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運輸協議書(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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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運輸協議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安全運輸協議書(精選15篇)

安全運輸協議書1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地址: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帳號:

承運人: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地址: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帳號:

乙方同意甲方託運________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編號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港___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______立方米,重量________噸。(或

___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內將貨物集中於____港____號碼頭。由乙方

聯繫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管。

第四條裝船時間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於____月____日時至____時將貨

物裝完。

第五條運到期限

乙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_元由____方負擔。

第七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元,全船運費總額為____元。

第十條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貨物卸完後,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後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元違約金,並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簽訂《運輸合同》確定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產品運輸。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和乙方車輛、人員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的規定,雙方現就產品吊裝、綁紮固定、遮蓋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達成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產品的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規範。乙方指派到甲方現場的人員及車輛必須具備法定資質和條件。

二、乙方指派的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時應當遵守甲方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指派的人員不得帶小孩或無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不得將危險和爆炸物品帶入甲方廠區和廠房。

三、為了保證產品裝車得當及過程安全,甲方現場操作人員和乙方指派人員按以下方式配合:

1、乙方指派的運貨車輛按甲方現場人員的指揮進入甲方廠房裝貨。

2、車輛停穩後乙方指派人員戴好安全帽出駕駛室做好貨物裝車準備,準備好後通知甲方現場人員共同配合裝車。

3、產品由甲方現場人員操作行車吊裝,產品吊入車輛時由乙方指派人員指揮、配合甲方操作人員吊運、放置,乙方派出人員確認放置恰當。雙方人員要事先溝通好吊裝指揮和配合方式,防止發生誤操作。乙方人員不得自行操作行車吊運產品。

4、在雙方的配合中,如因乙方指揮語言、手式不當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指揮人員負責。因甲方操作人員操作錯誤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甲方操作人員負責。

5、產品吊裝妥善放入車輛後,雙方操作人員的配合工作即告結束。產品的綁紮、遮蓋由乙方指派人員按《運輸合同》的要求進行。

四、對產品在車輛上的綁紮、遮蓋一般情況下應將車輛駛出廠房、到指定地點停穩後進行。因下雨等特殊情況,經甲方操作人員同意可在廠房內就地進行。

五、乙方指派人員應當做好產品在車輛上綁紮、遮蓋過程的安全措施,重點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時不得對甲方現場人員、設備設施、其他產品造成損害。

六、乙方要做好指派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履行好相關勞動安全手續。

七、甲乙雙方現場人員在配合吊裝過程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規定或甲方的制度進行調查處理。因甲方人員、設備原因造成乙方指派人員、設備受傷受損的,由甲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指派人員、車輛原因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及產品受傷受損的,由乙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人員、車輛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受傷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乙方人員、車輛離開甲方廠區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雙方現場人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的,其救治及善後工作由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人員,並不得因此給對方的生產和工作秩序造成影響。存在責任的劃分及賠償的,雙方按照相關部門或共同調查認定的事實劃分並依法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保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指派人員在甲方現場受到傷害需送醫院搶救的,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醫院救護車輛送醫院搶救,並同時通知乙方。

十、乙方如因發生安全事故不能妥善處理或多次發生安全問題不能及時有效解決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運輸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具備相同約束力和相同時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為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機械的安全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水利水電建築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運輸車輛(駕駛員)安全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並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必須有國家強制規定的各種合格證明,在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運輸的情況下,方可承擔運輸任務。

2、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條例》,遵章駕駛。嚴禁無證駕駛、灑後開車、無令開車。運輸車輛必須且經過年度檢驗合格。

3、駕駛員不做違反安全規定的事。在運輸道路中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在項目部材料供應員的安排下,有計劃的拉運材料。禁止個人擅自做主拉運材料。

5、車輛在施工區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在會車、彎道、險坡段不得超過3KM。

6、載重車輛嚴禁客貨混裝,禁止載人。施工區域內各種車輛駕馭室內不準超員,駕駛室外嚴禁載人。

7、進入施工現場的自卸汽車必須遵守以下規定:向低窪地區卸料時,後輪與坑邊要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坍塌和翻車;在堅實地區向下卸料時,必須設置牢固的擋車裝置,同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夜間設紅燈;車箱末降落復位,禁止行車;禁止在有橫坡的路面上卸料,以防止因重心偏離而翻車。

8、進入施工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施工員指揮,按規定或指定區劃卸料。

9、進入施工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現場安全員指揮和管理。每天行車前要主動向管理人員報告車輛狀況,填寫機動車日檢安全表

二、項目部安全要求:

10、不強行命令運輸車輛違反國家規定拉運材料。

11、在車輛達不到安全運輸條件時,不強行要求違章作業運輸。

12、不得強行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待御物的車輛,在御車地點達不到安全御車條件時強行御車。

13、不要求運輸車輛超載、超限裝運材料。

三、安全責任:

14、雙方拉運材料的交易地點在工地材料堆積場。運輸車輛在末進入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運輸車輛駕駛員自己承擔。

