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股權轉讓協議書範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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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權轉讓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股權轉讓協議書範文6篇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1

出讓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受讓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風險提示:

為了防止股東資格喪失的法律風險,受讓方必須考察轉讓方股東資格的相關證明。在實踐中,必須審查: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份證書、股票、股東名冊以及註冊登記、公司股權的轉讓協議、公司設立後的授權資本或者新增資本的認購協議、隱名投資者與顯名投資者有關股權信託或代為持有的協議等,這些均可作為證明股東資格的證據。在不同的法律關係和事實情形下,各形式的證據可以發揮不同程度的證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證據,請諮詢專業律師。茲有XX公司是由出讓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資成立的,其註冊資本為_____萬。出讓方有意將其擁有的佔目標公司_____%的股權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願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目標股權。且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持有的______%股權。故此,甲、乙雙方當事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XX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____XX公司_____%的股權(認繳註冊資本______元,實繳註冊資本______元,協議簽訂當時________XX公司基本賬户餘額:______元)以______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轉讓費_____元,人民幣______以_______(現金或轉賬)方式分_____次支付給甲方。

二、股權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________XX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工商變更登記之日,受讓股權的所有權正式發生轉移。風險提示:

由於股權轉讓過程長、事項繁雜,很多企業都沒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其隱藏的風險也是巨大的。律師提醒,在辦完股權轉讓的同時,必須及時辦好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以防患未然。實踐中,一方反悔的情況非常多,反悔出現的時間點也千差萬別,所以要約定好各環節雙方的義務。

2、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____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本協議生效後,出讓方享有和分擔轉讓前該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受讓方分享轉讓後該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風險提示:

股權轉讓協議受讓人受讓股權,目的可能是為了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但最終都是想要通過行使股權獲得經濟上的利益。

股權的價值與公司的負債(銀行債務、商業債務等)、對外擔保、行政罰款以及涉訴情況等多種因素相關。基於此,受讓方應要求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當中對其所提供的有關目標公司的信息真實性以及公司資產的真實狀況等作出相對具體詳盡的陳述與保證。這樣做的目的在於防範風險,完善違約救濟措施。

因此,當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故意隱瞞目標公司的相關信息給受讓方造成損失時,受讓方有權依據《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有關規定要求轉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雙方都要注意!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出讓方向受讓方陳述並保證如下:

1、出讓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出讓方在本協議的簽訂日,合法擁有目標股權及對其進行處置的權利。

3、目標公司的資產和目標股權未設置任何抵押或質押,目標公司未為第三人提供任何擔保。

4、不存在未了的、針對目標公司的訴訟或仲裁。

五、乙方陳述與保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受讓方向出讓方陳述並保證如下:

1、受讓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受讓方用於支付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合法。

六、税費負擔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税費根據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分擔。股權轉讓登記完成後,受讓方於支付轉讓款之同時,一併向出讓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_____元,含增值税a;gae;防偽開票税控系統,税控機用的電腦和針式打印機在內)。

七、資產移交銀行存款交接在股權變更登記後、乙方變更前完成。(_______XX公司基本户銀行存款: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

八、風險承擔出讓方和受讓方一致同意,以股權變更登記之日為風險承擔之臨界日。在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前,XX公司產生的有關債務及紛爭或第三人針對出讓方股權的紛爭均與受讓方無關,即使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後,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出讓方單獨承擔。股權變更登記完成後所發生的與________XX公司有關的紛爭均與出讓方無關,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未如實告知有關________XX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________XX公司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九、違約責任雙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或保證,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直接損失。

十、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XX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

一、其他

1、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________XX公司存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生效,各頁應加蓋________XX公司公章。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就XXXX有限公司(以下稱“XXXX”)的股權轉讓事宜在XX訂立。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甲方XX同意將持有XXXX的 XX萬股 股權(壹拾萬股),以人民幣 XX萬元(XX元整)轉讓給乙方XX,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XXXX原享有的股東權利和應承擔的股東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第三條 税費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税費,由甲方承擔,乙方除以上購買金額外不支付任何費用(但不包含退出時應交税費)。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的協議。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甲方提前從XXXX離職,所持股份未兑現或未完全兑現的;

3、乙方主動提出退出的情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條 補充

1、轉讓股份暫由甲方全部代持,在乙方未同意售出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售出乙方的股權;

