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協議書(合集15篇)

來源:文萃谷 2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用電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用電協議書(合集15篇)

安全用電協議書1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稱: 工程地

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於《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並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2

為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進行,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用電設施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臨時用電協議,來約束雙方共同堅持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監督管理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用電安全工作,預防發生預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

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循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及保衞消防標準》(DBJ01-83-20xx)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

2、甲、乙雙方均對各類施工人員和電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義務,杜絕一切違章行為。

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相互採納安全管理中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更好的保證施工安全用電安全協議書用電安全協議書。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及保衞消防標準》(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級配電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範圍為,現場a級配電系統的用電配置,a級配電以下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按標準實施安全管理。(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3、甲方嚴格檢查標準,並有權對乙方區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電設施和用電設施實行監督檢查,並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用電區域實行斷電措施,或沒收不符合安全用電的設施和設備,有停電權、處罰權和責令整改權。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行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工和不聽指令的.維修人員給予開除或撤換職務的權利。

5、甲方具有對乙方施工區域用電設施實行工程監控、檢查、驗收的職責。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及保衞消防標準》(DBJ01-83-20xx)對用電設施進行維護和管理

2、乙方對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會同甲方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一、二級配電的管理和維護及檢修。

3、乙方對二級以下配電設施和日常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乙方自身加強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每日檢查,杜絕一切違章用電行為和違章接用電器設備、設施用電安全協議書合同範本。

4、乙方必須從甲方安裝的二級電箱內接用電源,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都屬違章行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級配電箱和電源設施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指定的電源點接電,不得擅自借接,否則視為違章行為。

6、乙方自備的電氣組件、用電器材、漏電開關、各類閘箱、線纜、用電設施、各類手動電器工具、用具、各類中小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申報總包安全監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驗收,合格同意後方可使用,嚴禁擅自使用、否則視為違規。

7、乙方委派的電工和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相應的技術素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同意後方可錄用。

8、乙方所有的用電設備均須達到三級控制,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漏電保護,且末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漏電電流不大於30mA,各類線路均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各類閘箱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條款執行,施工人員違章用電、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違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經確認是乙方責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甲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乙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3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1、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2、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4、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6、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7、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8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9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10 、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3、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三、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2、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3 、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並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週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5 、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6 、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7 、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8 、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9 、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污、被金屬鋭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鬆動,動力設備是否缺相運行等。

四、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範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2 、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5000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後果。

3 、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1000元/每次。

4 、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設備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並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5、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複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並將以上資料存檔。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於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7)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並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8)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並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9)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3)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14)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150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16)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由乙方承擔。

17)關於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並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於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於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④、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⑤、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迴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⑥、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並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⑦、電焊機裝設應採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並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⑧、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五、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於20—200元罰款,同對乙方處於500—5000元罰款。

4、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5、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採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7 、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8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9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10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11、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後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4、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六、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 (蓋章)分包單位: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租賃電井在使用期間安全,維護雙方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通電。

2、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違章操作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3、使用期間發生違章操作,人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使用機井的安全生產負有管理職責,承擔日常維修、維護費用,乙方須派專人到機井使用現場,監督使用。

2、乙方使用機井,對現場安全負有責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機井操作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

3、因工傷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盡力自行調處及時上報甲方,相關賠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期間應保障水質安全,嚴防水源污染。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5

單位名稱:中國建築裝飾工程公司全聚德前門店擴建工程

施工隊:重慶聖華勞務有限公司

為了保證安全用電,甲乙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規範、規程及本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雙方簽訂如下安全用電協議:

一、乙方進場後,甲方對乙方工人進行入場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用電教育。

二、甲方根據施工任務,對乙方進行分項工程安全用電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交底進行操作,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給用電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並督促用電人員正確使用。

三、乙方用電人員不得擅自動用和私拉亂接電氣設備,搬遷和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甲方電工認可後方可進行。

四、乙方工人必須遵守項目部的一切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傷亡事故處理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工人全部退場後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X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6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20xx、J10337—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及保衞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項目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和建設部頒佈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並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項目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後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准後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着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設備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項目安全監督部門審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於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置,嚴禁混用。

13、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設備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於50m。

安全用電協議書7

單位名稱:xxxx

施工隊:xxx

為了保證安全用電,甲乙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規範、規程及本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雙方簽訂如下安全用電協議:

