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轉讓協議書彙編9篇

來源:文萃谷 7.67K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書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轉讓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轉讓協議書彙編9篇

轉讓協議書 篇1

門市轉讓合同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四、乙方向甲方尾款全部付清 ______日後,所有事物由乙方負責,現甲方所有會員卡由乙方經營期間繼續完成。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甲方):電話號碼:

受讓方(乙方):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南寧牙韓華內科診所的經營權及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並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診所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診所位於,診所(一樓)面積約為11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為XXXX,所有制形式為個體,診療科目為內科,目前經營場地為租賃(附租賃協議)。診所證照編號為:PDY61176-945010817D2112有效期至20xx年10月22日,與法人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日,房租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診所的所有權及經營權。

2、該診所轉讓價格(包括診所內現有設備及設施)共計73800元整(柒萬叁仟捌佰元整)。

3、法人、護士、藥士合同及房屋租賃合同甲方負責按原來的價格幫助從新協調簽訂三年以上。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該診所的所有權和經營權便歸乙方所有,該診所內現有的設施及設備的所有權,同樣歸乙方所有。

5、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本診所所發生的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協議簽訂

前發生的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

6、該協議簽訂之日起,該診所所發生的醫療事故等責任由乙方承擔。該協議簽訂前發生的醫療事故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訂後,乙方一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幣73800元整(柒萬叁仟捌佰元整),同時甲方協助乙方進行診所相關手續的辦理。(另加3000元的藥士掛證費用,共計76800元整)。

四、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原件,甲方與法人、護士、藥士簽訂的合同

2、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3、診所房屋租賃合同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年月日簽定的購房轉讓協議的履約一事,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協議如下:

一、原協議內容真實有效,雙方認可,願意履約。

二、實物標的,所購房屋及車位現已建成,即坐落於烏蘭察布市化德縣路號,面積平方米商品房一套。

三、甲方同意將該購房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分兩次支付給甲方轉讓費人民幣共計壹拾萬元整,第一次已於年月日支付給甲方貳萬元整,剩下的捌萬元整等乙方取得該套房屋的全部產權後,乙方再支付給甲方,此款為該房屋轉讓的終結款項。

四、甲方權利:收取乙方給付的購房權轉讓費及要求乙方支付該套房的購房款、車位款、及該房的相關費用。

甲方責任:保證在該協議簽定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該房屋及源於該房屋的權益;屆時必須協助乙方取得該套房屋的全部產權為止,甲方的以上相關責任方可完成。

五、乙方權利:依照協議支付購房權轉讓費、購房款及車位款之後,擁有以甲方名義選購的房屋以及房屋所附帶的車位等附屬設施的權利,獲得甲方積極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的權利。

乙方責任:支付所選房屋的購房款,車位款及其相關的税費及屆時更名、過户等手續的所有相關費用,直到乙方取得該套房屋的全部產權為止,乙方相關責任方可完成。

六、在未辦理更名過户手續前,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用房產證去做抵押,否則視為違約。

七、房屋選購、過户等過程中所產生的購房合同、發票、收據、房產證、鑰匙等所有相關資料物件、原件,領取之日即由乙方自行負責保管。

八、違約責任:

1、此協議簽定後,甲方若不履行協議相關條款,視為違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有全部款項(包括已付轉讓費、購房款、其它相關税費),並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2、此協議簽定後,乙方若不履行協議相關條款,視為違約,且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付全部款項(包括已付轉讓費、購房款、車位款及其它相關税費),甲方可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權利。

3、如果甲方違約,協議執行期間拒絕將房屋出售或收回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應向乙方賠償雙倍購房款。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4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約地點)簽訂: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辦報價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鑑於:

一、甲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資格確認函;

二、乙方、丙方為已取得從事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負責推薦甲方股份進入x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並指導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擔任甲方股份報價轉讓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當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等相關規則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釋義

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僅具有本章所賦予的含義:

(一)報價轉讓業務:證券公司接受投資者委託,通過報價系統為其轉讓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報價、成交確認和股份過户的服務業務;

(二)報價券商:取得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

(三)主辦報價券商:推薦園區公司進入x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並負責指導、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報價券商;

(四)報價系統:x辦股份轉讓系統中專門為報價券商提供報價和成交確認服務的技術系統;

(五)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

(六)《試點辦法》:《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

(七)《推薦掛牌規則》:《主辦報價券商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入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掛牌業務規則》;

(八)《信息披露規則》:《股份進入證券公司x辦股份轉讓系統報價轉讓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規則》;

(九)園區公司: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級管理人員: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及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

