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場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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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地下停車場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地下停車場協議書

地下停車場協議書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對“ ”地下停車場及人防工程的管理,適應小區業主停車需求,並提供更好的'服務,現就甲方委託乙方管理地下停車場及人防工程的相關事宜,甲乙雙方議定事項協議如下:

一、委託範圍:地下停車場及人防工程,含:

1、停車場出入口道閘及附屬設備。

2、地下停車場(含150泊位)(附平面圖)。

3、停車場內的通風、電力、排水以及消防等設施。

二、受託方管理內容:

1、確保停車場的24小時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託期間應保證停車場24小時正常運營。

3、確保服務熱情周到,客户滿意。避免出現停車糾紛,如出現停車糾紛等現象,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確保停車場內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閘系統等的正常使用。

5、確保停車場內地面整潔無灰塵,無附着物。

6、設備實施始終保持完好運行狀態。

三、委託管理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四、其它約定

1、委託期內乙方自行收取停車場的管理費600元/車位/年,甲方每年支付8萬元委託管理費。

2、乙方應做到依法經營並獨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乙方應指定專人對停車場進行24小時管理。

4、乙方應交付和承擔停車場日常運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及其它運營費用。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停車場協議書2

地下停車場車位服務(租賃)協議書提要:本協議項下車位僅作為乙方停泊機動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車位私自轉借、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變車位交付使用時的狀況

地下停車場車位服務(租賃)協議書

編號:

甲方:保定市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乙方已購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 號樓 單元 房屋,(合同編號: ),並已租賃了該小區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權)。

為維護停車場秩序,確保車輛的停放便利,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小區地下停車場車位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行。

一、乙方租賃的車位位於 樓地下停車場中的第 號。

二、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車位租賃費為人民幣 元/月,共計 元(大寫 )。

三、車位租賃費採取預交的方式支付,即乙方須在下一租期開始前的十五日內向甲方繳付車位租賃費,交費起始時間以此協議生效時間為準。逾期未交納車位管理費的,乙方應按應交款項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違約金。

四、車位租賃費系用於為乙方提供停車場地,分擔其車位所在的地下停車場的照明、監控、通風、消防、保潔、秩序維護等公共能源消耗與管理、養護、修繕等費用。

五、乙方停放車輛的如下:

1.車主姓名(或單位名稱): ;

2.位置: ;

3.車牌號碼: ;

4.顏色: ;

5.車輛名稱: ;

6.車型: ;

7.經常駕駛此車人士: ;

8.車輛狀況: ;

9.保險種類: ;

10.車輛照片(後附);

乙方應保證上述記載事項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記載事項如果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後三日內將相關情況書面告之甲方。

六、本協議項下車位僅作為乙方停泊機動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車位私自轉借、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變車位交付使用時的狀況。

七、乙方交納應交費用後,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智能卡,並立即將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八、智能卡是車輛出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憑證,乙方只有辦理並持有有效的智能卡方能出入小區、地下停車場。智能卡授權按交費時間預先設定,逾期未交將自動取消授權。乙方應妥善保管智能卡,智能卡丟失時,乙方應在發現丟失後立即向甲方掛失、補辦(需交納補卡費用)。凡因智能卡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九、甲方負責妥善管理車場設施,維持車場秩序,制止違章行為。

十、乙方須做好車輛的防盜工作,車輛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內的貴重物品丟失或其他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乙方在使用車位時須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及小區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車場工作人員,維護好車場秩序和車位管理。

十二、乙方停止租賃車位時須提前十五日內通知甲方,否則,逾期的車位管理費按季度結算。

十三、乙方若在協議終止前二十日內未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視乙方自動結束本協議,在協議到期後自動收回車位不再通知乙方。

十四、本協議之未盡事宜,雙方依平等、誠信、等價原則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行履行時,合同自行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保定市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或委託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字):

地下停車場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甲方提供院內場地供乙方顧客停車,現就與此相關的事項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一、停車時間:

乙方顧客停車時間段為每日的19點至24點,在該時間段之前及之後,均不得停入。因甲方時間屆至後需關閉大門,如超過時間仍未開走的,則只能於次日同一時段內至甲方開走。

二、停車場地範圍:

