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協議書集合八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轉讓協議書8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轉讓協議書 篇1甲方:朗其貴,男,傣族,1969年2月出生,現在芒章鄉芒章村芒章村民小組居住。
乙方:芒章鄉寶石村委會崩東村民小組。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承包水田的2.4畝面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轉讓水田位置在芒章至盞西交通要道西側(公路下), 在要道邊甲方水田。東至芒章至盞西交通要道為界;南至屈波東承包水田為界;西至朗其貴承包水田(蔗區路)為界;北至楊生榮承包水田為界。轉讓面積為2.4畝。
二、 土地轉讓方式:
永久性
三、 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轉讓價為:每畝柒萬捌仟壹佰元人民幣(78100元/畝); 該宗土地總價為:2.4×78100=187440(壹拾捌萬柒仟肆佰肆拾元);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20xx年7月份14日,付給貳萬貳仟伍佰元整(22500.00元);20xx年7月30日付款:陸萬肆仟玖佰肆拾元(64940.00元);從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月21日已共付89900元;20xx年4月30日前付清剩餘部分轉讓款。即拾萬元(100000.00元)。
付款憑據於甲方簽收收據為準。
四、甲乙雙方責任
1、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 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除國家徵用外)
3、 村組管理費由甲方支付,乙方在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時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小組存檔一份。
六、 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二○一七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2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yifang)):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文化西路29號的店鋪(原為:發財樓農家菜館)轉讓給乙方(yifang)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半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簽字:日期:乙方簽字:日期:丙方簽字: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店鋪轉讓合同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房東(丙方):身份證號: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街(路)號的店鋪(原為:)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二、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為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丙方簽字:日期:
轉讓協議書 篇3甲方: (賣方)
乙方: (買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上海市 權益轉讓事宜,簽定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該房屋權屬狀況如下:
1、甲方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於上海市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發展商)訂立《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該合同約定:甲方以人民幣_______元整的總價款購買上海市 房屋(以下稱該房屋),上述預售合同已有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甲方尚未取得該房屋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乙方已全面瞭解該房屋的上述情況,仍表示願意購買該房屋;
2、有關內容詳見所簽定的《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甲方保證其與發展商簽署的上述《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內容屬實,並且甲方保證該房屋無任何其他權利限制,若有甲方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總房款人民幣______元整買賣該房屋,甲、乙雙方間的實際付款方式如下:
1、 乙方於簽約後五日內以匯款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_______元整;
2、乙方於甲、乙雙方至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妥權益轉讓手續當日,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_______元整;
3、雙方同意房款可以人民幣或美元計價,若以美元計價則依交款匯兑當日中國銀行公告之匯率標準辦理,雙方各無異議。
三、甲方的義務為:
1、甲方負責獲得發展商同意,進行房屋的權益轉讓;
2、甲方應依中介方通知五個工作日內到上海市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妥該房屋權益轉讓手續;
3、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當日將該房屋有關資料交付給乙方,待發展商交房時直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支付該房屋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相關進户費用;
2、該房屋的維修基金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依中介方通知五個工作日內到上海市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妥該房屋權益轉讓手續。
五、若甲方在甲、乙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手續期間,反悔不出售該房地產給乙方,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甲方應返還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
六、若乙方在甲、乙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手續期間,乙方反悔不購買上述房地產,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甲 方支付違約金;
七、若乙方未按本協議時間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應支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未付款的萬分之三)。逾期超過三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支付甲方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約定,如因發展商原因導致雙方不能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事宜。則雙方應依中介方通知三天內依本協議總房款及其他條款約定另行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逾期達15日,則視為違約,同時違約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轉讓協議書 篇4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 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使用權( 市 區:旅館)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出租給甲方的房屋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同意甲方正在經營的 旅館轉讓給乙方經營。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房屋租賃協議》。
二、甲方將旅店經營權轉讓與乙方,幷包含清單所列的全部設施(旅館現有裝修、裝飾、設備等,詳見清單所附物品)。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動產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租賃合同執行)。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旅館轉讓金共計大寫 元,其中 年 月 日支付 訂金, 年 月 日支付萬元,餘款 萬元,待甲方協助乙方將相關證照辦理過户手續後一次性支付。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具體協議詳見與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四、該旅館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由丙方辦理,經營範圍為住宿,丙方有義務協調原“ 旅館”經營者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五、從( 年月 日—月日債務)甲方接手到月 日之內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乙方需轉讓給他人經營須徵得丙方同意,合同到期後乙方有優先繼續租賃權。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丙方房屋所有權複印件、原租賃協議、相關證照、印章交接清單、甲乙丙三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轉讓協議書 篇5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對等、互利的原則,現就關於甲方將其擁有的下隆子水田一塊(面積:六分整)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下隆子一塊水田(面積:六分整)轉讓給乙方永久使用,同時乙方對水田擁有轉讓、出租、抵押、贈送、繼承等權力,甲方無權干涉乙方。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15,000.00)作為上述水田的轉讓補償。乙方付款情況以甲方開具的水田轉讓收款收據為準。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的任何家屬及子孫後代均以此協議所列條款執行,不得反悔。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見證方各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 方簽字: 時間:
乙 方簽字: 時間:
見證人簽字: 時間:
甲方:劉海君 身份證號碼:
乙方:劉海兵 身份證號碼:
