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技術諮詢。乙方在甲方兼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

2、甲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用於申請權利保護、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

3、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4、乙方在離職後無權再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五、保密責任

1、乙方兼職職期間的保密義務,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兼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兼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兼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經雙方籤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八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履行完支付手續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顧問協議書 篇3

聘 請 人(甲方):

地 址:

聯繫人:

電 話:

傳 真: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人:

電子郵件:

個人網站:

甲方因預防風險、避免失誤、挽救損失、維護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1. 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 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

3. 不定期向甲方發送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提供與甲方業務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及時進行法律風險提示、諫言;

4. 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法律宣傳、提供法律培訓、普及法律知識;

5. 應甲方的書面要求,簽發律師函、聲明及啟事;

6. 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7. 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並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8. 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註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

9. 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並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0. 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諮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11. 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

12. 應甲方的要求,組織或參與關於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若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他事務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託並按收費標準給予八折優惠。

二、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律師黃文忠具體負責前述法律顧問服務範圍內的法律服務工作;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並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

三、聘請期限

雙方約定法律顧問服務的聘請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前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

四、法律顧問費

法律顧問服務實行年度收費,每年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其他費用

雙方約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四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他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

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託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2.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並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指定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繫,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依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恪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職,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守在受託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託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4.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後,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5.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八、違約責任

1. 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均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若確需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到達時,合同解除。

2. 甲方未按時支付顧問費用,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

3. 若甲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終止本合同,其已向乙方繳納的法律顧問服務費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

4.若乙方在任何一期合同的有效期內終止本合同,應在合同解除當日將合同剩餘月份應分攤的法律顧問服務費和其他費用返還給甲方,合同剩餘期限中不足一個月的,視為一個月。

九、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聘 請 人:

代 表:

年 月 日

受聘執業機構:xxxx律師事務所

代 表:

年 月 日

顧問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乙方的税務師為税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税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1.中外税收政策諮詢;

2.最新財税政策解疑;

3.辦税實務指導;

4.比較税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税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税務關係、調節税務爭議;

7.税務籌劃諮詢。

二、甲方應為税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税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税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繫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c.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繫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税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税務籌劃、税務代理、税務審計、税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税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20%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顧問協議書 篇5

本協議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工程師”)為另一方簽訂。鑑於業主欲請諮詢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____並已接受諮詢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定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詞和用語,應具有如下的涵義:

(1)“項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併為之建造的工程項目。

(2)“服務”是指按照協議書諮詢工程師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3)“工程”是指完成項目而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4)“業主”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僱用諮詢工程師的一方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5)“諮詢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由業主僱用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去履行服務的一方及諮詢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業務和諮詢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7)“協議書”是指包括業主--諮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條件以及附件a(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通知書和正式協議書(若已簽訂),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規定。

(8)“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9)“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10)“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他的貨幣。

(11)“商定的補償”是指根據協議書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款項。

2.解釋

(1)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應在其解釋中使用。

(2)視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詞的單數包含複數的含義,陽性包含陰性的含義,反之亦然。

(3)如果協議書條款中有相互矛盾之處,則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3.服務範圍

諮詢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在附件a中已規定了服務的範圍。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稱為正常服務。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稱為附加服務。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條款諮詢工程師需履行的服務稱之為額外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職權的行使

(1)諮詢工程師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和勤奮地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2)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或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要求的職責時,諮詢工程師應:①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説明,則這些詳細規定應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權的話,應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開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但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進行工作。③如果授權後的話,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但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則須事先徵得業主的同意(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諮詢工程師應儘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諮詢工程師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屬於業主的財產,在實際可行時應加以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諮詢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7.資料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他能夠得到的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資料以不耽誤服務。

8.決定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諮詢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情作出書面決定便不耽誤服務。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對諮詢工程師和他的職員及下屬,業主應盡一切努力按照具體情況提供以下協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條款;

(2)在服務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諮詢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帶入該國以及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帶出該國的權利的條款;

(6)為了方便諮詢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應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繫的渠道。

10.設備和設施

為了服務的目的,業主應免費向諮詢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諮詢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根據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諮詢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此類職員在涉及到服務時只應從諮詢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附件b的説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的服務供給。諮詢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13.職員的提供

