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合作股東協議書

來源:文萃谷 2.03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多人合作股東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多人合作股東協議書

多人合作股東協議書1

股東各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丙方: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現金及設備 作為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 ;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 組織計劃 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能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能通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多人合作股東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牌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作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分配:隨着合作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作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八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作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多人合作股東協議書3

甲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丙方:

住所:

聯繫電話: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3)退股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4)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5)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6)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賬分離,不能管理賬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1)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2)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5)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公司期屆滿。

(2)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3)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公司股東各執_______份,其中_______份為中間人所留。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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