15、運輸車輛因機械達不到安全要求又隱瞞的,發生的事故由自己承擔。

16、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違反國家規定超載、超限運輸,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均由運輸車輛自己承擔。

17、進入工地現場御物時,駕駛員發現御物地點沒有安全條件,且可能發生事故,但項目部管理人員強行御物,造成的事故由項目部承擔。

18、本合同書自簽字之日起至運輸任務完成時之內有效。

19、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

責任人: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_____

責任人:

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4

甲方:(鐵路車站):

乙方:(產權單位):

為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提高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一、基本情況

乙方在與甲方接軌的 山東海化集團有限公司 專用線(專用鐵路)內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主要辦理 (罐裝 ):柴油、汽油、石腦油品名危險貨物發送和(罐裝):原油、柴油;(非罐裝):碳化鈣、煤焦瀝青 品名危險貨物到達業務,具體品名以《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辦理站(專用線、專用鐵路)辦理規定》(以下簡稱《辦理規定》)公佈為準。

二、責任、權利和義務

甲方和乙方在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等。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取得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2.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作業標準,認真落實領導負責制、專業負責制、崗位負責制、逐級負責制,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3.建立危險貨物運輸有關技術檔案,具體掌握危險貨物的運量、品類、理化特性、包裝、運輸方式、裝卸作業設備、消防設施等情況。適時掌握企業危險貨物運輸發展動態,相應調整管理措施和內容。

4.按照《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基礎管理台帳目錄》的內容要求,結合危險貨物運輸辦理情況,建立台帳並實行分類管理。

5.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人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不得上崗。同時組織乙方相關人員參加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

6.在受理和承運危險貨物時,必須核查下列事項:

(1)《鐵路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證書》、經辦人身份證和《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2)運單記載的品名、類項、編號等內容與《鐵路危險貨物品名錶》的規定是否一致,《鐵路危險貨物品名錶》第12欄內有無特殊規定。

(3)發到站、辦理品名、運輸方式與《辦理規定》是否一致。

(4)貨物品名、重量、件數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5)是否具有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檢測合格證明。

(6)運單右上角是否用紅色戳記標明編組隔離、禁止溜放或限速連掛等警示標記。

(7)是否屬於代理國內危險貨物運輸。

7.對到達的貨物要及時通知乙方,做到及時取送車輛;站內停放危險貨物車輛時,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對重點危險貨物,車站應派人看護並通知鐵路公安部門。

8.有權監督、檢查、糾正、制止乙方違反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相關規定的行為。

9.加強對乙方危險貨物裝卸作業的檢查和指導。辦理劇毒品時,應會同乙方共同做好確認品名,清點件數(罐車除外)、封印交接等有關工作。

10.按貨運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協助乙方做好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毀、滅失等情況的理賠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資格。

2.按照《辦理規定》公佈的專用線(專用鐵路)名稱、品名和運輸方式辦理危險貨物運輸,並接受鐵路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3.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作業標準、操作規程等,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技術檔案、發送或到達台帳,台賬內容應包括髮站、到站、品名、鐵危編號、運量、運輸包裝等情況。

4.辦理鐵路危險貨物發送業務時,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託運危險貨物時,應按《危規》有關規定填寫貨物運單,對其運單各欄填記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於匿報、謊報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

5.應指派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能勝任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工作的人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工作;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主要負責人員、主管人員以及現場貨裝人員、企業運輸員(押運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一律不得上崗。

6.不得將場所、設施、設備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7.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及其附屬設施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和運輸安全綜合分析。

8.辦理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的消防、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防護、裝卸、充裝等安全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儲存倉庫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有關國家標準;應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安裝軌道衡、流量計等安全計量設備。

9.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運輸時,必須有鐵路局簽發《鐵路危險貨物自備貨車安全技術審查合格證》,一車一證,車證相符,按規定品名裝運,不得租借和混裝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集裝箱等運輸工具的設計、製造、使用、充裝、檢修等符合國家、鐵道部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0.罐車裝車前,應確認罐車是否良好,罐體外表應保持清潔,標記、文字應能清晰易辨。罐體有漏裂,閥、蓋、墊及儀表等附件、配件不齊全完好或功能不良的罐車禁止使用。卸車後,須及時關嚴罐車閥件,蓋好人孔蓋,擰緊螺栓,嚴禁混入雜質。裝車完畢,應及時向車站交接人員提供加蓋單位公章(或專用章)的“動態軌道衡統計(列)”分類表;“鐵路罐車計量單”,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以便車站交接人員檢查罐車準裝重量及準裝高度。氣體類危險貨物充裝前,必須有專人檢查罐車,按規定對罐體外表面、罐體密封性能、罐體餘壓等進行檢查,不具備充裝條件的罐車嚴禁充裝。罐車充裝完畢後,應會同押運員複檢充裝量,檢查各密封件和封車壓力狀況,認真詳細填記《充裝記錄》,符合規定時,方可申請辦理託運手續。裝運氣體類危險貨物罐車確認卸空後,留有不低於0.05MPa的餘壓。