由諮詢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根據第11條款,由業主提供的職員應得諮詢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都認為有必要提供此類服務以便於滿意地履行服務時,則諮詢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服務的提供,並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每一方應指定一位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以便於本協議書的管理。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諮詢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來替換。

除非此類更換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則,這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

(1)這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2)如果不能把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諮詢工程師的責任:如果確認諮詢工程師違背了第5條款第(i)子款,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事情負責向業主賠償。

(2)業主的責任: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諮詢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諮詢工程師賠償。

(3)賠償: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僅對下列條件進行支付賠償:①這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遭受的損害的數額,而對其他則不予賠償;②在任何情況下,這些賠償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③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無論是業主還是諮詢工程師都不應對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除非第二部分規定的相應時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諮詢工程師提出索賠。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賠償的限額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的形式要求諮詢工程師:

(1)對第16.1條款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2)在業主首次邀請諮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按16.1條款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3)對公共的或第三方進行責任保險;

(4)在業主首次邀請諮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5)對其他各項進行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諮詢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讓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由承保人來辦理。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額的費用。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諮詢工程師應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進行下列各項保險:

(1)按第6條款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因使用該財產而產生的責任。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

21.協議書生效

協議書從諮詢工程師收到業主對其建議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或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如有時)的較晚的那個日期起生效。

22.開始和完成

除根據協議書可延期外,服務必須在第二部分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開始和完成。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話,則諮詢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這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導致增加服務工作量或服務時間,則:

(1)諮詢工程師應將此情況及此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2)此增加部分應作為附加的服務;

(3)服務的完成時間應相應在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根據本協議書諮詢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諮詢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些服務不得不暫停時,則此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到這種情況不再持續。為了恢復服務還應加上一個不超過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務履行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完成該類服務的期限因此情況而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1)業主的通知_________。

(2)諮詢工程師的通知_________。

28.額外的服務

當發生第26條款所述情況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按第27.1第(ii)子款終止本協議書時,諮詢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應視為額外的服務。

諮詢工程師有權獲得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及責任。

30.對諮詢工程師的支付

(1)根據合同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業主應向諮詢工程師支付正常的服務報酬,並按附件c的規定費率和價格或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的服務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根據第23條款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2)業主應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諮詢工程師支付下列款項,除非另有書面協定。①在履行服務當中,諮詢工程師的職員所花費額外的時間用於附加服務的報酬;②由諮詢工程師花費的所有其他額外開支的淨成本。

31.支付的時間

(1)應迅速支付給諮詢工程師的到期款項。

(2)諮詢工程師在第二部分規定的時間內未收到付款時,則應根據第二部分規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支付的金額中,此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起計算。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對第27款第(2)點所規定的諮詢工程師的權利產生影響。

32.支付的貨幣

(1)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是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貨幣,如果使用其他貨幣支付,則應按第二部分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未加扣除的淨額。業主應保證諮詢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

(2)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服務履行期間,業主所在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①阻止或延誤諮詢工程師將業主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②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外幣的有效或使用,或③當諮詢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等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税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諮詢工程師的服務的履行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這時,若在財務上未作出其他令諮詢工程師滿意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情況是適用於按第26款所規定的情況。

33.有關第三方對諮詢工程師的收費

(1)對諮詢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業主在任何可能時都應為他們辦理豁免,包括:①他們的報酬;②他們進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飲料以外;③用於服務的進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則他應償付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給諮詢工程師。

(3)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①未經業主批准,不得在項目所在國內將上述物品處理掉;②未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加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時,不得將上述物品出口。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諮詢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則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説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他項目。第31條款第(2)子款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諮詢工程師的一切有關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諮詢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的記錄。

除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可在發出通知不少於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事務所對諮詢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並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該審計工作。

36.語言和法律

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規定。

37.立法的變動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諮詢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外,若在訂立本協議書以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從而引起服務費用或服務期的改變,則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應作相應的調整。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1)未經業主書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轉讓外,諮詢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諮詢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3)未經業主書面同意,諮詢工程師不得開始實施、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權

諮詢工程師擁有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為此目的使用而複製這類文件時不需經諮詢工程師的許可。

40.利益的衝突

諮詢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

諮詢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41.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用書面的形式,並從在第二部分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2.出版

諮詢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規定。但若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有關材料時,則須經業主批准。

