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合作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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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療合作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療合作協議書3篇

醫療合作協議書 篇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目的:為了適應現代經濟發展的需要,保護本企業合夥人及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為提高社會經濟效益作出貢獻。

第二條 企業名稱:_________醫院

第三條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經營範圍和方式:急診科、內科、外科、婦產科、中醫科、保健科、兒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膚科、醫學美容科、心理諮詢科、麻醉科、醫學檢驗科、病理科、醫學影像科、心電診斷、中西醫結合科。

第五條 本合夥企業合夥人共***人:

姓名 住 址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列人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六條 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出資數額及出資比例: *** 貨幣出資 **萬元 佔___%

*** 貨幣出資 **萬元 佔___%

*** 貨幣出資 **萬元 佔___%

合夥人應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出資。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人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七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財產。

合夥企業財產的分割、處分、轉讓、出資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三章之規定執行。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議事方式:每月召開一次全體合夥人會議。

第九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的表決方式如下:按出資額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由下列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__________。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 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 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 專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 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 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 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 依照本合夥協議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合夥人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各合夥人都有參加執行企業事務,從事企業經營管理的權利;

2、有依據合夥協議規定享受合夥企業利潤分配的權利;

3、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第十六條規定比例的數額時,有向其他合夥人追償的權利;

4、當某一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被強制執行用於清償其他人債務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合夥人有按合夥協議規定比例分配合夥企業清償原剩餘財產的權利;

6、有權委託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

7、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二) 合夥人的義務:

1、有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義務;

2、有依據合夥協議規定比例分擔合夥企業虧損的義務;

3、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4、非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5、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三條 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的權利義務:

除《合夥企業法》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事務外,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負責其它合夥企業事務的決定和實施。其義務有:

1、按照本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接受不參加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的監督;

3、每3月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在其他合夥人對正在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當停止該項事務的執行。如發生爭議,應提交全體合夥人決定。

第十四條不參加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1、對應由事務執行的事務,不再參加執行;

2、監督事務執行人執行事務,包括:有權檢查其執行情況;為了解合夥企業經營情況和財務情況,有權檢查帳簿;對正在執行的合夥企業事務,有權提出異議,並要求事務執行人停止執行該項事務;

3、對《合夥企業法》規定和本協議約定須由全體合夥人同意或決定的事務,有權參加決定。

第十五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十六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利潤的分配及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

合夥人姓名 出資額 利潤分配比例虧損承擔比例: *****萬元__%__%

*****萬元__%__%

*****萬元__%__%

合夥企業每年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益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

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根據前款確定並記錄在案。

第十七條 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用其在合夥企業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第十八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條 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限期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 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五) 合夥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二十二條 合夥人違反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醫療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南昌市第五醫院

乙方:

一、為促進醫療服務的共同發展,發揮資源的價值最大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二、本協議簽訂生效後,乙方成為南昌市第五醫院的合作醫療機構。雙方合作期限為 年(自 始至 終)。

三、甲方責任:

1、 為乙方會員提供折扣優惠,優惠項目和折扣率見附表:

2、 為乙方會員建立健康檔案。

3、 積極參與乙方組織的健康科普和慈善等公益活動。

4、 甲方在為乙方會員(應出示會員卡)看病檢查時,應做好記錄

5、 協議終止後,乙方應停止使用甲方醫院“標誌”及其它廣告材料。

6、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對其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四、乙方責任:

1、 積極為甲方發展就醫人員。

2、 指定會員在甲方進行保險公司大病保險檢查診斷。(暫定)

3、 協議簽署後,甲方向乙方提供“醫療合作”標誌。

4、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對其知悉的乙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五、 甲方義務:

1. 在甲方網站上設立乙方宣傳欄(或鏈接);

2. 在“網上醫院”頻道中開設乙方“門診室”。

3.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為乙方提供專家共同聯合義診,還提供技術、學術交流。

4. 對乙方介紹來的患者給予一定的酬勞。

六、 乙方的優惠折扣若有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除藥品價格外,其它價格應保持相對穩定;所有變化,雙方協商後以補充協議方式確定。 甲方:南昌市第五醫院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醫療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組建漢正街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婦科診療中心”(以下簡稱婦科診療中心)由乙方負責管理與運營,甲、乙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目標

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及需求,本合作協議將採取目標責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協助甲方進行科室管理,負責“婦科診療中心”部分醫務人員崗前及在崗培訓,承擔追加的醫療設備投入、市場營銷推廣、企劃宣傳費用及合作後的裝修經費。甲方負責醫療的控制管理。通過雙方共同努力逐步將醫院婦科建成漢正街地區具備良好品牌及實力的婦科診療中心;

