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協議書15篇

來源:文萃谷 1.59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版權協議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版權協議書15篇

版權協議書1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中國出版社名稱、地址)(以下簡稱為出版者)與_________(外國出版社名稱、地址)(以下簡稱版權所有者)雙方簽訂。

版權所有者享有_________(作者姓名)(以下簡稱作者)所著_________(書名)第_________版的版權(以下簡稱作品),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根據本協議,版權所有者授予出版者以自己的名義,以圖書形式(簡/精裝)翻譯、製作、出版該作品中文(簡體)版(以下簡稱翻譯本)的專有權,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發行,不包括香港和澳門。未經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出版者不能複製版權所有者對該作品的封面設計,也不能使用版權所有者的標識、商標或版權頁。本協議授予的權利不及於該作品的其他後續版本。

2.出版者要按照本合同第18條的規定向版權所有者支付下列款項,即:

(1)合同簽訂之時支付根據本合同應當支付給版權所有者的預付金_________元。如果在該協議履行期間,出版者有任何過錯,這筆預付款不予退還。

(2)出版者根據中國圖書定價對所有銷售圖書支付版税:①銷售_________千冊,版税為_________%;②銷售_________千冊至_________千冊,版税為_________%;③銷售超過_________千冊,版税為_________%。

(3)對於出版者以成本價或低於成本價銷售的庫存翻譯本,無需支付版税;但是在該翻譯本首次出版後兩年內不得廉價銷售此類庫存書。

3.至版權所有者收到第2條所列款項,本協議生效。

4.出版者將負責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譯者,保證準確無誤翻譯該作品,並將譯者的名字和資歷報告給版權所有者。未得到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對作品進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權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譯稿樣本的權利,在其同意後,出版者方可印刷。

5.如需要,翻譯本出版者應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權資料的使用許可,並應當為這些許可或權利支付費用。直到版權所有者收到出版者書面確認--出版者獲得了許可,版權所有者才會向出版者提供生產資料用於複製該作品中包含的插圖。

6.出版者應確保翻譯本的印刷、紙張和裝幀質量,儘可能達到最高標準。

7.出版者所有翻譯本的封面、書脊、護封(如果有的話)和扉頁上都必須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並在扉頁背面註明下列版權聲明:_________(原書版權詳細信息)以及下列聲明:_________。出版者也將對翻譯文本進行版權聲明。

8.翻譯本出版後,出版者應向版權所有者提供_________本免費樣書,並説明該翻譯本的實際出版日期和定價。

9.如果出版者未能在_________日前出版該翻譯本,該合同中的所有授權將由版權所有者收回,而不影響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

當翻譯本已絕版或市場上已脱銷,出版者在接到版權所有者再印的書面通知後,6個月內仍未再印,版權所有者將有權終止合同,該合同中的所有授權將由版權所有者收回,而不影響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

10.未事先徵得版權所有者的書面同意,出版者不能處分該翻譯本的任何附屬權利。

11.每年_________日前,出版者對翻譯本的銷售結算一次/兩次,並自結算之日3個月內付清按合同應支付的款項。結算報告包括:

(1)在本會計年度初期若有庫存,其具體冊數;

(2)本會計年度內印刷的冊數;

(3)本會計年度內銷售的冊數;

(4)本會計年度內免費贈送的樣書的冊數;

(5)本會計年度末庫存冊數。

銷售結算與版税要按照本合同第18條支付。如果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逾期3個月未付,本合同許可的所有權利立刻喪失,所有轉讓的權利自動收歸版權所有者,無需另行通知。

12.未事先通知版權所有者並徵得其書面同意,出版者不得自行重印該譯本。

13.版權所有者應向出版者保證其有權利和能力簽訂本合同,根據_________國法律該作品決不會侵害任何現存版權,或違背任何現存協議,該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內容會引起刑事或民事糾紛造成損失,否則因此而給出版者造成的損失、傷害或開支,版權所有者應給予賠償。

14.未得到版權所有者書面同意之前,出版者不得將所獲得的版權許可轉讓或惠及他人,也不能以出版者以外的任何名義出版該翻譯本。

15.除本合同中明確授予出版者的權利外,該作品的其他所有權利由版權所有者保留。

16.出版者應將翻譯本的詳細情況向中國國家版權局登記以得到正式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範圍內依相應法規盡一切努力保護翻譯本的版權。出版者還同意對侵犯翻譯本版權的任何個人或組織提起訴訟,費用自理。