一、乙方進場後,甲方對乙方工人進行入場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用電教育。

二、甲方根據施工任務,對乙方進行分項工程安全用電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交底進行操作,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給用電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並督促用電人員正確使用。

三、乙方用電人員不得擅自動用和私拉亂接電氣設備,搬遷和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甲方電工認可後方可進行。

四、乙方工人必須遵守項目部的一切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傷亡事故處理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工人全部退場後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8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增強教師的用電安全意識,確保學校的財產安全和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區教育局對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特制定《利民一中用電安全責任書》:

1、嚴格按照用電安全程序來完成各種用電工作,不能私自安裝和亂拉亂接電線。

2、各辦公室電源和用電器確定專人分管,即用即開、不用則關,特別是放學、放假,更要特別查看,確保萬無一失。

3、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者,學校將追查當事人的責任,並給予經濟處罰。

4、嚴格按照用電規程用電,誰主管、誰負責,誰用電、誰負責,若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人一切責任。

學校簽字(簽章)

安全用電協議書9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北京市建築工地施工臨時用電標準”明確臨時用電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遵守協議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對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用電過程安全檢查和指導。

2、按照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施工工序,從箱變指定一路為乙方專用,乙方組織人員把電源送至乙方施工區域內,安裝A#、B#配電箱,經驗收後交給乙方使用。

3、甲方依據標準監督乙方用電和用電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存在隱患和不符合標準的乙方無條件執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停電整改,必要時實行經濟處罰,直至整改完畢。

4、乙方作業人員的電工操作證複印件及考核記錄存檔備案,未經考核人員不得上崗。

5、甲方臨電安裝完畢後,組織甲、乙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共同驗收後,方可使用。

6、甲方對箱變、水錶定期維護。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雙方認可後,乙方七日內交費,否則將押金抵齊後有權停水、停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建築工程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自己轄區內的臨電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自己區域內增加設備時,應先向甲方申請,同意後實施。不得私自增加用電容量,造成上一級跳閘的後果乙方負責。

3、保證自己施工區所有配電箱、線路及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加強日常維護和巡視,有問題及時上報,嚴禁設備設施帶“病”運行。

4、雨、雪等惡劣天氣後,應對用電設施進行絕緣遙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5、有專人負責臨電設施,對操作人員要進行用電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電源不符合標準時,提出整改申請,對上級提出有關臨電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

7、甲方電纜乙方不得隨意挪動,不得堆積易燃物。違章操作和未通過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全責,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變的跳閘,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後書面向甲方説明確認,方可合閘。由於乙方頻繁跳閘造成的閘具(箱變)損壞由乙方負責。

9、乙方用水不得出現跑、冒、漏情況。

收費標準:先將押金 元交與甲方。1、水費單價為 元/噸,用電單價為 元/度(包含銅損);2、水、電費每月月底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電費;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電量憑據,並在乙方交費後提供加蓋財務公章的交費收據。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雙方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0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1999)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閲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鑑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6、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碼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7、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紀錄。

三、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促進工程順利進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貫徹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二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種制度和紀律,服從工區長及工區各科室的管理、領導和教育。

第三條 乙方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施工現場的用電特點及施工作業的特殊情況,督促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操作,保證施工安全。

第四條 乙方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頒發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規範進行作業。

第五條 乙方必須為電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加強施工中的勞動保護。

第六條 乙方在施工用電方面必須服從甲方電工的安排。

第七條 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和個人安全。

第八條 乙方應自發地對施工現場用電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保養、檢修和整理,甲乙雙方應督促電工作業人員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疲勞作業。

第九條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後沒有及時整改,或因乙方作業人員作業不合格及疲勞作業造成的任何傷害事故,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十條 乙方有權在生產的過程中對發現的有關安全隱患向甲方有關部門及時報告,甲方及時採取措施,如對所存在的用電安全隱患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一旦發生任何傷害事故,由乙方單獨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要在乙方進場作業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用電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甲方要定時和不定時的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施工用電進行檢查,並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並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及項目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2

甲方:**供電支公司**供電所

乙方:**村委會

為明確農村用電管理的安全責任和法律責任,加強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工作,保護農村用電户的利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協議書如下:

一、產權界定

近年來,供電企業對農村配電網設備進行了大規模的建設和改造,根據《農村電網改造集體資產無償移交協議書》的要求,在城鄉用電同網同價之前,改造後的農村高低壓線路產權暫時維持不變,歸屬村委會所有。未改造的農村配電網設備產權歸屬暫時維持不變。

