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投資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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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廣州xx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單方投資合作協議

雙方同意合作充分協商,打開xx飯店,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一個合作合同如下:

一個,上述地址合作期間多年,單方投資合作協議自從200年至200年的日期日期檢查。

第二,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邊全薪,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成本,所有設備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後,商店和設備屬於乙方所有。

三、乙方應支付甲方加盟費吳人民幣一萬元;一個合作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開始。資本一萬元,其餘的可以在商店利潤每月支付一萬元人民幣。

四,雙方簽約後,甲方有特別小組協助乙方在商店,提供:

1,付費:商店設計圖紙和廣告內容(只有甲方負責設計);材料、電器、服裝樣品。

2、自願的:“xx操作手冊》一組;材料採購計劃;加入商店的關鍵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評估,使其工作能力來實現業務需求。

五、工人的工資在營業額的15%甲方有權調整單方投資合作協議。

六、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1月商店業務毛利率為40%到44%,乙方應支付甲方費用營業額的3%;

2月商店業務毛利率為45%到46%,乙方應支付甲方費用營業額的5%;

3月商店業務毛利率47%以上,乙方應支付甲方費用營業額的6%;

七、每月淨利潤屬於乙方。

八、本合同的兩個副本,雙方簽署的。

甲方:

乙方:

單方投資合作協議 [篇2]

甲方:廣州市xx餐飲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號合作開設xx餐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為年,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設備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後店鋪及設備屬於乙方所有。

三、乙方須付甲方加盟費人民幣伍萬元;簽訂合作合同當天乙方即付甲方啟動資金人民幣貳萬元,其餘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幣壹萬元。

四、雙方簽約後,甲方有專門班子協助乙方籌建門店,提供:

1、有償:門店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也只有甲方負責設計);物料、器具、服裝樣品。

2、無償:《xx營業手冊》一套;物資採購計劃;對加盟門店的主要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核,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五、工人工資在營業額的15%內甲方有權調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況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3%;

2、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5%;

3、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6%;

七、每月的淨利潤屬於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單方投資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上甲、乙雙方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單方投資合作協議 [篇4]

④支付合作債務;

⑤承擔合作期間法律要求範圍內的全部法律責任;

2.其他資產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共同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作投資項目的財務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作投資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資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共同投資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範圍;

3.禁止共同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同行業競爭的合資項目;

4.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為和活動

5.如共同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經勸阻無效者,可由全體共同投資人決定進行除名;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投資事業因以下事由之一須終止:

①本投資協議書合同期滿;

②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合作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或解除此投資協議書效力的;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①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協商並推舉清算人,須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財產/物,可按市場行情折價賣給其他共同投資人或第三方組織,其價值款項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共同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共同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共同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地方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共同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如有遺失或損壞,須向所有共同投資人申請並在場進行補充簽署,個人增補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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