11.檢查棚車車內貨物是否已卸淨和清掃乾淨,車門、窗關閉是否嚴密,對規定需要施封的按規定施封。

12.危險貨物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國家批准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包裝上須有國家規定危險化學品標籤標識及定點生產標誌,並經鐵道部認定的包裝檢測機構定期檢測合格。

13.需加固運輸的危險貨物,應按《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制定裝載加固方案。

14.押運人必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運輸氣體類的危險貨物,押運人還須取得《液化氣體鐵路罐車押運員證》。押運人應瞭解所押運貨物的特性,押運時應攜帶所需通信、防護、消防、檢測、維護等工具,應按規定穿着應有紅色“押運”字樣的黃色馬甲。押運過程中必須遵守鐵路運輸的各項安全規定,並對所押貨物的安全負責。押運人數應符合《危規》有關規定。押運人須持《全程押運籤認登記表》,由途中貨檢人員籤認;再次辦理運輸時須出具此表,否則鐵路可不予受理。

15.專用線(專用鐵路)內存放的危險貨物應按其性質和要求存放在指定的倉庫、雨棚等場地。遇潮或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貨物不得在雨棚、露天存放。存放保管危險貨物時,應符合《配放表》的要求。堆放危險貨物的倉庫、雨棚等場地必須清潔乾燥、通風良好,配備充足有效的消防設施,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建立健全值班巡守制度。倉庫作業完畢後應及時鎖閉,劇毒品須加雙鎖,做到雙人收發、雙人保管。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帽(罩)。

16.應對貨位及時清掃、洗刷。對撒漏的危險貨物及廢棄物,應及時進行處理。對危險性大、撒漏嚴重的,要會同衞生防疫、環保、消防等部門共同處理。

17.按照鐵道部、鐵路局有關規章制度以及雙方簽定的《專用線(專用鐵路)運輸協議》的規定,進行交接、檢查、裝卸作業。

三、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發生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和險情時,甲方和乙方必須積極開展應急救援。

1.雙方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信息網絡,完善預警預防應急措施,有效處臵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

2.雙方要建立義務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和安全防護設備,定期組織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檢查和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活動進行記錄和總結,不斷提高對事故的預防和處臵能力。

3.發生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和險情時,雙方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向鐵路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公安消防及環保、衞生防疫部門報告。甲乙雙方應及時進行通報,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資源。

4.雙方根據危險貨物運輸的發展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施救信息網絡有關內容。

5.雙方建立“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網絡表”,遇有人員、電話和設備設施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每年簽訂協議時重新核對修訂。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網絡表

四、法律責任

(一)甲方法律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辦運輸:

(1)設施、設備不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

(2)相關從業人員配備不齊或未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嚴重問題的;

(4)應急預案不完備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1)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承運人資質證書》,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承運人資質證書》的;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承運危險貨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後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二)乙方法律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辦運輸:

(1)設施、設備不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

(2)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運輸經辦人員、押運員配備不齊或未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嚴重問題的;

(4)應急預案不完備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

(1)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託運人資質證書》,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託運人資質證書》的;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辦理危險貨物託運,造成嚴重後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後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3.匿報、謊報貨物品名,匿報、謊報貨物重量或者裝車、裝箱超過規定重量,或者有其他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行為的,由鐵路管理機構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將場所、設施、設備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單處或並處罰款;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鐵路有關規章制度和雙方簽定的《專用線(專用鐵路)運輸協議》辦理。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月 31日(對於新增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協議以鐵道部發文、電公佈為生效期)有效。

七、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或修改本協議,應於一個月前通知另兩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專用線產權單位、車站、管理處、山東省地方鐵路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5

甲方:乙方:

為加強土方運輸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土方貨運經營合同(以下稱土方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有關道路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為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甲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監管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並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乙方及其僱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三、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與僱傭的從業人員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擬僱傭駕駛員,要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將其帶到甲方安全管理監督部門,並提交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並將以上證件備份留存於甲方處。

乙方審查辦理前款事務時,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一經查實,應承擔為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甲方應對乙方擬僱傭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擬駕乙方的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嚴格審查。對符合要求的進行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訓,並進行考試或考核。對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簽發擬同意乙方僱傭上車意見書。

甲方辦理前款形式審查時,非因乙方的過錯,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不良後果的,甲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讓擬僱駕駛員上車駕駛之前,必須將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並經其簽字確認真實且與原件無誤的複印件,甲方對其的考試或考核合格證,甲方簽發的擬同意乙方僱傭上車意見書,乙方與駕駛員簽訂的僱傭協議書,提交甲方存入乙方運輸經營車輛檔案。

乙方讓擬僱駕駛員上車駕駛之前,必須與擬僱駕駛員先簽訂書面僱傭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雙方之間的僱傭關係。

乙方不得僱傭甲方簽發擬同意乙方僱傭以外的人員上車駕駛,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七、乙方必須讓其僱傭的駕駛員、管理人員,按時參加甲方定期為乙方、乙方的駕駛員、管理人員免費提供的安全運輸知識、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