43.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賠償,按第17條款的規定,應在業主與諮詢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達成一致,則應按第44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按第二部分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日期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遵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這種棄權實際有效。

業主(簽字):_________ 諮詢工程師(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a服務範圍(略)

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略)

附件c報酬和支付(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顧問協議書 篇6

客户名稱:

簽定日期:

負責人:

檔案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中煜華税務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黃遠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中煜華税務師事務所的税務師為税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税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二、甲方應為税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税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税務顧問原則上採醛八媸繃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鷅、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顧問服務費,即人民幣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繫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税務顧問在處理 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税務籌劃、税務代理、税務審計、税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税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 %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税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税務登記號:

帳 號:

開 户 銀 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北京市朝陽區

顧問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適應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請乙方税務顧問提供專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專人為甲方提供税務專業服務。指派人員應取得國家註冊會計師資格(或會計師職稱或其他等同資格)、擁有相關從業經驗,以税務顧問的身份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範圍內為甲方提供税務服務。如被派的税務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務顧問暫時代替職務。

雙方同意,税務顧問的全部職責在於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維護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貫徹預防為主,補救為輔的原則。同時,甲方有義務為税務顧問全面、客觀、及時地提供有關情況,以便保持税務意見的客觀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税務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税務事宜

1.為甲方提供相關的税收法規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時瞭解國家有關政策,為甲方財務部門做好税收計劃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幫助;提供税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信息的諮詢;

2.協助甲方進行税收籌劃,在不違反税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甲方經營、納税情況進行分析,設計合理納税方案,使其享受到應享受的税收優惠政策,降低税負,實現應納税最小化;

3.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税收基礎知識、税收新政策、納税程序、行業税收知識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4.雙方商定的其他税務事宜。

三、税務顧問應享的權利

1.查閲與承辦的税務事宜有關的甲方內部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全面而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瞭解甲方在企業税務和投資融資等業務方面的實際情況;

3.列席甲方領導人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税務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履行税務顧問職責的差旅費和調查取證等必要費用由甲方負責實報實銷。

四、税務顧問應盡的責任

1.應當及時承辦委託辦理的有關税務事宜,認真履行職責;

2.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委託授權的範圍進行工作,不得超赿委託代理權限;

3.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活動中的業務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責任。

五、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税務顧問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應予滿足。

六、甲方遇有緊急税務事宜,可隨時與税務顧問聯繫處理,關有責任向税務顧問詳細真實地介紹有關情況,乙方應及時給予幫助和解決。

七、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務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爭議、行政爭議代理,出具《税務審計報告》、根據甲方企業情況製作《税務備忘錄》等,如需委託税務顧問參與的,應辦理委託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另行收費。

九、合同變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進行修改、變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根據税務、法規、規章、行政命令規定和實施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由於訂立本合同時所處的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由於戰爭、自然災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十、合同爭議與解決 合同雙方就合同內容發生爭議時應本着相互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一致時指定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務效力。本合同規定內容之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務規定及行業慣例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

顧問協議書 篇8

甲方:北京大北物業公司

乙方:耿泰

甲方因需要,聘請乙方作為甲方在市場拓展方面的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同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市場拓展顧問,為甲方提供市場拓展方面的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市場拓展顧問工作範圍:

1. 尋找合作對象(客户);

2. 分析合作對象的資信、實力、優勢與劣勢;

3. 全面調研與評估合作對象

4. 進行正式合作談判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委派的顧問如實陳述有關情況,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並對其完整性、真實性負責;

2.為顧問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時出具有關授權文件,指定專人協助顧問辦理受託業務;

3.甲方按照約定支付顧問費用和其它應由甲方支出的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顧問提供的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乙方顧問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應當及時辦理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務,認真勤勉履行職責。

2.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3.對接觸、瞭解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五、顧問費用及其它費用

1.經甲乙雙方協商,顧問費用為每年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即12000元/年)。

2.顧問費支付方式為:通過銀行按月代發至個人賬户(1500元/月)。

3.支付日期為:每月五號支付上月度顧問費,遇法定節假日提前支付,法定休息日順延。

4.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相關事務時,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翻譯費、交通費等必要的辦公費用;

2)顧問需要出差時,差旅費按甲方差旅費報銷規定支付;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 至 200 年 月 日。

七、本合同屆滿,如果雙方未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下年度1月1日起自動延續一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