2、因甲方提前從XXXX離職且股份未兑現的,甲方需按年息XX 的利率償還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本金及利息;

3、若XXXX進行股改或擴股等使得總股本發生相應變化的,本次轉讓股份也相應變化;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3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下稱深圳分會)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中的仲裁條款,以及申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下稱仲裁規則)的規定,於xx年7月18日受理了雙方當事人關於上述合同爭議的仲裁案。

申請人選定了仲裁員,被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選定而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任代為指定了仲裁員與因雙方未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共同選定或委託指定而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員,於xx年9月11日組成仲裁庭審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會祕書處原定於xx年10月31日開庭審理,後仲裁庭因故延至xx年11月10日開庭。xx年10月29日被申請人申請延期開庭,因其不能提供相關證據,仲裁庭經研究決定,如期舉行開庭。申請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審,被申請人沒有出庭,仲裁庭根據仲裁規則第四十二條的規定,進行了缺席審理。庭後申請人提交補充材料,深圳分會祕書處於xx年11月20日,將該材料轉給被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在xx年12月16日之前,對申請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請求提交答辯意見及其他材料。

被申請人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及附件後,未提交答辯狀、反請求申請書及有關證據。在申請人修改仲裁請求後,被申請人也未在仲裁庭規定的時間內針對該修改請求部分提交答辯意見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於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決書。

現將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見以及裁決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年11月8日合資成立了××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為300萬美元,申請人佔51%股份。xx年12月1日,經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申請人自願將自己在合資公司的51%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的轉讓價格全部轉讓給被申請人。同時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書”,協議書中與本案有關的條款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請人,下同)將其所佔合資公司51%的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即被申請人,下同)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後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按以下規定的'方式付清給甲方。

A、乙方應於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幣100萬元給甲方;

b、乙方應於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250萬元;

c、乙方應於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400萬元;

d、乙方應於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450萬元;

e、乙方應於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500萬元。

二、有關合資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再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

三、甲方在10天內辦妥資產移交手續,20天內甲方人員撤出合資公司。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二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在協議的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申請人於1997年6月17日依照雙方所訂協議第五條仲裁條款的規定,向深圳分會提起仲裁,並提出以下仲裁請求:

1、償付尚欠股權價款人民幣84萬元;

2、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94.68萬元;

3、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

申請人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如下:

xx年12月1日,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會議在××市召開,經雙方協商並經全體董事一致同意,申請人決定將其在合資公司中所佔的51%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的轉讓價格轉讓給被申請人,同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該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於xx年12月9日經××省××縣公證處公證。

申請人依照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在10天內辦妥資產移交手續。被申請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約支付了應付價款。到xx年6月份即協議規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請人支付110萬元,按照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款C項的規定,該次被申請人應付款為150萬元,故該次被申請人少付應付款40萬元。到xx年9月份即協議規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請人按協議第一條第二款D項應付款50萬元未付。xx年10月被申請人付款20萬元至××市D公司(系申請人認可的收款單位)。對xx年12月份到期應付款被申請人未能依約給付。被申請人又分別於xx年4月付款11萬元,xx年1月付款5萬元,另還付款20萬元至××市D公司,尚欠款84萬元一直沒有給付。按照協議第四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對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權價款應償付日2‰的違約金,即94.68萬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審後,申請人變更了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償付尚欠股權價款104萬元;

2、裁決被申請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

申請人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如下:

關於第一項仲裁請求,申請人稱:被申請人應依雙方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於xx年12月31日前給付申請人股權轉讓款500萬元,但至xx年1月止,被申請人僅付轉讓款396萬元,尚欠104萬元未付。申請人於xx年6月12日向深圳分會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萬元原約定由被申請人代付××市D公司,故原仲裁請求被申請人給付股價款數額僅為84萬元。1997年11月3日,××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請人為其下屬公司),稱其於xx年6月28日依據股權轉讓協議有關條款委託××市F公司償還××市D公司欠款40萬元,到xx年6月份止僅還欠款20萬元,下餘欠款20萬元至今未還。被申請人此間並未代申請人付××市D公司20萬元欠款。故特將原仲裁請求做了修改,償付尚欠股價款為104萬元。

1、協議書規定xx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申請人,實際履行130萬元,該次少付2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7月1日至xx年9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1.8萬元。