如乙方或其僱傭的駕駛人員不參加甲方免費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罰款的,有權根據乙方或乙方駕駛人員的過錯程度向乙方和乙方的車輛駕駛人追償全部或部分罰款(或損失)。

1、乙方未經甲方簽發擬同意僱傭駕駛意見,聘用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駕駛其運輸經營合同項下車輛的;

2、因乙方僱傭的駕駛人員未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

3、因乙方或其駕駛人員,拒絕甲方在不影響車輛正常營運情況下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的;

4、因乙方或其駕駛人員,拒絕甲方對進出土場和路基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的;

九、乙方僱傭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駕駛員強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僱。

1、酒後駕駛道路運輸車輛的;

2、車輛在運輸土方時不覆蓋,履次發現有拋、灑、滴、漏現象的;

3、不按相關標誌要求行駛的;

4、進入施工現場或土場不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的。

十、甲方對乙方僱傭的駕駛員建立電子信息檔案,報與有關交通、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行信息互通共享,並將駕駛員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行為及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機制。

十一、乙方應當將本協議中主要的有關駕駛員負有安全營運義務及應負責任,在乙方與所僱駕駛員的僱傭協議中明確約定。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蓋章或簽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名或捺印:

安全運輸協議書6

甲方:賀蘭縣興盛水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運輸車輛人員

為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機械的安全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水利水電建築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運輸車輛(駕駛員)安全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並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必須有國家強制規定的各種合格證明,在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運輸的情況下,方可承擔運輸任務。

2、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條例》,遵章駕駛。嚴禁無證駕駛、灑後開車、無令開車。運輸車輛必須且經過年度檢驗合格。

3、駕駛員不做違反安全規定的事。在運輸道路中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在項目部材料供應員的安排下,有計劃的拉運材料。禁止個人擅自做主拉運材料。

5、車輛在施工區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在會車、彎道、險坡段不得超過3KM。

6、載重車輛嚴禁客貨混裝,禁止載人。施工區域內各種車輛駕馭室內不準超員,駕駛室外嚴禁載人。

7、進入施工現場的自卸汽車必須遵守以下規定:向低窪地區卸料時,後輪與坑邊要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坍塌和翻車;在堅實地區向下卸料時,必須設置牢固的擋車裝置,同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夜間設紅燈;車箱末降落復位,禁止行車;禁止在有橫坡的路面上卸料,以防止因重心偏離而翻車。

8、進入施工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施工員指揮,按規定或指定區劃卸料。

9、進入施工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現場安全員指揮和管理。每天行車前要主動向管理人員報告車輛狀況,填寫機動車日檢安全表

二、項目部安全要求:

10、不強行命令運輸車輛違反國家規定拉運材料。

11、在車輛達不到安全運輸條件時,不強行要求違章作業運輸。

12、不得強行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待御物的車輛,在御車地點達不到安全御車條件時強行御車。

13、不要求運輸車輛超載、超限裝運材料。

三、安全責任:

14、雙方拉運材料的交易地點在工地材料堆積場。運輸車輛在末進入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運輸車輛駕駛員自己承擔。

15、運輸車輛因機械達不到安全要求又隱瞞的,發生的事故由自己承擔。

16、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違反國家規定超載、超限運輸,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均由運輸車輛自己承擔。

17、進入工地現場御物時,駕駛員發現御物地點沒有安全條件,且可能發生事故,但項目部管理人員強行御物,造成的事故由項目部承擔。18。本合同書自簽字之日起至運輸任務完成時之內有效。

19、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賀蘭縣興盛水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人: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乙方:運輸車輛人員

  責任人: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7

甲方:乙方: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重慶市有關文件要求,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並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七、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裏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後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八、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為加強港口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完善鐵路公司與各作業區(集司、股司)之間的安全協作關係,充分挖掘運輸生產的潛力,增強港口集疏運能力,加速鐵路車輛及港口貨物的週轉,確保鐵路行車及貨物運輸安全,提高貨運工作質量及運輸生產效率,經鐵路公司(以下簡稱鐵司)與一、三作業區、股司、集司(以下簡稱作業區)充分協商,共同簽訂並遵守本運輸安全協議。第一章 鐵司、作業區雙方共同遵守下列規定第一條 雙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鐵路調車作業標準》、《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和港區《交通安全規則》等有關安全規定,嚴格履行本協議。

第二條 雙方職工必須愛護機車、鐵路車輛、鐵道線路、道岔、通信信號設備和港口裝卸機具等國家財產。

第三條 雙方職工必須遵守《湛江港習慣性違章行為處罰規定》有關港口安全規定的條款。

第四條 行人和機動車輛、機械通過鐵路道口時,必須注意道口的警報信號及欄杆的關閉狀態,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沒有火車來往才能通過,嚴禁與火車搶道。

第五條 嚴禁行人爬車和鑽車底,嚴禁人員在火車卡底下或鋼軌上坐卧。

第六條 機動車輛、機械在道口上發生故障不能移動時,道口工及司機必須在現場看守和在鐵路來車方向設置防護信號(晝間為紅旗,夜間為紅燈,下同)並立即採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時通知鐵司調度,鐵司取送車輛不得過該道口。