第二章 甲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基本情況:

(一)設立時間:

(二)股份發行情況:

(三)股本總額:

(四)股東人數:

(五)股權結構(以圖表形式附後);

(六)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持股明細。

第二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證遵守《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園區公司的相關規定,並遵守就股份報價轉讓事項對政府部門作出的承諾,乙方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對甲方作出的指導、督促及採取的相關措施,均構成本協議項下對甲方有約束力的合同義務。

(二)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對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相關內容。

(三)公司如發行新股(不包括公開發行),優先向公司股東配售。

第三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有權就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獲得乙方輔導,並可就相關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向乙方進行諮詢。

(二)甲方有權就公司治理、財務及會計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獲得乙方業務指導。

第四條 甲方就委託乙方擔任其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推薦掛牌備案工作,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備案所需文件,並保證所提交文件均真實、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二)甲方應於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出具備案確認函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並協助股東辦理股份登記、存管;

2、核對並向乙方提交股東持股明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持股數量;

3、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簽訂證券登記服務協議,將公司全部股份進行初始登記。

(三)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股東名冊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誤造成股東股權爭議或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方初始登記的股份,應全部託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甲方擬披露信息須經由乙方在指定網站進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會全體成員須保證信息披露真實、及時,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應經董事長或其授權董事簽字確認;若有虛假陳述,董事長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內幕信息直接或間接為本人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會祕書負責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未設董事會祕書的,應指定一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

董事會祕書或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為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聯絡人。

(十一)甲方應將董事會祕書或負責信息披露事務的人員的通訊方式(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電子信箱、傳真、通信地址等)和變更情況及時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會祕書被解聘或辭職、指定信息披露負責人員被更換或辭職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應配備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訊工具和計算機等辦公設備,保證計算機可以連接國際互聯網,對外諮詢電話應保持暢通。

(十四)甲方擬披露信息須及時報送乙方,應同時以紙質文檔(包括傳真)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甲方應保證電子文檔與紙質文檔內容一致。

(十五)甲方應於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完成並披露年度報告。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應按照乙方要求編制。

半年度報告或季度報告的披露應按《信息披露規則》規定的信息披露程序進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應瞭解並遵守《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及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十八)甲方全體董事、監事應按乙方要求的內容和格式簽署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

如董事、監事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告知並要求新任董事、監事簽署董事、監事聲明與承諾書。

(十九)董事長不能正常履行職責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應及時將該事實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轉讓期間不得賣出;甲方應將新任及離職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名單及其持股數量及時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東掛牌前所持股份在進入x辦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報價轉讓前,甲方應提前三十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請。

(二十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問詢、調查或核查,不得阻撓或人為製造障礙,並按乙方要求辦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

1、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

2、發生或預計發生重大虧損、重大損失;

3、合併、分立、解散及破產;

4、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5、重大資產重組;

6、重大關聯交易;

7、重大或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重大訴訟、重大仲裁、重大擔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長或總經理髮生變動;

10、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正常經營活動受影響;

11、因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受到行政處罰;

12、涉及增資擴股和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項。

第三章 乙方的承諾及權利、義務

第五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

(一)具備報價轉讓業務資格,具有協會頒發的報價轉讓業務資格證書。

(二)具有符合《試點辦法》規定的從事報價轉讓業務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三)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

第六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享有以下權利:

(一)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的規定,終止甲方股份的掛牌報價,並報協會備案。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的公司掛牌前股東所持股份進入x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的申請進行審核,並報協會備案。

(三)乙方有權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指導和督促甲方真實、及時地進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權對甲方披露信息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乙方可對甲方擬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提出合理性懷疑,並對相關事項進行專項調查。

(五)甲方未能規範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以下措施:

1、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

2、暫停解除其股東股份的限售登記;

3、向協會報告。

第七條 乙方就擔任甲方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的主辦報價券商事項,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試點辦法》、《推薦掛牌規則》、《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的規定,勤勉盡責地履行主辦報價券商職責,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依據《推薦掛牌規則》的規定,向協會推薦甲方股份掛牌報價並進行備案。

(三)對甲方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輔導,使其瞭解《試點辦法》及其他報價轉讓業務規則。

(四)代理甲方及時辦理新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凍結手續,辦理離任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財務負責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記公司股份的解凍手續。

(五)乙方及其專職信息披露人員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六)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丙方,並將主辦報價券商業務轉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 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其在本協議中對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移至丙方,由丙方擔任甲方的主辦報價券商。

第九條 丙方享有在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時承接其主辦報價券商業務的權利,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做好業務轉移的準備工作;

