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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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倡議書的事情愈發增多,通過倡議書倡議者可以更好地申明發布倡議的目的。大家知道倡議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3篇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1

春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佳節,同時也是中國人情感得以釋放、心理訴求得以滿足的重要載體,是中華民族一年一度的狂歡節和永遠的精神支柱。每逢春節,市民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表達歡樂之情、寄託美好願望、營造喜慶氣氛。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後散落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衞生,還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這與我市的文明城市建設格格不入。春節將至,為了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空氣質量,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市創城辦向全市人民發出如下倡議:

一、文明過節從我做起。

要自覺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採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盡己之力守護藍天碧水,共建文明xx。

 二、善意提醒規勸他人。

要以主人翁的姿態抵制燃放煙花爆竹,通過微博、微信朋友圈、公眾號等方式,廣泛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自覺勸阻和監督親朋好友不去燃放煙花爆竹,勇於向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説“不”。

三、黨員幹部率先垂範。

廣大黨員幹部要自覺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主動引導帶動周邊羣眾積極響應倡議,共同勸阻、抵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廣泛開展宣傳教育。

新聞媒體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積極響應倡議,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行業協會、中國小校要加強對單位幹部職工、中國小生的宣傳教育,自覺踐行倡議。

五、強化監督檢查。

有關部門要做好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銷售和燃放的監管工作,加大執法檢查和查處力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法給予處罰,嚴厲打擊查處違法行為。

享受健康的環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權利,保護環境則是每一位市民的義務,希望全體市民從自身做起,堅決杜絕燃放煙花爆竹,以實際行動營造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節日氛圍,過一個歡樂、祥和、低碳、環保的春節,為xx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作出每個人應有的貢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2

全體業主朋友們:

煙花爆竹燃放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並極易引發火災,對我們的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了我們生活的家園空氣能更加清新、環境更加舒適,在此,我們倡議廣大業主朋友:

1.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3.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 110),並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4.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為了保護環境,遠離霧霾噪音,保護藍天碧水,請廣大業主支持我們的倡議,為美麗家園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為保障國家、集體和個人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預防大氣污染、控制噪聲污染,積極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祥和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我市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萬秀區:東至雲龍橋與紫竹大橋連線,西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環路)。

温馨提示:恆大山水城小區內屬於禁放區不能燃放煙花爆竹

長洲區:東至日化路、龍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環路),西至玫瑰湖公園西側(三龍東一路)延至竹灣路以西500米連線及機場路,南至潯江外江南岸,北至龍騰路與舜帝大道連線(外環路)。

龍圩區:東至蒼海湖西岸延至潯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對出,南至高鐵沿線,北至潯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檔案館、車站、碼頭、機場、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水利設施、風景名勝區、公園、城市廣場、集貿市場、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或區域。

三、關於處罰規定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舉報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舉報電話:110。對打擊報復勸阻人、舉報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特此告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 篇3

xx縣衞計系統全體幹部職工:

大家好!

20xx年春節即將來臨,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峯期將至。煙花爆竹燃放時將產生Pm10、Pm2.5等大量可吸入顆粒物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加重霧霾天氣的發生。產生的廢棄物不僅影響了市容環境,也增加了環衞工人的工作負擔。燃放煙花爆竹所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事故時有發生,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為了最大限度降低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使大家過一個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節日,讓我們的天更藍,環境更美,空氣更清新,人民更健康,為此,特發出如下倡議:

一、衞計系統幹部職工要從自身做起,自覺做到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儘可能採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少一份霾多一片藍,盡己之力守護藍天碧水。

二、衞計系統幹部職工要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積極向身邊親人、朋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勸阻親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煙花爆竹,引導他們文明過節,形成人人蔘與愛護環境的良好氛圍,自覺追求低碳環保的生活方式。

三、衞計系統幹部職工要模範遵守縣政府關於在主城區(東起義澠交界處以西、西起池底連霍高速以東、北起連霍調整以南、南起南澗河以北)絕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主動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自覺落實煙花爆竹管控工作。

為了我們嚮往的藍天,為了我們健康的身心,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積極傳遞環保正能量,在節日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攜手營造安全、綠色、文明、環保的節日氛圍,為美好家園建設貢獻一份綿薄之力!

祝大家節日快樂、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xx縣衞生計生委

20xx年元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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