第七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八條 貨碼及門機巴杆下不準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車通過門吊底前,門機必須按規定停止作業,禁止貨碼和巴杆在運行的火車上停留和越過,並執行以下協定:

1、鐵司機車進入碼頭線路作業前,鐵司車站值班調度負責將調車作業計劃提前三十分鐘左右通知作業區調度,由作業區調度負責通知門吊司機暫停裝卸作業,並將裝卸機具停放在鐵路限界外。

2、鐵司機車車輛進入門機作業現場前,應減速慢行並鳴笛警示,直至門吊停止作業為止。

3、如果門吊司機不聽指揮,在機車車輛通過門吊底下時仍強行作業,危及調車人員和機車車輛運行安全的,鐵司立即將情況通知作業區安全部門處理。第二章 鐵司必須遵守下列規定第九條 機車進港取送作業前,鐵司必須派員對有關線路、道岔、車輛進行檢查,發現險情應立即報告車站調度員,由車站調度通知作業區調度派人處理。

第十條 調動車輛推進運行時,調車人員應在車列前部瞭望,監視列車運行,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採取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在港區線路牽引或推進運行時,經過道口前應鳴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欄杆防護道口(當車輛進入股司石化部油庫區前必須掛好防火罩,並停車接受檢查)。

第十二條 嚴禁在港區內溜放調車作業(港三區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長線除外)。

第十三條 港區內調車作業速度最高限制為:推進運行(車輛在前機車在後部推送)不超過15km/h;單機及牽引運行不超過20km/h。

第十四條 送車時應按作業區的第一次要求對準貨位。送好位的車輛不得堵塞道口(成組裝車需要除外)。

第十五條 原則上不準調動正在進行裝卸作業的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調動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調車人員應事先通知作業區裝卸人員停止作業,撤離裝卸機械;

2、裝卸作業人員必須下車候工,不準隨車調動;

3、搗勾作業後應及時將裝卸未完了的車輛送回原裝卸車地點;

4、遇裝有貴重貨物的車輛,應由作業區派人隨車看守;

5、車輛偏載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車輛禁止調動。

第十六條 機車車輛不得越過防護信號,調車作業人員不得自行撤除防護信號進行車輛連掛作業。

第十七條 非作業區卸車的重車,不準送入港區(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條裝運超限、超長、集重以及危險貨物,鐵司應會同鐵路貨運人員在裝車前進行檢查,共同商定裝運方案,裝車中進行業務指導,裝完車後進行驗收。

第十九條 鐵司行車、貨運人員在作業區內作業時,應嚴格遵守作業區制定的有關安全規定。第三章 作業區應遵守下列規定第二十條 線路兩側及站台上堆放的貨物,要堆碼穩固。站台上堆放的貨物距站台邊緣不得少於1米;線路兩側堆放貨物距線路鋼軌頭部外側不得少於1.5米。

第二十一條 夜間調車取送作業時,作業區應保證作業線有足夠的照明;機車車輛運行經過門吊、橋吊底之前,門吊、橋吊應主動停止作業避讓機車車輛。

第二十二條 裝載機、吊機在鐵路線路旁轉堆、疊堆等作業時,禁止侵入鐵路限界。因作業需要必須侵入鐵路限界時,應事先通知鐵司貨運值班員和車站調度。鐵司取送車經過該線路前,應減速慢行並鳴笛警示,港區機械應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至安全距離外。

第二十三條 搬運超長、超重貨物或移動港區大型設備跨越鐵路道口,應事先通知鐵司安全部門採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 道口工應在機車車輛到達前下放道口欄杆,避免機動車和行人搶越道口。道口設備故障時,應派人負責道口安全防護。

第二十五條 道口鋪板不得超過軌面25mm。道口輪緣槽,股道內鋪板的輪緣槽應經常清理並符合鐵路要求(寬70~100mm,深45~60mm),防止機車車輛運行時脱軌掉道。

第二十六條 在股道上和股道兩旁作業的人員,在火車進入作業地點前,必須服從調車人員、貨運人員的指揮,停止一切妨礙行車安全的作業,人員和機具必須迅速撤離至鋼軌頭部外側2米以外。

第二十七條 除因貨位關係,鐵司有計劃壓警衝標送車外,車輛應停於警衝標內方,距盡頭線車擋須保留15米安全距離(裝有緩衝設備的盡頭線除外)。作業區因裝卸車需要,推動車輛距盡頭線車擋不足15米時,作業完了應將車輛推回安全距離外。

第二十八條 車輛送到裝卸地點後,原則上不準再推動。遇特殊情況,作業區需人力或機械移動車輛時,須在鐵司人員指導下進行,並遵守以下規定:

1、移動的車輛,手閘必須良好,要有經驗的人員負責制動,對手閘失靈的車輛不得手推調車。

2、移動車輛時,應撬棍撬動,禁止用機械衝撞起動。

3、制動車輛時,應按規定使用手制動機或止輪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塊及其它雜物制動車輛。