17.如果出版者宣佈破產,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規定,且在接到版權所有者書面通知(用掛號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寫地址)後的一個月內仍不糾正,本合同即自動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權許可將收歸版權所有者,而不影響出版者向版權所有者支付的或應付的任何款項。

18.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給版權所有者的款項都應按付款當天匯率以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不得以兑換或代辦費為由扣除。付款可以支票或銀行匯票支付,寄至_________(外國出版社銀行的名稱和地址)。如果出版社依法應扣税,他們應聲明並提供相應扣税憑證。

19.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與貿易仲裁委員會,該委員會的裁決是最終決定,雙方必須遵守。但本合同任何條款不限制版權所有者採取必要措施,包括提起訴訟,以防止該翻譯本在本合同第1條所限定的市場範圍外發行。

20.如果版權所有者全部或部分業務被收購,版權所有者可以不經出版者的同意轉讓本合同。

本合同包含了雙方充分而完全的共識和理解,取代了之前就本合同有關事宜達成的所有的口頭的、書面的協議與承諾,除雙方書面協商,不得改變。

只有出版者在本合同制定之日_________星期之內簽字,本合同才被視為具有法律效力。

出版者(蓋章):_________ 版權所有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版權協議書2

委託人:(甲方)詞曲著作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編:

手機: e-mail:

報酬支付銀行及賬號:

受託人:(乙方)上海市文化藝術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號106室 郵編:XX40

電話:021-62481351 021-62483323-106

傳真:021-62481351

鑑於甲方作品為自創歌曲或擁有其版權及相關鄰接權(作品具體名稱見附件《作品登記表》).

鑑於乙方具有版權保護職能,接受委託後具有版權認證,版權保護,版權代理等相關權限.

基於上述方面,為使甲方作品得到相應的版權保護和維權措施以及作品更好的發展、傳播。甲方決定將作品交由乙方進行版權認證和代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需將認證作品相關資料如:歌詞,曲譜,歌曲mp3,作者資料等上傳至乙方指定合作網站:。並授權原創天下將甲方歌曲在本站進行展示、播放、推廣。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30元版權登記認證費,在資料上傳後的三日內銀行匯款至 :户 名:上海市文化藝術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開户行:022553-工行靜安寺支行

帳 號:1001255309214443206

或郵局匯款:收款人:上海市文化藝術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號106室

(3)甲方在得到版權登記認證證書日起,如發現有他人侵權現象,可向乙方舉報。乙方將在5個工作日內取證,並提供律師協助維權。

(4)甲方同意將其作品授權乙方代理其作品與第三方進行商業合作。所得利潤扣除營業税後,70%歸甲方所有,30%歸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擔。

(5)甲方保證享有授權乙方委託的權利,並無以相同的方式授權於其他管理部門。

(6)甲方可以對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向乙方提出要求,進行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甲方保證擁有上述授予乙方的權利。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權益,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需在甲方版權費到帳起30個工作日,完成對甲方音樂作品的登記認證工作,並將登記認證證書郵寄給甲方保存。

(2)乙方需負責對甲方登記認證作品進行推廣及宣傳。

(3)乙方同意甲方授權,為乙方代理其作品與第三方進行商業合作。所得利潤扣除營業税後,70%歸甲方所有,30%歸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擔。

(4)乙方在實施本協議的過程中,應尊重甲方享有的參與權、知情權,同時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

(5)乙方為了有效保護甲方授權的權利,有權聘請律師代替甲方向侵權者提起訴訟。如何訴訟及訴訟成本等,根據實際情況與甲方共同商議決定。

(6)乙方受託甲方授權的權利帶來的收益(含訴訟收益),按實際收益扣除 10 % 服務費後,及時支付給甲方。(税收各自承擔)

(7)乙方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使甲方授權的權利得到儘可能有效的保護。

3.所得利潤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後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甲方金額按甲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按《税法》規定各自繳納税收。

4.本合同有效期為5年,至期滿前60天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5年,之後照此辦理。

5.甲方有權通過終止本合同收回授權乙方代理的權利,但應書面通知,在通知前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畢止。

6.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變更及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

9.本合同視同授權委託書。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200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200 年 月 日

版權協議書3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授權

1.授權內容:甲方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授權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3.授權限制:

(1)乙方使用音樂作品製作手機鈴聲時,不得擅自對音樂作品進行修改,以確保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所得授權,僅限於本協議項下授權內容之規定,並不得將此授權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

第二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在乙方提供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後,協助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並在1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但並不因此承擔最終作為協議附件的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2.乙方保證:

