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你最喜歡的地方,守着你散文

來源:文萃谷 1.66W

已是深夜,霓虹燈都是那樣的孤寂。再次走上這個街頭,竟已經不知道該以怎樣的話語來詮釋自己的心境。這裏的每一個位置,似乎都留着我們的甜蜜回憶。用似乎這個詞,是因為,那些影像已經越來越模糊,偶爾的時候,一些場景會突然闖進我的腦海中,卻模糊得讓我開始懷疑,那些事情,是不是真的有出現在我的生命中。

留在你最喜歡的地方,守着你散文

可是,那個人的名字,我卻記得很清楚,凌森,這個在我最美好的年華出現在我生命中的男人,留給我的,不只是傷痛,還有我孩子的姓氏。十年前,我一個人,帶着肚子裏的孩子,在傷痛中,離開了這個城市。

都説,我是一個固執,驕傲的女人。這一點也沒錯。在所有人的反對的情況下,我選擇了這個叫凌森的男人,在我最燦爛的年華,為着自己那點小小的驕傲,堅決的離開了生我養我的城市,連對於最愛的父母的留戀都被我扼殺在了搖籃裏。一個人帶着孩子的日子,確實不好過,但我仍舊用我的固執和驕傲堅持了下來。十年,整整十年的時間。當那漸漸長大的不點一次又一次的問我爸爸是誰的時候,我終於抑制不住對這個城市的思念,一步一步的,踏着回來的路。

十天,我已經回來十天了。十年的闊別,帶着恨意的十年生活,卻在這十天裏,顛覆了我所有的堅持。我見了父母,見了好友。卻獨獨沒有見到他。我以為,我以一個驕傲的姿態回來,可以讓我這十年裏,累積得更深的恨意可以減輕一點。記得五天前,我丟帶我所有的驕傲,發瘋一樣的撲向了那個曾經是我閨蜜的女人,重重的甩了她和她身邊的男人一人一個耳光。為什麼,那個男人不是他。為什麼,當年你們用那樣決絕的方式,毀掉了我的愛情和友情,卻沒有好好的相愛,那麼,我的離開,算是什麼,我的堅持,算是什麼?這十年,到底算是什麼。

又一次走在了這條路上,我和他曾經也走過,路的盡頭,是一片菊園。我喜歡的.花,所以,他帶走我,慢慢的走着,十五里的路,我們從早上走到下午,一路上的歡笑。而現在,看着身邊的孩子,似乎又看到了他的身影一樣,那些十年來,已經模糊的情景,越發的清晰。與上次不一樣的是,現在還不是開花的季節,所以,中央的墓碑,突兀得讓人感到窒息。

我小心翼翼的扒開身邊的草,耳邊響起的,是那個女人説的話:“他説,以你的性格,若是知道他死了,定然會為他守一輩子,所以,他寧願讓你覺得他背叛了你,讓你能夠忘記他,好好的生活。所以,求我幫他騙你一次。晗落,我也知道你的固執,所以答應了他,只是沒想到,你那時有了他的孩子,我若是知道,一定不會答應他的。他説,要留在你最喜歡的地方,這樣,就可以永遠守着你了。”

我沒有流淚,從聽到那句話,到現在站在這裏,我都沒有流淚。輕輕的將他曾經握過的手指拂上墓碑,聽到孩子脆嫩的聲音:“媽媽,這就是爸爸嗎?”我沒有回答,抬頭看向天空,似乎看到了滿天燦爛的菊花叢中,一張滿是笑意的臉龐是那麼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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