4、人力移動車輛時,速度不準超過3km/h。

5、暴風雨(七級以上大風)、大霧及夜間照明不良時,禁止推動車輛。

6、僅允許在本線內移動,且不得超過警衝標。三區k8、k9延長線(15#、16#場)裝車,禁止往調車場方向推車。

7、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品的車輛,禁止推動。

8、裝載圓木、竹杆、電杆等容易滾動貨物的平板車和低邊車作業未完了前,不準推動車輛;裝載超出車邊及敞車卸車未卸至車邊以下時,不準推動車輛。

9、禁止兩組車在同一線路上相對方向移動。

10、移動成組車輛時,必須連掛在一起。人工移動時,重車不得超過兩輛,空車不得超過四輛;重空車混在一起時,兩輛空車摺合一輛重車計算。機械拉車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條 裝車時,必須按車輛標重均衡裝載貨物,不得超載、偏載,裝車不得超過劃線高度,散貨裝車後應進行平車。

第三十條 卸車後,卸車工人應將卸空後的車輛清掃乾淨,車門、車窗,端側板關閉妥當,並按規定用鐵線加固好。有蓬布時,應將蓬布摺疊整齊,送回指定地點。

第三十一條 裝卸作業完畢後,作業人員應將剩餘貨物及裝卸機具撤離至鋼軌外側1.5米以外;油罐車裝卸完了,須抽出油管,收回活動樓梯,關好閥門、罐蓋,撤除防護信號。作業區裝好的散裝貨物,經鐵司貨運員驗收後,不得擅自加裝。

第三十二條 機車車輛在港區線路上受到損壞或丟失配件的,應將該設備停留在原作業場所,作業區應及時通知鐵司有關作業人員到場鑑定,雙方分析明確責任,責任方承擔費用。如作業區隱瞞不報,鐵司(或鐵路)檢查發現後將故障車輛送原地處理,並由作業 區承擔一切損失。

第三十三條 下述與鐵司線路、信號及有關設備的施工安全問題,作業區須向鐵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施工,鐵司派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

1、在線路上增設平交道口或擴寬、整修原道口時;

2、在線路上空橫跨線路拉電線、電纜時;

3、在線路路基下埋設管道、修建涵洞時;

4、在線路兩側(鋼軌頭部外側5米內)建固定建築物時;

5、在線路兩側(鋼軌頭部外側2米內)搭建臨時建築物時;

6、須佔用鐵路線路堆放貨物、停留機具設備時;

7、往線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牀板結時;

8、在線路附近開挖地基影響通信信號電纜時;

9、在鐵路曲線地段種植花樹木影響鐵路信號顯示和了望時;

10、線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漲,侵入線路限界需要整修時;

11、線路兩側排水溝堵塞,需要開挖清理時。

第三十四條 各種雜物、垃圾禁止倒進線路內。處理超重車卸下的貨物必須及時清理,保證線路正常維修和安全運輸。第四章 組織領導及實施第三十五條 為了更好地檢查、監督執行本協議,鐵司和作業區各方領導半年召開一次協調會議,雙方檢查協議的執行情況,研究解決協議存在的問題。請局安全處領導主持會議。

第三十六條 鐵司和作業區安全部門每季召開一次安全聯勞會,總結聯勞工作,交換意見,協商解決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雙方輪流主持。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協議導致發生事故或嚴重事故苗頭,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由雙方組織分析,制定防範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負責賠償。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有關條文的解釋及操作,由雙方安全部門負責。發生本協議外的安全問題,導致雙方意見不一致的,請局安全處予以協調。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於XX年十一月一日起試行。

安全運輸協議書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駕駛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土方運輸安全,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甲方特與乙方(駕駛員)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駕駛員按時進入運輸現場,服從甲方統一調度。

二、駕駛員必須具備準駕車型的資質;

三、駕駛員不開快車、報廢車,不疲勞、酒後駕車;

四、駕駛員負責土方運輸期間的安全;

五、駕駛員必須定期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始終保持車況良好;

六、如在運輸和卸土過程中出現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一切由乙方負責;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執行,至整個土方工程運輸結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施工、運輸兩項兼顧的原則,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一、遵守XX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XXXX項目管理處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及要求。

二、凡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的施工組織以及需要工程列車進行配合的施工組織,必須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本單位的施工計劃提前通報區間管理單位,與之協商,統籌安排區間施工計劃。計劃審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保證行車安全和運行線路的暢通,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預先申報作業計劃、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護辦法,經管理單位同意後,納入行車組織統籌安排實施。

四、管理單位在現場運行的列車車長要配合其他單位施工負責人的工作。如發現有影響行車、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施工組織,及時要求整改。在線路上施工前,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必須通過書面形式向車站值班員進行施工要點登記,雙方同時做好記錄,車站值班員根據記錄安排行車的相關事宜。