(1)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乙方與權利人發生權益糾紛時,乙方可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與著作權人協商解決,但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不應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甲方的權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有關損失。

(2)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3.雙方互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內容。

第三條 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1.支付標準與金額

2.支付時間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將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户。

(2)協議生效後的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數、單次收費標準及相應收入等),並按照資料上顯示的計數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並由甲方轉付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

(2)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第四條 費用核查

1.甲方有權自已或委託第三方對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進行核查(包括必要時在乙方服務器上安裝計數裝置),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2.雙方約定,以乙方網站發送出的計數為基礎,扣除乙方與電信運營商的計數的合理誤差比例,經甲方確認後進行結算,在不影響乙方向甲方抄報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情況下,以便甲方進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適用以下公式: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電信運營商向乙方結算的短信下載服務收入÷80%×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務收入中所佔比例×20%-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4.如果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結算資料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一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2.雙方約定,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所得收益佔其所有短信服務項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於30%,在協議履行期間,上述比例低於30%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甲方在乙方服務器上安裝計數裝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4.任何一方可在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現之時,通過向另一方發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協議。

5.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七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權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乙雙方就參加第_________屆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的___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確認是______包裝設計作品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包裝設計作品”)唯一的合法版權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為其合法擁有並且不涉及侵權或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1)彙編權;(2)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3)網絡傳播權;(4)發行權。

4.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版權歸___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所有。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業盈利用途中,引用該______包裝設計作品的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8.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包裝設計大賽組委會

甲方代表:_________(簽名)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蓋章)

版權協議書5

甲方: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城××××室

鑑於:

1、 甲方是本協議項下授權節目之完整著作權和鄰接權的合法擁有者。

2、 乙方是擁有合法經營資質的唱片發行公司,適於本協議項下授權節目的出版發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決定就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權及鄰接權的錄音錄像製品《 黃貞伊原聲碟 》之事宜簽訂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權內容

1、 授權節目:《 》(暫定名)之所有影音製品,曲目見附件一。

2、 使用載體: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權節目之專有複製、發行權和專有信息網絡傳播權。

4、 授權區域: 中國大陸地區 。

5、 授權期限: 三 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第二條 關於節目複製發行:

1、 依據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享有該授權節目之所有影音製品在授權區域內的專有複製、發行權。

2、 甲方負責在協議簽訂之日起 3 日內向乙方提供質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盤。

3、 甲方負責提供報批、封面設計、發行、宣傳所需之全部資料,如設計圖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簽名、錄音錄像花絮片段、mtv宣傳碟及甲方的商標樣圖等。

4、 甲方承諾在提供母盤的同時向乙方免費提供該授權節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時間長度約為 30 分鐘/首),以供乙方宣傳使用。

5、 依照音像行業的慣例,乙方有權在該授權節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標,亦有權合理使用甲方商標用於該授權節目之必要宣傳。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標,甲方應向乙方作書面通知並附付該商標的樣圖。否則,視為默認許可使用。甲方保證許可乙方使用商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6、 乙方負責授權節目的出版報批、生產、複製及封面包裝的設計、印刷、上市發行、營銷宣傳。

7、 乙方可在授權節目之封面、海報及電視、網絡、電台、多媒體、通訊、平面雜誌等宣傳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但僅限於本協議目的之用途。

8、 授權節目上市發行後,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計 50 張,但甲方不得將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於任何營利性商業用途。

9、 在授權有效期內,如發現有侵犯該授權節目之著作權、鄰接權的行為,乙方有權自主決定向侵權者採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內的一切行動以維護自身權益,甲方應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條 關於信息網絡傳播

1、 依據甲方授權許可,乙方享有該授權節目之所有影音製品在全球範圍內的專有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乙方有權與提供移動增值服務的公司(下稱sp商)或電信運營商合作,通過提供電信增值服務,供終端用户付費使用mobile device點播或下載該授權節目。

2、 授權使用的業務範圍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電信增值服務業務種類。

3、 出於電信增值服務的需要,乙方有權許可合作第三方對該授權節目進行數位化編譯或重置,但此用途僅限於本協議項下之電信增值業務。

4、 自乙方開展該等業務之時起,乙方將定期向甲方通報信息網絡傳播的授權使用情況,並將每三個月與甲方結算一次信息網絡傳播業務的收益。

5、 結算方式為扣除合作之sp商的運營成本、收益分成及電信運營商的通道費、代收信息費(代收信息費的比例依據電信運營商的執行標準)後,每月信息費淨收入由雙方按照以下比例進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屆時提供的收益報表及相關憑證將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電信運營商遲延結算的原因致使無法按時提供收益報表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同時收益結算期限順延,乙方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保證條款