二、合作範圍:婦科門診、計劃生育門診、醫學影像科

三、投資方式與資金來源

在現在婦科門診,醫學影像及計劃生育科的基礎上,由乙方投資拓展醫療業務,改造裝修現有科室及增建簡易病房擴大收容;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以上所需資金由乙方出資投入,預算約為萬元,其中設備投入萬元,其他萬元,由月經“婦科診療中心”進行返回。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提供醫院二樓現有婦科診室、計劃生育科、手術室、觀察室、心超室及四間房和“婦科診療中心”所需,水、電取暖設備等。甲方所需的醫療、技術、輔診、財務、安全保衞、後勤及行政科室,應向“婦科診療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務。

(二)根據“婦科診療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醫務人員由“婦科診療中心”發放工資、獎金;被聘用的甲方醫務人員由“婦科診療中心”發方獎金,工資、人事關係仍由甲方負責。

(三)甲方負責辦理物價申請,經費由乙方負責,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在院內製作宣傳欄、標牌以及印製專科宣傳資料並對外宣傳。

(四)甲、乙雙方必須共同保證管理經營的“婦科診療中心”的獨立性,除“婦科診療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診“婦科診療中心”診療範圍內病源(婦科常見疾病、炎症類、手術類等)。甲方在一樓處提供宣傳位,為二樓“婦科診療中心”進行行醫指向及宣傳。

(五)甲方對“婦科診療中心”的醫療新技術、管理模式,經濟運行情況等嚴格保密。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根據實際所需投資購買“婦科診療中心”所需的醫療設備,並負責設備的管理、維修、保養。

(二)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對“婦科診療中心”門診、病房及可以使用的閒置房屋進行裝修、改造。

(三)乙方根據業務需要,開拓市場、制訂對外宣傳計劃,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宣傳材料需經甲方機關審定同意。

(四)乙方負責聘請具有高級生業技術或知名專家與甲方專家共同組成“婦科診療中心”高級顧問組,負責專家門診,確保“婦科診療中心”的診斷、治療質量的不斷提高和保障醫療安全。

(五)“中心”醫、技、護等人員若短缺,由“婦科診療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員管理,工資、獎金等費用由“婦科診療中心”承擔。所需醫務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執業證、職稱證的複印件等材料,由甲方醫務處、護理審核並備案。如現有職工不服從“婦科診療中心”管理,報醫院黨委研究由醫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婦科診療中心”若發生醫療糾紛和差錯。由乙方出面按醫院的相關程序進行調解和處理,並徵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列入“婦科診療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婦科診療中心”期間,所有收入必須經過甲方收費系統收入“婦科診療中心”,乙方不得以“婦科診療中心”或其他形式進行私自收費。

財務管理及經濟分配原則

一、本合作協議期限為年,“婦科診療中心”藥品收入歸甲方所有,其他收入雙方按經營利潤進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婦科診療中心”收入中(藥品收入除外)每月劃撥1。1萬元作為甲方的收入;

2、“婦科診療中心”如果實際月營收高於3。5萬元的預計月營收,超出部分按10%計提給甲方作為上繳利潤;

3、“婦科診療中心”如果實際月營收高於10萬元的預計月營收,超出部分按12%計提給醫院作為上繳利潤;

4、“婦科診療中心”如果實際月營收高於20萬元的預計月營收,超出部分按15%計提給醫院作為上繳利潤;

二、根據有關規定,收費全部由甲方統一進行,“婦科診療中心”不得另行收費。

“婦科診療中心”的耗材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自行採購並計入“婦科診療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應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做到收支帳目清晰。雙方帳目實行日清月結,每月1日-5日結算(節假日順延),並匯入雙方指定帳號或以現金形式結算。分成比例,從項目合作開始即日起計算。

三、“婦科診療中心”的收入包括掛號費、治療費、處置費、觀察費、檢查費、醫用耗材費、麻醉費、手術費及住院費等為“中心”的收益。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法人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一、甲、乙方雙方合作期間,均應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雙方責任和義務,本着“求大同,存小異”和互諒互讓的原則,盡力維護病人和甲、乙雙方權益,確保合作順利進行。甲、乙雙方如違反合同,守約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規定,或應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無法經營,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設備、藥品、耗材和房屋裝修改造費用以及大樓的建設費用等的即時作價款,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投資的所有設備及裝修改造等歸甲方所有)。

三、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有意繼續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請,並附評估報告,績效説明等時,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四、合作期滿後,“中心”設備及修建大樓歸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藥品、耗材等)。

五、甲、乙雙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災、戰爭等)終止合同,可免除相關責任(修建大樓的善後處置事宜以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簽字後,雙方合作依此合同書各條款實施。本合同修改、變更、補充條款等,經雙方簽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法人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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