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拆遷保證書

來源:文萃谷 2.13W

為了加強對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活動的管理,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 工程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延吉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們保證做到:

安全拆遷保證書

一、建設單位或拆遷實施單位將擬拆除的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並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持下列文件資料到延吉市建築業安全監督站辦理安全監督手續: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築的説明;

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4、拆除工程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和作業人員名單及身份證複印件;

5、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二、建設單位要向房屋拆除施工單位提供擬拆除的房屋建築工程的結構圖、管線圖和周圍環境的説明。

三、建設單位要對房屋拆除施工活動進行綜合協調,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檢查、督促施工安全和環境衞生。

四、施工現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批准手續:

1、需要臨時佔用批准範圍以外場地的;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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