1、 甲方保證對授權節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權及鄰接權,並保證對其提供的設計資料及商標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甲方擔保確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協議約定事項的權利,其許可乙方使用並不構成對相關著作權人、鄰接權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權。

2、 為履行本協議之所需,甲方保證將應乙方要求出具該授權節目之完整的版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授權節目之歌曲的詞曲作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及相關權利人的授權使用證明等(見附件二)。

3、 甲方保證在授權期限內不再將授權節目之任何載體形式的出版、發行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轉讓或授權給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範圍、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權節目內容。

5、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時支付足額的版權使用費。

第五條 版費結算

1、 支付標準:甲方按保底銷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製作成本費用,,即版費,具體標準如下:

其中:

a) cd 版費:甲方以 元/張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負責生產成品並通過乙方銷售渠道進行銷售。

b) 甲乙雙方按照銷售利潤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結算方式:

a) 自合同簽訂生效的 3 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 30 %;

b) 自雙方對該授權節目之設計定稿確認的 3 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 30 %;

c) 自該授權節目上市發行之日7 個工作日內支付版費的 30 %

d) 該授權節目實際銷售回款超過保底總額後,每三個月向甲方結算分益。

3、 自本協議簽訂之後,乙方須依約在中國大陸地區以人民幣向甲方交付著作權使用費。甲方應於收款的同時根據每次收款金額向乙方開具等額正式發票。

第六條 保密條款

對涉及雙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開的數據和信息,雙方須保守祕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接觸或瞭解到的對方未公開的數據和信息,亦須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關數據和信息。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如有違約或延遲或不履行本協議條款而導致相對方發生損害時,違約方不但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按守約方損失的一倍計算。

2、 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第四條保證條款之重大違約行為的,守約方無須事先徵得違約方同意,即可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3、 如因前款違約行為造成對第三方侵權損害的,違約方還應負責出面解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經濟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2、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明文件,並應盡力消除或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60天或存在明顯無法恢復履行本協議情況的,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第九條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 就本協議內容或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 本協議的提前解除或終止不影響各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2、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於乙方取得出版發行審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壹年。

3、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版權協議書6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設計出公司logo後甲方應儘快安排新設計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為期1個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局駁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作商標註冊後,如在使用過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狀告侵權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甲方採用的logo,乙方擁有完全知識產權,甲方擁有完全的適用版權,但乙方不得再對此方案有任何知識產權上的要求。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皆由甲方負責,同時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費用。

此協議一式兩份,籤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籤蓋章後,以雙方最後籤日期為生效日;

本協議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國法律法規管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版權協議書7

委託人:(甲方)詞曲著作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郵編:

手機:e-mail:

報酬支付銀行及賬號:

受託人:

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作品為自創歌曲或擁有其版權及相關鄰接權(作品具體名稱見附件《作品登記表》).

鑑於乙方具有版權保護職能,接受委託後具有版權認證,版權保護,版權代理等相關權限.

基於上述方面,為使甲方作品得到相應的版權保護和維權措施以及作品更好的發展、傳播。甲方決定將作品交由乙方進行版權認證和代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需將認證作品相關資料如:歌詞,曲譜,歌曲mp3,作者資料等上傳至乙方指定合作網站:並授權原創天下將甲方歌曲在本站進行展示、播放、推廣。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30元版權登記認證費,在資料上傳後的三日內銀行匯款至:户名:上海市文化藝術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3)甲方在得到版權登記認證證書日起,如發現有他人侵權現象,可向乙方舉報。乙方將在5個工作日內取證,並提供律師協助維權。

(4)甲方同意將其作品授權乙方代理其作品與第三方進行商業合作。所得利潤扣除營業税後,70%歸甲方所有,30%歸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擔。

(5)甲方保證享有授權乙方委託的權利,並無以相同的方式授權於其他管理部門。

(6)甲方可以對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向乙方提出要求,進行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甲方保證擁有上述授予乙方的權利。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權益,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需在甲方版權費到帳起30個工作日,完成對甲方音樂作品的登記認證工作,並將登記認證證書郵寄給甲方保存。

(2)乙方需負責對甲方登記認證作品進行推廣及宣傳。

(3)乙方同意甲方授權,為乙方代理其作品與第三方進行商業合作。所得利潤扣除營業税後,70%歸甲方所有,30%歸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擔。

(4)乙方在實施本協議的過程中,應尊重甲方享有的參與權、知情權,同時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