二、村委會應配合電力部門對產權暫屬本村的10KV進村分支線及以下的農村配電網設備進行維護管理。發現事故隱患應儘快向供電所報告,確保電氣設備安全運行。

三、農村的廣播線、電話線、有線電視閉路線(簽有合同者除外)等嚴禁與電力線同杆架設,為避免人身觸電、財產損壞等事故,已同杆架設者應拆除,電力線與弱電線不準混合進入室內。否則,供電企業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停止供電。

四、村委會應保證電力線廊道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內規劃院基、建築房屋、種植危及供電設施安全運行的.樹木。

五、村委會應經常利用廣播、電視、黑板報等宣傳形式,組織羣眾學習《電力法》、《農村安全用電管理條例》、《農村安全用電須知》及各種電力法規,使羣眾真正懂得如何安全用電,並自覺遵守和執行。

六、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做好家用漏電保安器的安裝、投運管理工作,保證家用漏電保安器安裝率、投運率達100%。

七、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加強臨時用電管理,臨時用電必須到供電所辦理有關手續,由供電所具體承辦臨時用電有關事宜,臨時用電設備的安裝應符合安全技術規程規定,並加裝漏電保安器。

八、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做好農村配電網整改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項工作;並按照供電所要求,對本村自籌配電網設備的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

九、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產權歸屬於誰,誰就應承擔其擁有供電設施發生事故所引起的法律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供電所、村委會各持一份,上交支公司農電股(縣農電總站)存檔一份。

十一、本協議經供電所、村委會雙方同意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為止。

供電所: (蓋章) 村委會: (蓋章)

負責人: (簽字) 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工程分包項目臨時用電安全,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管理標準以及《北京市施工現場管理法規及文件彙編—臨時用電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團《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臨時用電部分》、《JGJ46-20xx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北京市安全操作規程-臨時用電部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臨時用電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為強化安全管理,確保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就(),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開工日期:

分包項目竣工日期:

二、 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從甲方變壓器或指定配電箱一側引出供電電源線。(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電源線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三、 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KW。

1.2向乙方提供電源配電系統資料;保障和維護所提供電源(乙方電度表以上)的安全,並及時處理髮生的故障。

1.3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及時安排恢復供電。

2、乙方責任:

2.1負責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錶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2.2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1.1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2.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標準和甲方關於臨電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錶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2.4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錶及以下)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電源,在乙方管轄範圍內,發現非本單位人員擅自用電者,乙方應予以制止或拆除。

2.6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人員完成(因緊急情況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現現場臨時停電後,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用電負荷,以防止因突然來電造成事故。

2.8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對現場臨電的統一管理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範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關電氣設備、材料、電動工具、配電設備等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材料。

2.10乙方在對本單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過程中應對安全用電做出專項教育,並將教育記錄報告甲方備案。

2.11因乙方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對分包單位的規定:

1、分包單位都應設一名臨時用電施工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機械設備、臨電工程。保證施工生產用電安全,分包單位必須有兩人以上的專業維修電工,負責本單位責任區域的臨電維修、維護、保養工作,專業電工操作時應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使用絕緣良好的工具進行電器安裝、拆、接、停、送電工作,在進行上述工作時,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順序、臨時用電作業規範和所做工程項目的用電設備容量,正確匹配選擇電器材料。

2、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均按三項五線制供電和三級供電逐級保護的規範執行。各種電源線的敷設及間距應嚴格按規程規範進行,防護措施、設施完善、標準。具體規定如下:分配電箱(二級箱)至開關箱(三級箱或流動箱)30米。開關箱與控制的設備之間的一次電源水平距離,固定設備不得大於3米(含3米),移動設備(含手持電動工具)不得大於5米(含5米)。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流動控制箱均應安放在乾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準安放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煙氣、蒸氣、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處,更不得安裝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和強烈震動的場所,否則,必須做特殊處理。

3、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所屬分包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必須有明顯的工作零線端子或保護零線端子,為避免誤接,兩種端子板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各種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電箱托架、箱門及箱內電氣安裝板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地),各種電源線壓線時必須使用壓線鼻子,壓接牢固。

4、分包單位的用電工程必須嚴格按規範執行,每台用電設備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禁止一個控制開關同時控制兩台及兩台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並確保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均可使用電設備實施隔離。