經甲方劉海君與乙方劉海兵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對等、互利的原則,現就關於甲方擁有的塔照嶺屋門前水田一塊(面積:六分整)與乙方擁有的算命丘子水田一塊(面積:九分整)進行調換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塔照嶺屋門前水田一塊(面積:六分整)調換給乙方永久性使用。
2、乙方同意將算命丘子水田一塊(面積:九分整)調換給甲方永久性使用。
3、上述水田相調是甲乙雙方自願的行為,甲乙雙方的家屬和子孫後代均以此協議所列條款執行,不得反悔。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見證方各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 方簽字: 時間: 乙 方簽字: 時間: 見證人簽字: 時間:
轉讓協議書 篇6委託人: , , 年與日生,住
受託人: , ,年與日生,住
一、委託原因及事項:
委託人與受託人系 關係,因個人日常工作繁忙原因,特全權委託受託人 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託人辦理“”房屋出租事宜。房屋所有權人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產證號“ 號”(房屋買賣合同編號: )。具體委託辦理包括但不限於如下事項:
1、代為出面與承租人協商一切租賃事宜;
2、代為持有委託人本人簽名並按手印的空白合同與承租人簽署房屋出租有關的合同文件等;
3、代為辦理與物業公司等相關部門手續交接工作;
4、代為依合同約定收取房屋租金之相關的一切手續;
5、凡與上述房產出租有關的一切事務等均全部委託受託人全權出面代辦;
二、對受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做出的決定及簽署的有關文件, 委託人均予以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責任一概由委託人承擔。
本委託為不可撤消之委託。
本委託經委託人簽字並按手印後生效。
本委託自上述所有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後自行失效。
委託人: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7指標轉出方(甲方):
指標接受方(乙方):
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單位聯合建房內部指標轉讓給乙方,為了避免事後糾紛特簽定本協議。
一、乙方認可《中國電信邵陽分司員工自願全額集資聯合建房章程》各項內容,並授權全權代表乙方行使建房、分房和物來管理等各項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知曉甲方單位下發的《聯合建房申購須知》各項內容,並遵照執行。
三、如因其他原因終止聯合建房,本協議自動失效。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甲方單位聯合建房辦公室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8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薦主辦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薦主辦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一、甲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XX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
二、乙方、丙方為已取得從事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負責推薦甲方股份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並指導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擔任甲方股份報價轉讓的副推薦主辦券商,當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由丙方擔任甲方的推薦主辦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暫行)》、《主辦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業務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等相關規則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釋義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僅具有本章所賦予的含義: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報價轉讓業務:證券公司從事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進入代辦系統報價轉讓,代理投資者參與在代辦系統掛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報價轉讓;
(三)主辦券商:取得協會授予的代辦系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四)推薦主辦券商:推薦非上市公司股份進入代辦系統掛牌,並負責指導、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主辦券商;
(五)報價系統: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供的代辦系統中專門用於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報價和轉讓服務的技術設施;
(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
(七)《試點辦法》:《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暫行)》;
(八)《推薦掛牌規則》:《主辦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業務規則》;
(九)《信息披露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
(十)高級管理人員: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及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
第二章甲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基本情況
(一)設立時間;共5頁,當前第1頁
(二)股份發行情況;
(三)股本總額;
(四)股東人數;
(五)股權結構(以圖表形式附後);
(六)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持股明細。
第二條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遵守《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非上市公司的相關規定,並遵守就股份報價轉讓事項對政府部門作出的承諾,乙方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甲方作出的指導、督促及採取的相關措施,均構成本協議項下對甲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義務。
(二)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相關內容。
(三)如發行新股(不包括公開發行),優先向公司股東配售。
第三條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有權就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獲得乙方輔導,並可就相關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向乙方進行諮詢。
(二)甲方有權就公司治理、財務及會計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獲得乙方業務指導。
第四條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推薦掛牌備案工作
,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備案所需文件,並保證所提交文件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二)甲方應於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出具備案確認函之日起(____________)個報價日內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並協助股東辦理股份登記、存管;
2.核對並向乙方提交股東持股明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持股數量;
3.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將公司全部股份進行初始登記。
(三)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股東名冊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股東股權爭議或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初始登記的股份,應全部託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甲方擬披露信息須經由乙方在指定網站進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會全體成員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應經董事長或其授權董事簽字確認;若有虛假陳述,董事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內幕信息直接或間接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會祕書負責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祕書的,應指定一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
董事會祕書或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為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聯絡人。
(十一)甲方應將董事會祕書或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的通訊方式(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電子信箱、傳真、通信地址等)和變更情況及時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會祕書被解聘或辭職、指定信息披露負責人員被更換或辭職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應配備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訊工具和計算機等辦公設備,保證計算機可以連接國際互聯網,對外諮詢電話應保持暢通。
(十四)甲方擬披露信息須及時報送乙方,應同時以紙質文檔(包括傳真)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甲方應保證電子文檔與紙質文檔內容一致。