2、協議書規定xx年9月30日前被申請人應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申請人,該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萬元,延期付款金額為7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以1‰計,違約金數額為6.3萬元。

3、協議書規定xx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請人應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申請人,該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萬元,逾期付款金額為12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月1日到xx年3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10.8萬元。

4、xx年4月,被申請人付款11萬元,延期付款金額減少到109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1996年4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29.43萬元。

5、xx年1月,被申請人付款5萬元,延期付款金額減少到104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月到xx年10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31.2萬元。

以上五部分總計,被申請人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數額為79.53萬元。

二、仲裁庭意見

1、關於法律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5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案的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簽訂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爭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關於轉讓股權問題

經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年12月1日在××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並經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討論通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按照上述規定,在合資雙方達成股權轉讓協議,並經合資公司董事會通過後,應以合資雙方中被申請人為主會同申請人辦理報批手續,獲得批准後再履行轉讓股權付款。本案的股權轉讓雖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續,但仲裁庭考慮到,上述“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合資雙方自願達成的,體現合資雙方的真實意願;且經查,合資公司xx年度的工商登記資料中已經沒有申請人,證明轉讓已經完成,資產移交手續已經辦妥。該協議書內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該協議書未報批,主要責任也在被申請人。因此,該股權轉讓應繼續履行下去。

至於申請人增加請求的人民幣20萬元,申請人所提證據不足於證明被申請人未付申請人人民幣20萬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資公司函提到:“根據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有關條款,你公司應於本月30日前付人民幣150萬元給我公司下屬申請人”,並請合資公司將其中的人民幣40萬元直接匯給G公司。xx年11月3日,××市D公司經營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託合資公司還其欠款人民幣40萬元,到xx年6月份止,合資公司僅還欠款人民幣20萬元,下餘欠款人民幣20萬元至今未還。本案的股權轉讓是由申請人向被申請人轉讓,E公司與申請人是兩個獨立的法人,沒有證據證明,申請人授權或委託E公司代為收取股權轉讓價款。E公司確曾通知合資公司將人民幣40萬元直接匯給G公司。G公司承認收到人民幣20萬元,並提到尚有人民幣20萬元未收。但申請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變更仲裁請求申請書中卻説,其中有人民幣20萬元原約定由被申請人代付××市D公司,被申請人並未向該公司代付此筆款。經查,申請人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有此約定。仲裁庭對此無法認定。因此,僅認定被申請人應償付申請人應付而未付的股權價款為人民幣84萬元。

3、關於違約金

上述“股權轉讓協議書”第4條約定,被申請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1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2‰的逾期違約金。申請人在庭後提交的補充材料中修改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為計算違約金的依據,明確要求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79.53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20條第2款規定的精神,仲裁庭認為,按申請人修改的計算方法,違約金的數額仍顯然過高,應按日萬分之五計算較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違約金調整為按日萬分之五、從實際支付日起計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33.87萬元。

三、裁決

綜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決如下:

1、自本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內,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尚欠股權價款84萬元人民幣。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計付利息。

2、自本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內,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人民幣33.87萬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計付利息。

3、本案仲裁費由被申請人承擔90%,申請人承擔10%。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4

轉讓方:(甲方)

地址:

受讓方:(乙方)

地址: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股權。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 元。

第三條 甲方保證與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 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對本次股權轉讓合同中,出讓方與受讓方對所瞭解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出讓方、受讓方、 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等全部情況,出讓方與受讓方均有義務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或司法機關強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對外公開或使用。

2、出讓方與受讓方在對外公開或宣傳本次股權轉讓事宜時,採用經協商的統一口徑,保證各方的商譽不受侵害,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表有關本次股權轉讓的言論、文字。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公司存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________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__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________元。

第三條 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受讓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鑑於xxxx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註冊資金為xxxxxx萬美元並於 年 月 日經xxxxxx外經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鑑於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xxxxxx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鑑於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願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xxxxxx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xxxxxx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並已作出相關決議;

4、xxxxxx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並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並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xxxxxxxx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xxxxxxxx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淨資產值為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xxxxxxxx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户。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託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於本協議生效後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户手續完成後,乙方即具有xxxxxxxx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xxxxxxxx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户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財務狀況、客户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亦不會用於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發佈時間:20xx-03-01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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