5、分包單位的用電設備,除必須做保護零線外,還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設臵漏電保護器,為保證用電安全,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內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6、漏電保護器、電箱必須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廠家產品。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於0.1S,潮濕和有腐蝕介質場所必須使用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於0.1S。

7、分包單位所屬的控制箱、流動箱應保持乾淨整潔,箱內不準存放任何雜物,機械設備的開關電器應經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蝕,配電箱、控制箱周

圍1米內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電源線必須保證絕緣良好,不準使用絕緣層老化脱落、破損斷裂的電線電纜。

8、施工現場的局部照明用電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局部照明應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行燈(橡膠手柄手把燈),手把燈的燈頭、開關等零部件必須保證完好、靈敏,燈罩、燈傘穩固。手把燈的一次電源線必須使用三芯橡套電纜,使用行燈的人員應特別重視線纜的敷設、支掛及保護措施,防止線纜被物壓、水浸泡造成損壞線纜發生事故。

9、地下室、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使用的照明電源必須使用12V的安全電壓。作業人員必須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工作服)使用相應的絕緣工具,並設專人進行監護。

10、夜間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鎢燈必須符合下列規定:碘鎢燈必須使用密閉式的燈頭;室內架設高度不得低於2.4米;室外架設高度不得低於3米;一次電源線(三芯橡套電纜)長度不得大於5米;使用的插頭、插座必須匹配吻合連接;禁止使用塑料線及塑料護套線。碘鎢燈使用時放臵的位臵應選擇即安全又防火的場所,周圍的易燃、易爆必須清除乾淨,不能清除的必須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否則禁止使用碘鎢燈。

11、所用電源線都應使用合格絕緣電纜線,不準使用雙股或多股塑料線、絕緣層老化失效的電源線。各種電源線應保證絕緣良好,敷設線路安全可靠,線路支掛敷設防護措施得當;在用電場所應是看不見明線、消滅拖地線,特別是電源線穿過現場道路、消防通道、坑、溝、槽和圍牆邊沿等危險場所;必須加設套管或採取其他的可靠保護措施。預防因人踩物壓、冰雪、水淹浸泡致使電源線受到損壞,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五、補充協議:

1、分包單位特種(電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全國或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正式證》准許上崗作業.

2、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購買重要勞動保護用品(臨電),同時為各自的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分包單位所有購買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指定產品(臨電),並嚴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團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管理;分包單位不得擅自採購和使用非定點產品。所有進場的重要(臨電:二級配電箱、開關箱、設備控制箱必須與甲方施工現場供電系統使用同一廠家產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經甲方安全部門及材料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3、分包單位必須根據工程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配備足夠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明確職責,並建立電工值班制度,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4、電工的工具、防護用品及電氣設備檢驗報告和合格證必須及時上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本協議自 年 月日起,至雙方書面解除用電協議止。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4

乙方: (蓋章)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園《臨時用電管理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巡迴檢查,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並及時整改,對於整改不力者有權進行處罰。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及國家相關臨時用電規定。乙方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持全國統一頒發的有效地電工操作證作業), 現場作業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2、乙方在簽訂臨時用電安全協議的同時需如實申報用電負荷量,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用電作業。

3、乙方在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範,並接地良好。

4、乙方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如需增加負荷須向甲方申請批准後方可增加。

5、若乙方借用甲方設備、線纜時,需保證完好並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

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並採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臨時用電線路一般不允許埋地敷設,架空線應採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孤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於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於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管道、閥門上。

3、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並懸掛安全標識。配電箱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米,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圖,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應擺放整齊, 周圍不能有雜物。

4、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

5、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使用不小於6m㎡黃綠線且接地電阻不大於10歐姆。

6、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插座應使用專用地拖,應安裝在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7、不許私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8、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能帶電操作。

9、雷雨天應將臨時用電設備停用,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10、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1、焊接機械安全標準

11.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11.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11.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11.4 焊接機械的外殼必須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12、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標準

12.1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範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12.2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S的.漏電保護器。12.3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12.4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12.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13、臨時照明器的安全標準

13.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13.2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13.3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3.3.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13.3.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濕

13.3.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13.4.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13.5.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鈎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14、以上條例未盡事宜按甲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定執行。

四、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脱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卧,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五、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範圍

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配電箱電源進線側以上的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範圍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甲方供電出口以下的(包括電源電纜線)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3.1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2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而導致的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單位負責人: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安全用電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分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4、在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三、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乙方在甲方現場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現場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規範。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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