(十五)甲方應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年度報告。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十六)甲方應於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半年度報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報告的,季度報告應按照乙方要求編制。
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披露應按《信息披露規則》規定的信息披露程序進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應瞭解並遵守《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及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十九)甲方全體董事、監事應按乙方要求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
如董事、監事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告知並要求新任董事、監事簽署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
(二十)董事長不能正常履行職責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應及時將該事實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轉讓期間不得賣出;甲方應將新任及離職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其持股數量及時告知乙方,並按有關規定向乙方申請進行或解除其股份轉讓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東掛牌前所持股份在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轉讓前,甲方應提前三十個報價日向乙方提出申請。
(二十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問詢、調查或核查,不得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並按乙方要求辦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報價日內告知乙方並披露:
1.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
2.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
3.合併、分立、解散及破產;
4.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5.重大資產重組;
6.重大關聯交易;
7.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長或總經理髮生變動;
10.變更會計師事務所;
11.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
12.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
13.涉及公司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
14.乙方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乙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具備主辦券商業務資格,具有協會頒發的代辦系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證書;
(二)具有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從事報價轉讓業務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三)勤勉盡責地履行推薦主辦券商職責。
第六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的規定,暫停、終止甲方股份的掛牌報價,並報協會備案。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的公司股東所持股份進行或解除轉讓限制的申請進行審核,並報協會備案。共5頁,當前第3頁
(三)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指導和督促甲方規範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乙方有權對甲方披露信息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乙方可對甲方擬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提出合理性懷疑,並對相關事項進行專項調查。
(五)甲方未能規範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以下措施:
1.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揭示;
2.暫停解除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的限售登記;
3.對甲方董事長、董事、董事會祕書或負責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員進行公開譴責;
4.向協會報告。
(六)甲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連續三年虧損的,乙方有權對其股份實行特別處理。
第七條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推薦主辦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試點辦法》、《推薦掛牌規則》、《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勤勉盡責地履行推薦主辦券商職責,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依據《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向協會推薦甲方股份掛牌報價並進行備案。
(三)對甲方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瞭解《試點辦法》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
(四)代理甲方及時按照《公司法》、《試點辦法》規定辦理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轉讓限制登記及解除轉讓限制登記手續。
(五)乙方及其專職信息披露人員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六)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丙方,並將推薦主辦券商業務轉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其在本協議中對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移至丙方,由丙方擔任甲方的推薦主辦券商。
第九條丙方享有在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時承接其推薦主辦券商業務的權利,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做好業務轉移的準備工作;
(二)按照協會規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薦主辦券商業務;
(三)完成業務轉移後,與甲方協商選擇另一家主辦券商作為甲方的副推薦主辦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並報XX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五章費用
第十條甲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一)委託備案費(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備案費(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務費(___________)元/年;
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股份終止掛牌報價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第六章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丙方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的,甲方、乙方應協商選擇另一家主辦券商,約定其為甲方的副推薦主辦券商,重新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重新簽訂的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應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向XX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本協議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簽訂,如因相關規則進行修訂或頒佈實施新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而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佈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內容相牴觸,本協議與之相牴觸的有關條款自動變更,以修訂或新頒佈後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相關內容為準,其他條款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共5頁,當前第4頁
第十四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解除
(一)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決定不予備案的;
(二)甲方股份終止報價轉讓的。
第七章免責條款
第十五條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一方損失,其他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發生不可抗力時,三方均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第八章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本協議項下產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一)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本協議規定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或存在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三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報XX市人民政府、協會各一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蓋章):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