五、使用動力車在地鐵線路上卸料或使用現場管理單位的工程列車卸料時,施工單位在提報作業計劃時,必須按照現場管理單位的計劃申報表提報行車計劃,註明計劃申報表中規定的相關內容以確保行車安全。裝載貨物時,貨物兩側不得超出平車車體,高度不得入侵機車車輛限界尺寸,不得超載、偏載、集載,加固必須符合行車要求,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行車要求的,及時要求其整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有權取消施工單位此次的行車計劃。

六、列車運行到指定地點,上卸車負責人向司機、運轉車長(調車長)佈置注意事項並組織指揮卸車。

七、材料物資不可在運行時卸車。一般不允許推進和單邊卸車,特殊情況必須推進、單邊卸車時,用料單位要制定安全措施並報車站批准,確保行車安全。

八、卸車完畢後,卸車負責人要組織人員清道並確認車輛已全部卸空後,通知運轉車長(調車長)開車。

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場後此協議即告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10

甲方:___

乙方:___

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重慶市有關文件要求,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並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七、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裏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後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八、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___

______年 月 日 ______年 月 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1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為加強廠內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貨物購銷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整個貨物裝卸、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二、乙方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剎車有效,後視鏡、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乙方要按照工作內容,嚴格按照工作範圍、行駛路線行走,乙方清運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調度和指揮,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如有發現,甲方人員有權制止和處罰教育,由此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應當科學裝載、合理綁紮固定,對綁紮固定是否安全可靠,垃圾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僱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由乙方保管其僱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複印件,並交甲方2份存檔。

六、乙方不得隨意更換駕駛員、作業人員,如更換必須通知甲方。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僱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八、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

九、乙方因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乙方僱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僱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僱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的;

3.運輸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野蠻作業,不聽從甲方及裝卸地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駕駛員私自進入乙方生產現場的;

7.駕駛員違反規定,私自動用乙方廠內消防器具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一、乙方在履行服務協議過程中,必須確保交通安全。運輸車輛、駕駛員、作業人員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二、乙方所有的車輛必須整齊有序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對於乙方停放在廠區內的任何車輛,甲方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乙方應自行安排看護人員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車輛被盜搶、破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三、廠內機動車輛限速10公里/小時,靠右側通行,轉彎處要停車瞭望,沒有行人及其他車輛方可緩慢通過;不允許在作業區域通行;在廠區內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乙方車輛在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中扣留支付。

十五、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並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服務協議。

十六、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範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七、乙方任何車輛在廠區內作業,造成對甲方、乙方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八、乙方應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人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規廠紀,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嚴禁乙方人員或車輛私自進入甲方其他生產區域、天然氣、澱粉粉塵危險區域內等危險區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九、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生產範圍內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便裝進入生產區域。否則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十、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二十一、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協議壹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壹份。

二十三、本協議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沂源億盛化工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有關文件要求,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不得違章作業並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沂源縣城經濟開發區

電話: 電話:0533-3267888

日期: 日期:

安全運輸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簽訂《運輸合同》確定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產品運輸。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和乙方車輛、人員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的規定,雙方現就產品吊裝、綁紮固定、遮蓋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達成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產品的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規範;乙方指派到甲方現場的人員及車輛必須具備法定資質和條件。

二、乙方指派的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時應當遵守甲方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指派的人員不得帶小孩或無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不得將危險和爆炸物品帶入甲方廠區和廠房。

三、為了保證產品裝車得當及過程安全,甲方現場操作人員和乙方指派人員按以下方式配合:

1、乙方指派的運貨車輛按甲方現場人員的指揮進入甲方廠房裝貨。

2、車輛停穩後乙方指派人員戴好安全帽出駕駛室做好貨物裝車準備,準備好後通知甲方現場人員共同配合裝車。

3、產品由甲方現場人員操作行車吊裝,產品吊入車輛時由乙方指派人員指揮、配合甲方操作人員吊運、放置,乙方派出人員確認放置恰當;雙方人員要事先溝通好吊裝指揮和配合方式,防止發生誤操作;乙方人員不得自行操作行車吊運產品。

4、在雙方的配合中,如因乙方指揮語言、手式不當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指揮人員負責;因甲方操作人員操作錯誤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甲方操作人員負責。

5、產品吊裝妥善放入車輛後,雙方操作人員的配合工作即告結束。產品的綁紮、遮蓋由乙方指派人員按《運輸合同》的要求進行。

四、對產品在車輛上的綁紮、遮蓋一般情況下應將車輛駛出廠房、到指定地點停穩後進行;因下雨等特殊情況,經甲方操作人員同意可在廠房內就地進行。

五、乙方指派人員應當做好產品在車輛上綁紮、遮蓋過程的安全措施,重點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時不得對甲方現場人員、設備設施、其他產品造成損害。

六、乙方要做好指派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履行好相關勞動安全手續。

七、甲乙雙方現場人員在配合吊裝過程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規定或甲方的制度進行調查處理。因甲方人員、設備原因造成乙方指派人員、設備受傷受損的,由甲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指派人員、車輛原因造成甲方人員、設備及產品受傷受損的,由乙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人員、車輛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受傷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乙方人員、車輛離開甲方廠區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雙方現場人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的,其救治及善後工作由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人員,並不得因此給對方的生產和工作秩序造成影響;存在責任的劃分及賠償的,雙方按照政府部門或共同調查認定的事實劃分並依法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保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指派人員在甲方現場受到傷害需送醫院搶救的,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醫院救護車輛送醫院搶救,並同時通知乙方。

