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職稱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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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 (單位)工作人員,現申報 專業技術資格。 本人承諾所提交的所有評審材料(包括學歷、職稱、獎勵證書及論文、業績證明等材料)均為真實。如材料提供虛假、失實,本人自願五年內停止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並接受人社等部門的處理。

無錫職稱承諾書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本證明一式兩份,一份連同申報材料上報,一份單位留存)

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

個人承諾內容:

根據國家、省、市人事職改部門制定出台的評審條件及要求,本人承諾在申報評審(或通過考試獲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過程中誠實守信,所提交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簡表》填寫的所有內容以及其它申報材料的原件、複印件都是真實、準確、有效的。如有弄虛作假、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取消本人評審(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再申報評審考試,並自願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相關責任及後果,接受相應處罰。

申報人簽名:

年 月 日

職稱評定承諾書

市教育局、人社局:

經我單位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初審,同意 名

同志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經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初審,同意 名同志申報中學一級教師專業技術任

職資格;經國小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初審,同意等 名同志申報國小高級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對以上申報人員任職資格的材料,包括學歷、簡歷、年度考核情況,繼續教育證書、職稱證書、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各類專業技術業績、成果(獎項、發明專利等)證書、專業技術工作總結、論文著作(譯著)及按規定提供的.其它材料等,都已經與申報人相關原始材料認真核對,真實有效,準確無誤。如本單位沒有按規定程序推薦申報、有弄虛作假現象或單位有關人員為申報人弄虛作假提供幫助,自願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相關責任及後果。

單位審核人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單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承諾書一式二份,縣區教育局、各大企事業教育主管部門、

市直各校和市教育局各留存一份。

2、簽名必須是審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簽或加蓋私章。

職稱評審承諾書

本人申報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所提供各種表格、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若有弄虛作假,責任自負。

申報人:

年 月 日

黔東南州教師評職稱承諾書

本人承諾所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包括:畢業證書、資格證書、聘任書、獲獎證書、考試合格證書及論文、業績材料等)均真實有效,如提供虛假、失實的申報材料,本人願就此承擔相應責任,接受有關部門給予的嚴肅處理,三年內不得申報任職資格。

承諾人(簽名):

所屬單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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