乙方顧客車輛只能停在停車場及道路兩側範圍內,1號樓過道、道板、綠化等其他場地均不得停車,乙方必須自行做好管理工作,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三、停車管理:

乙方顧客車輛停入,需憑加蓋有乙方印章的停車證方可停入,無停車證的車輛一律不得停入。在停車時段內,乙方派出專門人員對停車場地的安全、秩序等進行管理,並遵守甲方院內管理要求(乙方對該要求均已知悉),確保安靜,不得影響老年人的生活、休息。當日停車時間屆至後,乙方人員需及時清理停車場地內的所有車輛,自動撤出,由甲方工作人員將大門關閉。甲方不另派人員參與停車管理工作,亦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

四、甲方權利:

⒈甲方有權定期檢查、指導、督促乙方範圍內的安全保衞工作。

2.乙方如果發生案件及意外情況,甲方協助乙方處理。

五、乙方責任:

⒈全年達到“四無”,即營業區無刑事案件,無火警火災等治安災害、惡性事故,無治安案件,職工、“四工”人員中無刑事處理、公安處罰人員。

⒉定期進行法制、“四防”、安全生產教育,新進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安全、法制教育和培訓,經常進行內部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不安全因素,逐級簽訂綜合治安承包合同,責任落實到人,辦公室、倉庫、宿舍確定治安、管理責任人,制訂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⒊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令,各級地方政府法規、條例和制訂的'安全制度、治安管理規則及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保衞制度,對各級或甲方保衞部門的指示、決定,認真組織實施,配合甲方做好綜合治理工作。

⒋加強內部管理。對“四工”人員做到“四清”,即來歷清、人頭清、表現清、管理清。招用“四工”人員必須預先到甲方保衞部門辦理登記、審核、登記率達到100%,領取臨時出入證,辦理錄用手續後才能使用。暫住甲方三個月以上者均須辦理暫住證。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員給予辭退處理。

⒌在醒目位置設防火標記。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置合理,位置固定,按期保養更換,保持完好狀態,並指定專人負責。

⒍辦公室、財務科(室)及保險箱存放處應安裝防盜設施,不在辦公桌內存放現金、票據及貴重物品過夜。 ⒎發生案件、火警火災等意外情況,立即報告,保護好現場,全力撲救,採取措施,妥善處理,提供線索或情況,積極協助公安保衞部門排查。

六、違約責任:

⒈乙方違反第五條第1項:即發生一起刑事案件承擔違約金1000元,一起治安災害、惡性事故違約金500元(重大事故按此標準的四倍支付違約金),一起治安案件違約金300元,一起治安事件違約金200元;職工、“四工”人員中有一人受刑事處理違約金500元,一人受公安處罰違約金300元。

⒉乙方違反第五條第2、3、4、7項,每項違約金50元,其餘每項違約金30元。

3.如因乙方以及乙方顧客或其他社會人員在停車時間及場所內由於任何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影響的,均需由乙方承擔。

4.對於乙方出現以上違約行為,乙方應及時整改,如三次仍未完全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補充協議,終止乙方停車。

七、合同期限:

本補充協議與租賃合同期限同步,但如經雙方協商,提前解除本補充協議,租賃協議仍按約履行。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地下停車場協議書4

代出租人: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相互協商,甲方同意將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租給乙方使用,特訂立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出租的地下停車位位於XX市XX區鳳凰路xx國際社區

______閣樓下______號車位,地面質量為水泥砂漿地面。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

2、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月租金______元整,年租金______元整。交費時間為年租用起始月份前五日內到物業管理辦公室交納。

4、地下車位停泊車輛車牌號______,車型______,顏色______,車位所停車輛必須為此牌號車輛。

5、乙方在租用期內有權使用指定的地下停車位,該停車位僅供停車用途,不得改做其他用途,不得在地下車庫內修車、洗車,也不得隨意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6、乙方在地下停車場內應愛護公物及消防設施,禁止使用煙火或攜帶其它危險品,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車輛損壞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7、甲方應做好地下停車場公共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及監控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檢查和防範消防安全。