(二)按照協會規定程序承接乙方主辦報價券商業務;

(三)完成業務轉移後,與甲方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作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並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五章 費用

第十條 甲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費用:

(一)委託備案費( )元;

(二)乙方代收的備案費()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務費()元/年。

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為()。

第十一條 甲方股份終止掛牌報價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第六章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二條 丙方喪失報價轉讓業務資格的,甲方、乙方應協商選擇另一家報價券商,約定其為甲方的副主辦報價券商,重新簽訂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

重新簽訂的推薦掛牌報價轉讓協議應由甲方和乙方分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協會備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依據《試點辦法》、《信息披露規則》等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簽訂,如因相關規則進行修訂或頒佈實施新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而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佈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內容相牴觸,本協議與之相牴觸的有關條款自動變更,以修訂或新頒佈後的報價轉讓業務規則相關內容為準,其他條款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為由解除本協議。

第十四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解除:

(一)協會對推薦掛牌備案文件決定不予備案的;

(二)甲方股份終止報價轉讓的。

第七章 免責條款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一方損失,其他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發生不可抗力時,三方均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第八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 本協議項下產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一)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協議規定的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或存在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三方應當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協議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報北京市人民政府、協會各一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蓋章):

轉讓協議書 篇5

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轉讓方):×村×組

乙方(承包方):×村×組

本人因年老無能耕種本人的責任田,現通過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本人自願轉讓自己的責任田一丘給本組×××耕種,田地名:×××:四抵為東抵××,南抵××的山,西抵××,北抵××的山,轉讓費共計×元整(¥:×元),轉讓後,田歸×××承耕營業。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户共同遵守。 特立此協議為證。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證明書人:

×年×月×日

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轉讓協議,協議如下:

第 一條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為了更好地經營和管理,甲方將_________轉讓給乙方,包括已列明的所有固定資產和所有無形資產(詳細清單附後略),總額 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應收押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起,乙方先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可派收費和財務人員進入,從即日起,所有的收入歸乙方,同時藥品、人員工資、水電、房租等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之前的所有相關費用由甲方結清。

第三條_________個月後,所有的經營管理權歸乙方,甲方應協助乙方平穩過渡,同時乙方應承認甲方所簽署的合同或口頭合同;對於有異議或有爭議的問題,雙方應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礎上友好與合同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甲方在辦理完成轉讓變更手續,乙方(或乙方代表)為法人和負責人後,乙方必須付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予甲方,餘額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年底檢查(上級)完畢後_________日內付清予甲方。

第五條陳述和保證

5.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5.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並應按本協議繼續完義務。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6.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則甲方可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_元。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七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轉讓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協議附件

9.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甲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9.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通知

14.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4.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4.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7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

(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户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轉讓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乙方收藏品轉讓甲方的事宜簽訂以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乙方轉讓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藏品,約定藏品狀態見附件。

二、甲方於乙方交貨時,先按轉讓成本價(_________元)付款,甲方即擁有對該藏品的使用權與處置權,甲方通過對藏品進行增值投資(包裝、宣傳、附加文化內涵等)提升藏品價值;乙方保留該藏品增值部分的淨收益共享權,該增值部分淨收益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共享,甲方在增值淨收益實現後1個月內支付乙方。

三、雙方協議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同時約定乙方最低增值淨收益為_____________元;期滿未達約定最低標準的,由乙方按成本價回購藏品或由甲方按約定最低標準補足後買斷乙方對藏品的一切權利。

四、協議期間,該藏品由甲方負責保管,丟失損壞視同買斷藏品進行處理;藏品自身的物理、化學變化引起變質、損壞的,甲方不負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即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轉讓協議書 篇9

轉讓方(甲方):xxxxxxxx

頂讓方(乙方):xxxxxxxx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材料及辦公用品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轉讓位於新鄭中儲糧工地剩餘的所有施工材料及辦公用品,材料和辦公用品清單雙方都已核對,以附件的形式附在本協議書上。如有異議,可雙方派人再次核對,一旦簽訂該協議,甲方將不再負責材料及辦公用品的數量、質量和保管責任,一切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二、根據甲、乙雙方的協商,所有的材料及辦公用品將以打包的形式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共需要向甲方支付材料及辦公用品轉讓金陸萬元整(60000.00)。其中乙方要在20xx年農曆春節前夕向甲方支付定金貳萬整(20000.00),剩餘的肆萬元(40000.00)轉讓金額在春節後待交付材料及辦公用品時一次付清。

三、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材料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