(5)乙方為了有效保護甲方授權的權利,有權聘請律師代替甲方向侵權者提起訴訟。如何訴訟及訴訟成本等,根據實際情況與甲方共同商議決定。

(6)乙方受託甲方授權的權利帶來的收益(含訴訟收益),按實際收益扣除10 %服務費後,及時支付給甲方。(税收各自承擔)

(7)乙方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使甲方授權的權利得到儘可能有效的保護。

3.所得利潤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後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甲方金額按甲方指定友情鏈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按《税法》規定各自繳納税收。

4.本合同有效期為5年,至期滿前60天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5年,之後照此辦理。

5.甲方有權通過終止本合同收回授權乙方代理的權利,但應書面通知,在通知前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畢止。

6.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變更及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

9.本合同視同授權委託書。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籤日期: 年 月 日

籤日期: 年 月 日

版權協議書8

甲方

(附單位: 聯繫電話: )

乙方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 》的

(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並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1)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譯權;(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4)網絡傳播權;(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後第 5 年的12月31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着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後 30 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 30 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山西農業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 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費標準:80元/千字。

稿件字數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計,超過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計。字數以wor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字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山西農業大學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並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30元/千字(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10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着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于山西農業大學

版權協議書9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簽署:

甲方:xxxx軟件開發服務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xx高新區xx二巷24號

通信地址:xx高新區xx二巷24號

乙方:

註冊地址:

通信地址:

鑑於:

1. 甲方是專業從事互聯網內容服務、寬頻服務、無線增值服務和3G內容服務的專業公司。現與中國大陸電信運營商合作為運營商用户提供增值電信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短信、彩信、IVR、WAP、彩鈴/炫鈴、明星語音、音樂視頻、手機圖片、手機流媒體等)。

2. 乙方擁有音樂製品(包括但不限於詞曲版權、表演者權等)、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以下簡稱“授權內容”)的權利所有者或權利代理人,乙方擬授權甲方在互聯網服務、增值電信服務、SKYPE鈴音等領域中按本協議約定使用乙方之音樂製品、音樂視頻、明星圖片、明星語音等(由此產生的互聯網產品及增值電信產品等,簡稱“合作產品”)。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合作事宜等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 合作內容

1.1、雙方將在互聯網服務及增值電信服務領域進行合作。

1.2、乙方向甲方提供擁有百分百版權或具有合法許可使用權的內容資源,供甲方製作成合作產品,具體的內容資源以附件約定為準。

2.甲方的權利義務

2.1、甲方將利用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製作合作產品。

2.2、甲方負責互聯網及無線信道的暢通,並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與維護。

2.3、甲方全面負責與電信運營商商談接入電信運營商平台的商務事宜和技術接入事宜,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4、甲方將合作產品利用自己的下載平台、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廣平台、合作電信運營商平台等供用户瀏覽、下載。

2.5、甲方負責通過各種渠道對合作產品進行推廣,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方式:

2.5.1、過互聯網、WAP、IVR等方式將合作產品提供予用户試聽;

2.5.2、通過互聯網為用户提供歌曲的在線卡拉OK應用;

2.5.3、通過平面媒體、電視媒體、廣播媒體、手機終端等途徑或載體進行推廣;

2.5.4、通過FLASH、MV等形式進行推廣;

2.5.5、通過CD、DVD、卡帶等載體,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

2.5.6、使用乙方藝人的肖像圖片及相關資料製作宣傳頁、體驗卡等宣傳品,以各種途徑進行發放。

2.6、乙方授權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授權內容通過改編等方式製作成個性手機鈴聲、個性彩鈴等合作產品。

2.7、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所產生的信息費收益與電信運營商進行結算,並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2.8、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為用户提供客户服務,處理相應的客户諮詢和投訴。

3. 甲乙雙方將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對本協議項下合作所產生的收益進行分乙方的權利義務

3.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或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內容資源,並按甲方要求為甲方及其各關聯公司就授權內容分別出具授權證明。

3.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簽約藝人,或簽約藝人有任何新專輯或新增內容/歌曲,乙方可將新簽約藝人的歌曲/內容,新專輯及新增內容/歌曲授權予甲方使用,並出具相應的授權證明。

3.3、乙方負責在其簽約藝人發佈新專輯的CD、DVD、卡帶等載體中,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雙方合作產品代碼、歌迷俱樂部專用代碼和指令、IVR號碼及其它相關合作業務)。

