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散文信任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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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我們的,往往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我們對事情的看法。

經典散文信任的真諦

“信任是你拿槍打了我,我依然相信那是槍走了火。”

這句話的由來是在二戰期間,一支部隊在森林中與敵軍發生激戰,最後兩名士兵與部隊失去了聯繫。這兩名士兵之所以在激戰中還能互相照顧彼此不分,因為他們來自同一個鎮。

他們在森林中艱難跋涉,互相鼓勵和安慰。十多天過去了,仍未與部隊聯繫上。

而他們僅剩下一點點食物。

一天,他們在森林中遇到了敵人,經過一番激戰,兩人巧妙地避開了敵人。就在他們自以為安全的時候,只聽一聲槍響,走在前面的年輕士兵中了一槍,幸運的是僅僅肩膀受了傷。後面的戰友惶恐地跑過來,害怕得語無倫次,抱着夥伴痛哭不止。

晚上,未受傷的士兵一直唸叨着母親,兩眼直直的。他們都以為自己的生命即將結束,僅剩的食物也沒有動。誰也不知道,他們那晚經歷了怎樣的心路歷程。第二天,部隊找到了他們。

事隔30年,那位受傷的士兵説:我知道是誰開的`那一槍,就是我的戰友,他去年去世了。在他抱住我的時候,我碰到他發熱的槍管,但是當晚我原諒了他,我知道他是想獨佔那些食物,我也知道他活下來是為了他的母親。

此後30年,我裝着根本不知道這件事,也從不提及。戰爭太殘酷了,他母親還是沒有等到他回家。戰爭結束後,我和他一起祭奠了老人家。他在他母親的遺像前跪下來,請求我的原諒。我沒有讓他説下去,我們又做了二十幾年的朋友,我沒有理由不原諒他。

一個人,能容忍別人的固執己見、自以為是、傲慢無禮、狂妄無知要靠極大的心量。受不了惡意誹謗,糾結於此,只能對自己造成致命的傷害。以德報怨説着很簡單,但與其説是迴歸仁慈、友善與祥和,不如説是放過了自己。

大多數人際關係中,痛苦往往來自於身邊最親近和信任的人。事實上這是錯覺。同等的傷害,我們會因為關係越親近,在情緒上顯得更難以承受而已。

但真正的問題是:即使事情已經過去很久,受害者都還記憶猶新、反覆回味……於是,當意識聚焦於痛苦與怨恨時,自然失去了向前看、撥出泥淖的力量。

結果愣是讓別人的一次過失,懲罰了自己一輩子!幹嘛不放過自己呢?正如文中年輕的士兵,他居然能夠在當即原諒、當即放下!看起來是原諒別人,其實是放過自己。

讀到此,或許我們應該反思:人生不過這短短的幾十年,我們到底該如何度過呢?

世間一切人和事的出現,只有一個目的:提醒我們成為更有智慧、更有愛心、更有力量的人......引領我們去發覺乃至證悟生命的真諦。

僅以這一聲槍響,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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