十、乙方如因發生安全事故不能妥善處理或多次發生安全問題不能及時有效解決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運輸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具備相同約束力和相同時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石方運輸工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工程名稱: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金沙縣石場鄉文興安置點

二、項目工程地點: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金沙縣石場鄉文興安置點

三、運輸要求、方式:

(1)要求運輸車輛根據挖機情況定,

(2)所有車輛由金沙縣石場鄉餘銀組織。

(3)以車箱容積為標準,平車方量為18方。

四、工期:

本項目工程期限擬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氣候異常、任何第三方干涉或其他原因而影響施工進度的,則工期相應順延。

開工時間為____年一月一日,總工期為____日曆天,以甲方正式 開工下令為準,開工時間延後的,工期相應順延。

五、單價、結算

(1)以車廂容積為標準算方(加高部分不另行計算立方),運距每車為超出紅線外零至一公里內加3元/m ,超出1.1-2.0公里內加1元/m ,超出2.1-3.0公里內加1元/m ,3.1-4.0公里內加1元/m ,甲方應當於每個工作日給乙方車隊開票一次。

(2)甲方按每月結算一次給乙方車輛,每月支付方式按甲方主合同方式執行。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在乙方施工過程中,加遇施工當地環保、交警、路政等相關單位干預的,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超限、超載、城管罰款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2、如遇施工當地環保、交警、路政等相關單位干預,甲方沒有協調解決好,造成乙方待工、停工等窩工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以每輛車每天賠償300元計算,連續停工超過八小時的以一天計算。

3、甲方負責協調與施工場地當地羣眾的關係,認真解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與當地羣眾發生的糾紛。如遇因糾紛解決不好造成乙方待工、停工等窩工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以每輛車每天賠償300元計算,連續停工超過八小時的以一天計算。連續停工超過兩天以上甲方因支付以上條款。

4、甲方應派代表長期進駐施工工地,及時按施工進度進行技術監督指導,並負責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及按時支付進度款等相關事宜,解決甲方權利義務範圍內的各項事宜。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車輛司機必須服從管理,聽從指揮,運輸中不能挑肥揀瘦,裝卸貨物要依次排隊,行車中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駕車和超速行駛,做到文明禮貌,優質服務。乙方對其所提供的車輛司機自行管理,運輸車輛在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

2、在協議期限內,乙方全部車輛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到甲方以外的施工場地從事運輸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提高運費,刁難甲方,凡消極怠工無理取鬧的,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扣除該車輛的當日運輸費作為違約金。

3、乙方車輛必須按甲方指定路線把材料運到指定地點。

4,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發生的全部債權債務、乙方自行發生的全部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不承擔開具任何形式正式發票的義務,不承擔工程的任何税費及場地管理費、土地資源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6、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滿足甲方的下列要求:年檢合格,手續齊全,每輛車有兩名以上有正式有效執照且身體健康的駕駛員。

七、違約責任

1、如遇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從應付款日起,拖延付款達到三天,則從第三天開始,每天向乙方支付違約每輛車300元。

2、如乙方未按甲方下達的施工方案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累計三次違反該義務,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責令乙方退場。

八、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運輸協議書15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為確保xxx鐵礦礦石正常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商議,就礦石運輸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xxx礦山所產礦石,由乙方負責拉運,拉運起止地點為xx貨場至甲方指定貨場。

二、貨物運輸價格統一為15元/噸(含税),若市場柴油價格波動,可適當調整。此運輸價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風險。

三、雙方的責任及義務:甲方負責運輸道路的日常維護,確保運輸正常,並根據xxx貨場礦石儲存量,及時通知乙方拉運。乙方應確保運輸車輛的使用正常,根據甲方通知隨時拉運貨物,

四、安全責任:因礦山道路陡峭狹窄,為保證乙方人身、道路及車輛運輸安全,在拉運礦石過程中,乙方應控制每車拉運礦石數量在國家限載範圍之內,不得超載拉運。乙方要保證運輸車輛的使用安全,並委託有駕駛資質的人員駕駛汽車。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安全自保、責任自負。若出現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五、保證條款:甲方保證每月10日左右對乙方上月xxx運輸費進行結算。乙方必需保證甲方的貨物及時運輸,若出現因乙方運輸不力,造成甲方xxx貨場貨物積壓,視為違約(天氣、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違約責任:若有一方違反保證條款內容,視為違約。若甲方違約,未及時結算運費,應賠償乙方當月運輸費總金額10%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造成甲方工程隊無法正常生產,導致xxx貨場礦石積壓,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根據貨場礦石積壓量在乙方下次運輸時按10元/噸的標準支付該批積壓貨物的運輸費。

七、此安全運輸協議書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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