3.4、乙方保證對向甲方提供的內容資源擁有全部版權或已獲得權利人或權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權,並保證該內容資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也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可以授權甲方用於本協議項下合作業務。如乙方所提供的內容資源導致任何法律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5、若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的使用期與本協議有效期存在衝突,以內容資源的使用期為準。其到期前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出具書面的《下線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如無異議,須按照《下線通知》約定的時間將內容資源下線。

3.6、授權人、演唱者、詞曲作者之間的糾紛,甲方不負責。

4.合作分成與結算方式

4.1、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項下合作產品產生的純收益進行分成,純收益指用户使用合作產品產生的全部信息費收入扣除電信運營商呆壞帳、代收手續費或信息費分成、通訊成本後乘以實際結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項成本費用及實際結算比例根據電信運營商每月實際執行政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4.2、甲乙雙方的分成比例為70%:30%,即甲方佔純收益的70%,乙方佔純收益的30%;因乙方為個人,甲方將為乙方代交個人所得税,具體明細按國家出台規定。乙方分成收入=[全部信息費收入-(全部信息息費收入*中國移動代收手續費比例50%)-(全部信息費收入*壞賬率)-(全部信息費收入*税率5.5%)]*乙方分成比率30%-(個人所得税所扣款)

4.3、結算:甲乙雙方將按月結算,甲方每月28日將上月結算對帳單提供乙方確認無誤後,將乙方税後應得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帳號。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4.4、若由於電信運營商未按時與甲方結算而導致甲方與乙方的結算延誤時,甲方出具相應證明文件後,其遲延支付行為將不被視為違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辦法。

4.5、如電信運營商有關資費標準變動,甲乙雙方應按照電信運營商頒佈的相應規定以書面形式重新確認上述甲乙雙方的純收益分成方式。

5.、税務

5.1、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各自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税款。

5.2、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付款方需為收款方代扣代繳相關税款,付款方將在應向對方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相應税款。

6.聲明與保證

6.1、甲乙雙方互相向對方聲明、陳述和保證如下:

6.1.1、其是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

6.1.2、其有資質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範圍之規定;

6.1.3、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協議;

6.1.4、其有能力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適用法律的限制,也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

6.2、任何一方違反了上述聲明、陳述和保證即被視為違反了本協議的約定,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保密條款

7.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問、授權僱員除外)泄露本協議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7.2、本協議有效期內及終止後2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於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後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並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8.2、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9.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9.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並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9.3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甲乙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0. 協議期限與終止

10.1、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後簽字蓋章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協議有效期為伍年,協議期滿前三十日內,甲乙雙方將就本協議續簽或變更事宜進行協商。

10.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甲乙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11.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1.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 其它條款

12.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12.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在不影響協議目的的情況下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2.3、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行以下無正文)

甲方:xxxx軟件開發服務有限公司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20xx年 xx月xx日

乙方: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20xx年 xx月xx日

版權協議書10

甲方(買斷方):

電話:

乙方(出售方):

作詞:

作曲:

電話:

為了繁榮文化市場,促進優秀音樂作品與表演者迅速走向市場。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相互協商就乙方創作(作詞/作曲)歌曲作品《》(以下簡稱“該作品”)就乙方獨家終身授權甲方使用乙方所創作的原創歌曲一事,,特簽署合同如下:

一、乙方以專有許可的方式有償轉讓甲方獨家在全球永久專有乙方作品(作詞/作曲)的全部著作權/鄰接權及其相關權利。如果出現詞曲版權糾紛,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保證對其向甲方提供該作品享有完整、有效的著作權;該作品乃未公開發表、發行之全新原創音樂作品,絕未侵犯任何第三人之權利。

三、乙方先前不曾、本合同簽署後也保證不會就本合同作品另對他人作與本合同相同或相似之授。

四、甲方發表該作品時,乙方享有作詞/作曲署名權,乙方可以在發行自己作品集時使用併發行該作品。

五、甲方有權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之全部使用方式使用該作品,包括但不限於:錄音、錄像、演唱、公開表演、製作並彙編錄音錄像製品權;改編權;授權他人或自行出版、複製、發行、出租該錄音錄像製品權;使用該作品攝製電影及音樂電視片並授權他人放映權;使用該作品製作電視及廣播節目並授權他人廣播權;使用該作品製作廣告節目並授權他人發佈權;授權他人用於信息網絡傳播、移動數據業務、新媒體業務以及隨着未來科技的發展所產生的新的使用作品的種類使用合同作品。

六、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追究任何侵犯《本合同》項下權利的行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獲得的收益和補償由甲方享有;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七、作品著作權費及利益分成:

