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跟車教師責任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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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隨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提前通知幼兒園,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隨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説明,以免遺漏。
三、隨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隨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保每一個幼兒安全下車。
五、隨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並存檔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隨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隨車人員需及時告知司機。
十、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隨車教師和學校各執一份。
幼兒園園長(簽名): 隨 車教 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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