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安全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55W

為使xx項目整體有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保障房屋的結構安全、使用正常、外觀整潔、本人願做如下承諾:

物業安全承諾書

一、本人為xx項目幢單元房屋業主,本人於交房時或裝修前已收悉貴司物業服務中心提供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房屋使用説明書》、《業主臨時管理規約》、《業主手冊》等文件,現聲明已詳閲以上文件,並承諾遵守以上文件的所有規定。

二、因本人所在房屋的户型改造以及裝修需要,需對陽台進行封閉或其他部位進行改造,特承諾如下:

1、已知曉貴中心就本人對所購物業陽台封閉可能會造成的影響事項的勸告,包括但不限於小區外立面的不統一、高空墜物等安全因素以及給能給辦理產權帶來的影響;

2、承諾按照統一規範的封閉方式進行施工,不改變材質、顏色、形狀等,具體封閉方式以附件圖紙標識為準;

3、承諾封閉施工時不影響或改變原有配置物件,包括上下水管道、防護欄杆、燃氣管道等;

4、承諾選擇專業的陽台封裝公司進行施工,否則因安裝原因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均自行承擔;並承諾若選擇其他公司施工,該封裝公司接受貴司統一管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材料合格證明、施工業績等的檢查,否則自願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連帶責任;

5、承諾陽台封閉時,若涉及燃氣管道線改造,需選擇燃氣公司進行施工,否則因私自改造造成的停氣或人身傷害,均自行承擔;

6、承諾陽台封閉後,不再額外增加超荷載的物件或裝飾,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均自行承擔;

7、承諾陽台封閉後,不安裝任何形狀的雨棚、防護欄等有礙統一規範的物件,否則貴司有權予以拆除或禁止上述物件進入小區,相關的拆除費用或損失均自行承擔;

8、承諾陽台封閉時,不改變原有預留空調孔及室外機的安裝位置;

9、承諾陽台封閉時,做好相關部位的防水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滲漏或造成鄰里財產的損失,均自行承擔;

10、承諾不得在陽台、露台或室內私自加裝樓層、違規搭建雨棚、房屋等,若自行搭建或封裝後承擔一切後果。

11、承諾對涉及牆體改變,先到房管局辦理《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准書》,裝修(使用)不當或違章搭建等而引發的一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承擔全部經濟與法律責任。

承承諾人:

二〇一一年月日

物業安全承諾書

物業服務關係到紅柳林礦業公司打造世界級標杆企業的宏偉願景,而物業工作安全又是其重中之重。為保障礦業公司物業服務安全有序推進,紅柳林保障區物業部鄭重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物業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物業服務安全各項管理制度。

2、保證公司要求取得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等相關證照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並按規定進行物業服務安全知識培訓,保證物業各項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3、依照礦業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對所屬垃圾車、道路清掃車進行嚴格管控,加強車輛駕駛人員日常安全操作規程培訓,建立健全各項車輛運行、維護維修工作記錄,以保證車輛安全運行。

4、依照礦業公司相關制度對垃圾中轉站垃圾處理設備操作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強化日常設備運行、維修維護監管,並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垃圾處理設備安全運行。

5、依照礦業公司相關制度對洗衣機房各類洗衣、烘乾及輔助設備加強監管,對設備操作人員強化業務技能培訓,

要求操作人員嚴格對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設備操作,建立健全各項設備運行、維修維護工作記錄,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6、依照礦業公司相關制度對辦公樓電梯設備、空調設備、無壓上水設備等進行全程監控,對存在問題第一時間上報監管領導,並進行記錄,確保各項設備正常運行。

7、加強對物業所屬各區域其他各項設施設備日常巡查,對存在問題第一時間處理上報,確保各項設施設備安全運行。

8、加強對物業從業人員登高作業、季節飲食安全、外住安全、單崗作業人身安全等日常宣導,確保工作過程中安全工作。

承諾單位名稱(蓋章):

承諾人簽字: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消防安全協議書

甲方:咸陽新元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咸陽帝都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巨龍古玩城(簡稱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城區屬乙方購買所有或租賃的商鋪範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託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負責本城區消防安全防範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 負責本城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 負責在本城區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為本城區物業管理公司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範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 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 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

6. 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並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組織的相關職能部門,對乙方自己搭建的鐵棚或雨棚等檢查時,如需進行整改或拆除時,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做任何補償。

8.乙方自己搭建的鐵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颱風或其它原因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9. 其它作為本城區業主或住户所應承擔的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後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甲乙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山巨龍古玩城發展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日期:2 年 月 日

物業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為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搞好勞動保護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和杜絕事故和違章現象的發生,保障瑞達項目部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瑞達項目部生產經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法律法規,項目部與各位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以下簡稱《責任書》)以資遵守。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生產經營服從安全需要的原則,確保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二、各部門主管為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教育工作,貫徹落實物業項目部安全生產製度,按物業項目部要求組織實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細則,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堅持“分層管理,分線負責”原則。

三、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定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部門主管為安全生產檢查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安全生產督促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積極配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各部門員工必須樹立起“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的思想,在工作中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質,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

六、積極參加安全活動,發揮主動精神,做好預防工作,把事故消滅在發生之前。

七、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協助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八、每位作業人員的工作責任區即為本人的安全責任區,當發現任何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時,能夠自行處理的自行處理,不能自行處理的向本部門主管報告。

九、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具,準確操作設備和利用勞動工具,精心保管物業提供和配發的勞動用品。

十、自覺服從物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監督,做好設備保養和勞動用具、用品保管工作,保證正常使用。

十一、服從物業領導和現場負責人的指揮和管理,不違章作業。

十二、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作業,工作時不打鬧、開玩笑或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區。

十三、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工作區。

十四、熟悉項目部的應急疏散通道,會使用報警按鈕、手提式滅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

位置。如在工作責任區範圍內遇有突發火災時,要及時報警並積極參與火災初期撲救,視情況發展積極組織疏導人員撤離。

十五、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完成,按照工作安排進行安全檢查和例行巡檢,嚴格交接-班手續,做好工作記錄。

十六、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要儘快組織並參與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向物業領導及相關責任人報告。不得遲報、瞞報和現場處理後再報。

十七、發生人身、設備事故必須按規定的處理原則和程序進行處理。事故處理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的不放過;事故發生後沒有整改措施的不放過;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的不放過。)

十八、在工作中凡因個人違章行為導致發生工傷事故或造成他人傷害的,當事人除對事故負有全部責任外,造成財產損失或他人傷害的,視情節承擔相應賠償。

十九、對在生產中因個人過失而造成險情或造成影響輕微的事故,物業中心將視情節予以追究。

二十、因違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設備、財產的重大損失,除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外,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二十一、對已簽訂《責任書》並能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方可上崗作業,凡未簽訂《責任書》的一律不得上崗,且如一但發生事故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個人承擔。

北京瑞達物業管理中心:(蓋章)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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