8、乙方需按規定在地下停車場內停放好車輛,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請不要放在車內。

9、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為停車場地的佔用、維護、維修費,甲方不負責車輛丟失等的賠償責任,應由責任人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租用車位必需提供保險公司文件複印件一份備查)。

10、在乙方租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將乙方已租用車位挪作它用或轉借。

11、乙方應遵守園區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合、服從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不得亂停、亂放。

13、如有違約,雙方承擔各自違約責任,乙方若因欠費或其它嚴重違約現象,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14、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當事人或委託人進行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可向法院提出仲裁。

15、出租車位,以銷售為先,可通過甲方適當調整車位。

16、另附《地下停車場出入注意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下停車場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就乙方需租賃__地下停車場車位與甲方協商一致後,達成乙方租賃__地下停車場車位的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地下停車場,車位號碼:_______號,用於停放車型: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__。

二、租期期限及車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個月,每月租金:_______元(人民幣),共計元(人民幣)。

三、甲方收取的車位租金只限於乙方車輛停放車位佔用場地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佔用車位場地租賃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該車輛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購買。

四、租約期滿,乙方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五天到治理處辦理租憑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該車位轉租他人時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約到期後仍未辦理續租手續的車主,該車輛進出時一律按臨時停車位收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車位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車輛進入__地下停車場停放。

六、乙方承諾並遵守甲方制定的《車輛停放治理規定》和《停放事項》等車場治理規定,不得亂停亂放,佔用道路或他人車位。

七、乙方進出本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保安員的指揮,及配合物業公司的治理,本司對__地下停車場擁有最終解釋權。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

電話: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地下停車場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雙方為貫徹公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遵守:

一、在車輛停放期間,出現車輛及其他任何附件損壞丟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注:如果停放車輛出現刮、擦、蹭等情況,必須在車輛未移動的.情況下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確認。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停車位。甲方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乙方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如甲方未按照乙方指揮停車,發生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對於佔用他人車位或阻塞交通的車輛,乙方在聯繫不到甲方,或甲方不予配合時,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維護車場正常秩序。

三、乙方應加強對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必須按照要求配備消防栓、滅火器、安全設施設備,如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火災、失竊等情況,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

四、甲方應按時繳納停車費用,並配合乙方停車管理。

五、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當任何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雙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地下停車場協議書7

甲 方(出租方):_______

乙 方(承租方):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位於攀枝花陽光大梯道一期負一層場地使用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場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場地編號:_______ 面積:_______ 。

第二條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為本協議的有效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限為壹年,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始至 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協議。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賃場地按照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乙方需在簽定本協議時將場地租賃費按年向甲方一次性繳清。收取費用後,一概不再退費。

乙方須於本協議約定期限滿提前三週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過期視為放棄續租權。

乙方承租場地的租金為人民幣 _______元/年(大寫:_______ )。合同保證金 _______元,租金、合同保證金支付方式為現金,乙方應在費用到期7日前提前預付。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

2、負責場地及相關設施的維護。

乙方責任:_______

1、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場地轉租他人;

2、承租的.場地只用於存放乙方自有物品;

3、不得影響其它場地的正常使用和通行;

4、不得在場地內修理或用水清洗的工作;

6、進出場地不得妨礙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7、場地內不能存放貴重物品。

第五條 其他約定

甲方只為乙方提供場地,不負責存放貴重物品的保管,如乙方有保管需求,可與甲方或物業協商後另行書面協議約定。我公司如需對所承租場地做評估拍照等事宜時,承租人必須無償協助配合。

第六條 其它

1、因國家政策、小區規劃等原因須提前解除協議的,甲方應提前15日通知乙方,並辦理相關後續手續;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相免責。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擅自解除本協議的一方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1元;

2、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拖欠每日按 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15日仍未交納的,視為乙方自動解除協議且違約,甲方有權將場地另行租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雙方均應遵守,仲裁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_______ 乙 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 乙方代理人(簽章):

聯繫電話:_______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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