1甲方付給乙方的版權轉讓費用。

2自簽訂之日起合同生效。甲方需在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轉讓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户如下:

八、雙方均應維護合約內容的保密,不得公開給第三者知道。

九、雙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關的經濟損失。

十、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簽名/手印):

身份證號碼:作詞: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

作曲:身份證號碼: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版權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誠信、雙贏原則,利用現有各自優勢,共同開展書畫專利刺繡項目合作。雙方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為每一批次為甲方無償提供____幅書畫作品,供甲方繡製成刺繡藝術品,進行經營銷售。甲方在乙方提供的____幅作品中,按乙方指定其中一幅繡製成成品刺繡藝術品,無償返還給乙方,作為支付稿費及版權補償,供乙方收藏。甲方無權干預乙方對該作品的任意處置權。

第二條甲乙雙方就書畫作品內容、題材、尺寸、藝術形式,在達成一致後,乙方可進行創作。乙方在原稿創作完成後,可用網絡傳輸資料圖片供甲方初步確認符合刺繡工藝後,經甲方同意可寄往甲方,供刺繡用。甲方應充分鼓勵乙方的藝術創作,不得限制乙方的創作意念。乙方應遵守甲方約定,努力創作優秀作品,提供給甲方二度創作,將優秀提供給社會。

第三條乙方在提供給甲方原件作品時,同時出具文字文書,即“同意該幅作品版權歸____所有”並簽字、蓋章。甲方為保證乙方作品的唯一性,珍罕性,不得以複製的方式,將乙方作品,流入市場。

第四條為保證品牌,乙方創作宣紙材料必須統一使用“____”牌商標宣紙。所有作品均為畫芯形式,不得裝裱,不得污染,以便於刺繡工藝使用。

第五條甲方有權在乙方繡製作品上,加繡“____”印章或防偽暗記。但不得影響乙方作品的藝術風格。

第六條甲乙雙方各自郵寄費、材料均用各自負責。

第七條甲方對刺繡作品印製宣傳彩頁或創建網站時,經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相關彩照、背景資料進行編輯,作為宣傳。

第八條乙方一旦簽訂協議書,便視為____自願簽約的簽約作者。如簽約期間內發生甲方主體變更,甲方須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改簽協議文件。如乙方不願成為甲方簽約作者,乙方可提出解除合約,甲方不得阻攔,儘快辦理。但在簽約期內作品版權、宣傳資料使用權仍歸甲方享有,直至使用完為止。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一份。協議書一旦簽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協議書12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受委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受委託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著作權登記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根據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項目(下稱“該項目”)的著作權登記代理事務: (1) (2)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陳述該項目的背景和資料及有關數據,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登記事務。2.甲方可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但如非乙方原因,所繳費用不退。

3.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如有相關資料中所列的“申請人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2.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辦理著作權登記事項。

第三條 費用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包括:

代理費 : 登記費:

合計(大寫)人民幣:

乙方指定帳號為: 户 名: 開户行: 帳 號:

第四條 轉委託

乙方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代理費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乙方收到費用之時起生效,到登記通知下達或因申請不具實質條件被駁回為止。

第十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人、受委託人及對象單位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託人(章):受委託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住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地點:

版權協議書13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絡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_________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代碼形式,並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閲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息網絡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獨家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_________種和電子文檔_________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_________種和電子文檔不少於_________種(電子文檔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_________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信息;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_________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理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代碼形式,並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閲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息網絡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閲讀功能的設置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為甲方在_________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項目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項目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係數一是指:

(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檔),比例係數是80%;

(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

(3)書面授權+電子文檔,比例係數是95%;

(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檔,比例係數是100%;

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_________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我們將通過_________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信息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理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獨家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信息、銷售數據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泄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版權協議書14

各位作者,您好: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上述論文全體著作權人(全體著作權人含全體作者及享有著作權的作者單位)投稿《太陽能學報》,簽署此約定書,同意上述論文將刊登在《太陽能學報》上,並將全體著作權人就上述論文(各種語言版本)所享有的複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翻譯權、彙編權在全世界範圍內轉讓給《太陽能學報》編輯部。全體著作權人授權《太陽能學報》的出版單位根據實際需要獨家代理申請上述作品的各種語言版本(包含各種介質)的版權登記事項。

論文的版權所有人(以下簡稱論文作者)自願將該論文的版權轉讓給《太陽能學報》編輯部(以下簡稱編輯部),並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1.論文作者保證該論文為原創作品並且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論文作者承擔。

