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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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事關學校和社會的安全與穩定,學校、學生本人及學生家庭都應對此各負其責,學生本人更是責無旁貸。為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發生,保證順利完成學業,作為雲南財經大學的在讀留學生,我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留學生安全承諾書

一、在就學期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和學院的管理,尊重中國的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

二、嚴格遵守學校和學院關於安全方面的規定,高度重視自身安全,堅決杜絕各種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若發現任何安全隱患,及時向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報告。任何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不良後果,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不在校內進行傳教及宗教聚會等活動。不組織和參與非法集會、遊-行、簽名活動;不組織和參與無安全保障的活動(如外出旅遊、到江河湖泊水庫游泳等)。否則,造成的後果全部由本人自己承擔。

四、根據學校規定,留學生一般由學校在校內安排住宿,如確需搬到校外住宿,留學生本人需承諾並辦理以下相關手續:

(一)首先,由本人向班主任提交書面申請,內容包括:我的姓名、國籍、所在學院和班級、申請到校外住宿的理由,書面聲明“住宿校外是我本人的.意願,住宿校外期間不管發生什麼安全責任事故,均與學校無關,由我自己承擔全部責任”,並同時提交家長同意外出租住且聲明安全責任自負的材料及我在校外的住房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

(二)班主任審核簽字後,將相關材料交學院學生管理中心,經學生管理中心備案並報學院主管領導審核後,再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審批。

(三)經國交處審批同意後,留學生才能搬到校外租住地點住宿。

留學生假期安全責任書

根據校歷,我校將於1月1日至2月23日放寒假。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護留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國際教育學院特制訂本責任書。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中國的社會公德和風俗習慣。

二、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不得使用明火器具;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注意消防安全。

三、嚴禁利用宿舍從事違反法律和校規的活動;所住房間不得私自轉讓、轉租或留宿他人。禁止損壞、拆卸、改裝宿舍樓內設備和線路,愛護消防設施。

四、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應將多餘的現金存入銀行,貴重物品不要隨意存放在教室、圖書館等公共場所。換匯一定要去銀行,不要在私人商店或個人處換匯。在非正式營業點換匯是違法行為。

五、離開宿舍要鎖好門、關好窗,不要輕易將房間鑰匙交給他人,以免被盜配。

六、乘坐出租車一定要選擇正規出租車公司的出租車,不要打“黑車”。

七、嚴禁無照駕駛機動車,嚴禁酒後開車、飆車。禁止購買、使用沒有牌照的機動車。

八、乘車或騎車外出旅遊要注意安全,嚴禁騎車帶人。

九、不得在禁放區、校園、宿舍內燃放煙火爆竹。

十、嚴禁到江、河、湖泊、水庫等非正規游泳場所游泳和到自然條件險惡的地方遊玩。

十一、在校外住宿的留學生必須到當地派出所辦理住宿手續,到學院留學生辦公室登記,並注意治安、消防、人身與財產的安全。

十二、按時安全返校,有事要提前和班主任請假,否則,將一律按曠課論處。

學生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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