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任教師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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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縣教育局關於教師實行“一崗雙責”的規定,我作為實驗國小的一名科任教師,對我校安全工作負有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要求,積極落實校園安全主體責任制,對崗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深入做好崗位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並鄭重承諾:

科任教師安全承諾書

1.工作中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的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2.教育學生在活動區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

3.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4.要育學生不到池塘、建築工地、高壓線等危險的地方玩耍。

5.要在課堂內外適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負責學生安全,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

6.帶領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時,負責學生的活動安全。

7.學生在校其間,倘若因故有學生親屬來接學生,不隨意讓學生離開。特殊情況下必須讓學生離開的,必須嚴格詢問(包括用電話等形式問學生家長),待落實清楚無誤後才能讓學生跟其親屬離開學校。

如違反上述承諾,我自願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字):

學校與科任教師安全工作管理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與科任教師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責任

1、學校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學校其他管理人員為第三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責。

2、學校負責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3、建立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定期檢查,及時督促改正。

4、學校要加強師生安全教育的管理,建立學校安全檔案和安全工作備忘錄,學校每期與科任教師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5、學校要多角度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特別注重學生在校期間、往返學校的路途安全、渡口安全、車輛接送安全、飲食安全、課內外活動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努力完善各種硬件設施(校舍的維護維修,電路的檢修與整改),定期向學生宣傳講解安全知識,鼓勵家長購買各種保險。在學校內有安全隱患的地帶都要採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二、任課教師責任

1、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努力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每節課按時到崗到位,瞭解、查詢所在班級學生的相關情況,若有異常,及時上報。

2、每堂課不得缺老師。若因教師不到崗到位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科任教師負責(尤其是音、體、美、微機等學科)。

3、教師每節課必須及時處理當堂課中所發生的學生糾紛,作好教育、引導工作。

4、科任教師不得私自調課。若因私自調課不到位而引發的事故,由學校認定課程的科任教師負責。

5、協助所任班級的班主任教師,大力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6、服從學校的為確保安全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中午值班、對突發事件採取急救措施、國中住校生早晚自習的到崗到位、晚自習後的查崗查寢等)。

7、教師每節課在進教室前要及時查看校舍及周邊安全情況。

8、正面教育、引導學生開展安全有益的課間、課外活動。

9、管理學生的時段:每節課上課時到下一節課上課,均由該節課老師負責管理。

三、共同責任

由於管理不到位和措施不力造成的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由學校分管安全相關的每一責任人和班級責任人(即科任教師)共同負責。並按各自責任由上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裁定,確定懲罰。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科任教師各持一份。

年級班

科任教師(簽字):

帶河二小

2 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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