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承諾書內容

來源:文萃谷 1.91W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以下是小編收集的離婚的承諾書,歡迎查看!

離婚的承諾書內容

  離婚承諾書(一)

承諾人(以下稱甲方):xx,男,漢族,xx年x月x日生,住xxxx。

被承諾人(以下稱乙方):xx,女,漢族,xx年x月x日生,住xxxx。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現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矛盾,現甲方自願對乙方立下承諾書,承諾事項如下:

一、甲方承諾以後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間應做到和睦相處,互相包容、諒解,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識到自己的不對,並承諾一定徹底改正動手的惡習;

二、甲方承諾過去犯過的`錯(包括夜不歸宿、酗酒等等)不再發生,如若發生自願承擔後果;

三、如果甲方違反承諾書的義務,乙方可以隨時提出離婚,甲方應予配合;

四、如果乙方認為有必要,甲方應配合乙方去看心理醫生;

五、特別強調:甲方再出手打乙方,或者乙方主動提出離婚,則執行離婚協議書

承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離婚承諾書(二)

xx多次毆打xx,夫妻感情破裂,現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一)兒子撫養權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歸女方;

(二)探望權:撫養孩子的對方在任何時候均有探望權,家庭不能任何干涉和阻攔,探望方式、時間、地點由雙方協商決定;

(三)夫妻各自名下的財產如房產、車、存款、衣物等歸各自所有;

(四)雙方確認婚姻存續期間無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己承擔;

(五)男方對妻子的暴力行為導致夫妻離婚,對兒子造成的傷害,由男方完全負責。

男方:女方:

20XX年月日

20XX年 月 日

  離婚承諾書(三)

承諾人:xxx,男,1978年1月30日生, 族,住雲南省臨滄市雙江自治縣勐庫鎮 村 組 號,農民, 身份證號碼:53352619xxxxxx聯繫電話:

被承諾人:xxx,女,1979年9月16日生,漢族,住雲南省臨滄市雙江自治縣勐庫鎮 村 組 號,農民, 身份證號碼:53352619xxxxxx聯繫電話:

承諾人xxx,與被承諾人xxx,系合法夫妻,二人於2000年10月15日領取了結婚證,並於1998年11月5日生一子女xxx,。現在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有:位於東海縣房山鎮上xxx號,系自建房屋;二手帕薩特轎車一輛,車號為xxx,經營兩個店鋪。

由於承諾人性格暴躁,家庭生活專斷霸道,常常因瑣事而使用家庭暴力,特別是近段時間來,承諾人使用家庭暴力的強度越來越大,頻率越來越快,使被承諾人越來越難以忍受,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被承諾人認識到,難以與承諾人共同生活,故訴請離婚。現承諾人認識到其本人的嚴重錯誤,請求被承諾人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經過慎重考慮,決定暫無離婚,現約定如下條款,承諾人承諾做到,否則就離婚,並按約定履行對財產的處置,具體內容如下:

1、家庭生活中堅持夫妻關係平等、民主,承諾人不得對承諾人實施家庭暴力(包括毆打、辱罵、威脅等);不得對被承諾人的父母實施家庭暴力。

2、在經營中雙方的權利地位平等。承諾人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對被承諾人隱瞞有關經營情況及有關債權、債務情況,對外借款須有被承諾人簽字才能生效,否則視為承諾人單方債務,並不得在夫妻共同財產中扣除。

3、承諾人在各級金融機構開設的帳户必須向被承諾人公開,被承諾人有監督的權利。

4、如有下列情況視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承諾人對此不得提出異議:

(1)承諾人實施家庭暴力導致被承諾人及其父母造成輕微傷以上(包括輕微傷)後果的;承諾人實施家庭軟暴力,使被承諾人及其父母不能忍受而自殘,造成輕微傷以上後果的。

(2)由於承諾人的原因而導致被承諾人離家出走三個月不歸的。

(3)承諾人與第三人發生不正當婚外情(包括但不限於在外找小三的)。

5.由於承諾人的過錯(包括但不限於本承諾書中的1-3條)而導致離婚的,承諾人承諾放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債權)而淨身出户,並承擔所有的外債;同時子女由被承諾人撫養。6.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