2.論文作者保證該論文沒有一稿多投。若編輯部發現論文作者將該論文一稿多投,編輯部有權追補論文作者由此給編輯部造成的損失。

4.論文作者保證該論文的署名權無爭議。若發生署名權爭議問題,一切責任由論文作者承擔。

5.論文作者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翻譯權、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網絡傳播權和發行權轉讓給編輯部。

6.本合同中第5條的轉讓權利,論文作者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論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論文作者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7. 編輯部經其編委會終審通過後即向論文作者開據論文錄用證明。若論文作者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則在論文作者收到該通知時本確認書自動終止。論文作者若在4個月內沒有收到編輯部對該論文的處理意見,經向編輯部聲明後可以另行處理該論文,本確認書即自動終止。

8. 該論文在編輯部編輯出版的《太陽能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贈送樣刊若干給作者。

9.本確認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爭議,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11. 承諾本確認書所決定轉讓的事項已經徵得全部作者的同意,並共同簽署(也可指定作者之一作為代表簽署)本約定書,本約定書對全體著作權人均有約束力。

全體著作權人:

作者(或作者代表)簽名:

作者單位科研管理部門 ( 簽章 )

年 月 日 :

版權協議書15

立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約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國內公司)

公司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公司名稱: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註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甲方取得乙方名為《 _________》、《 _________》兩部合共____集電視連續集劇本(以下簡稱"該劇本")的獨家擁有版權之電視節目在中國大陸之獨家制作及發行權,現雙方欲就版權的細則達成以下的協議:

(1)甲方獲得該劇本的獨家擁有在中國大陸的版權,全權處理該劇的"小説、電影及電視劇原著改編權"(以下簡稱為「是項權利」)並與乙方訂立及簽署本合約及其一切有關的文件。

(2)乙方為是項權利的擁有權。甲方欲向其購買是項權利,俾使甲方擁有是項權利及使用該劇的名稱、改編該劇的內容和拍攝電視劇集、電影及小説等權利。是項權利的轉讓,甲方願意支付總額人民幣萬元正(¥,______)予乙方作為取得該劇在中國大陸的獨家版權。乙方已於合約書內表示同意是項權利的轉讓並接受該酬金作為唯一的代價。雙方同意酬金須於本合約書簽署日起計____________天內支付。此外,乙方同意甲方因行使上述權利而製作的產品;其永久版權及因此而衍生的一切利益及權益只屬甲方獨有,與乙方無涉。

(3)乙方保證自合同簽定之日三年內不會將《 _________》 《 _________》兩部電視劇集的中國地區播映權銷售於任何第三者在中國地區播映。如因此而使甲方蒙受的任何經濟損失,乙方同意承擔一切後果。

(4)乙方宣稱並無亦不會授權任何第三者享用甲方的部份或全部授權。

(5)乙方保證並無把上述權利用作任何借貸或抵押之用,或牽涉於任何財務安排及法律糾紛之中。倘甲方因行使或處置上述權利而蒙受任何經濟的損失,乙方同意承擔一切的後果。

(6)甲方可自由使用、處置、轉讓或授權任何第三者行使上述權利及自行與第三者訂立任何條款。除此之外,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向第三者收取任何報酬或利益,與乙方無涉。

(7)乙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會與第三者訂立任何條款導致甲方無法自由使用上述權利或於行使上述權利時受到任何限制或約束,或導致甲方須向乙方或第三者繳付除本合約書內第(2)條條款所訂的酬金以外的任何費用、金額或負上任何法律及經濟責任。

(8)乙方同意倘有任何第三者侵犯甲方所獲授的權利,甲方可自由採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動,務以保障及維護上述權利,唯一切因此而引致的費用須由乙方承擔。乙方承諾必會採取有效的法律行動以維護上述權利的完整性及獨有性及在甲方的要求下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9)乙方同意提供一切必要及合理的協助,包括簽發有關的授權書予甲方,俾使甲方可有效地行使上述權利及證明其為上述權利的獨家及合法的版權人。並同意配合甲方在大陸的造勢宣傳。

(10)本合約書的內容必須保密,不許外涉予任何第三者。倘任何一方披露本合約書內任何保密內容予第三者,此舉被視作違約論。違約者須承擔一切的後果並賠償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

(11)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本合約書內的任何條款,並予接獲另一方的通知要求履行有關的責任三十天後,仍沒有作出任何補求,將被視作違約論。違約者須承擔一切的後果並賠償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

(12)本合約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本合約書的訂立,解釋及執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雙方不可撤銷地願意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庭的排他性司法管轄。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