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見隨筆散文

來源:文萃谷 2.45W

如果不是這次同學聚會把我拉進了羣裏,我想我會把之前的所有一直一直放在心裏最角落的位置,不去想,不去看。一直一直......

好久不見隨筆散文

開始的開始,我是牴觸的,不願回想,不願去觸碰那些回憶。

那些回憶,對我而言,就像是膠囊藥丸或是糖衣炮彈,一開始的感覺是甜蜜的,爆炸後的遍體凌傷是疼痛的,後來的後來,是苦澀的,很長一段時間不能觸碰,一碰就會隱隱作痛。

我燒掉了日記,燒掉了信件,逼迫自己忘記這一切,地址、電話號碼、日期……

後來我成功了,我已記不清楚他家的地址,他家的電話號碼,一度連他的生日也一併都忘記了。

只是偶爾在某個午夜夢迴時會夢見那曾經在一起的時光。

十六年,真長呀,十六年,真的好久好久了,有時卻覺得只是一個轉身……

十六年前的我,傻傻的,卻又自己覺得自己很聰明,遇到了一個和我一樣自我感覺良好的男生。

在那個懵懂青澀的年紀,我沒有被皮相迷惑,卻被風趣打倒。好吧,只能説我一直是這樣的人,不看色相,只看內涵。所以閨蜜總説我,眼光拙劣,看上的男人都長的醜。

同桌是個男的,很黑,並不好看,有點壞壞的感覺。真的只應了那句: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呃,雖然那時只是個小女生。雖然從小就喜歡帥哥,但是深知自己的相貌平常,男的太帥了,就不安全。於是對帥哥都抱有一定的戒心,默默退居一旁靜靜觀賞就好。

同桌很風趣,每天滿嘴跑火車,在枯燥的學習中,很有樂趣。他漫畫畫的挺好,經常上課的時候畫了送給我,我非常喜歡,至於後來燒掉,卻也是無奈之舉。他的嘴脣很厚,當時不知道是誰説的,脣薄的男人薄情,於是對他的好感又增一分。

總之,那個時候的我非常喜歡他,不知他是否也和我喜歡他一樣喜歡我。我的喜歡,很單純,很專一。

初戀總是美好的,一起翹課,一起看電影。

我還記得我們翹課了,就用僅有的錢去買兩杯可樂,一袋薯條,然後壓馬路聊人生

我還記得我們看的那部電影《泰坦尼克號》,太感人了,我哭得稀里嘩啦,用了幾包紙巾。他的眼圈也是紅紅的,看完電影回家的路上,他在我耳邊輕輕的對我説他愛我。

愛,來的太突然,那個時候可能確實也不懂愛,當時我很感動,卻臉也紅了。

初戀也總是有負面影響的,感情是增加了,功課卻落下了。只和男票在一起,註定也不合羣了,和大部分的`女童鞋疏遠了。

前兩日童鞋們在羣裏你來我往,脣槍舌戰,我無處下腳,無處插嘴,於是我問閨蜜,是否是因為我天性薄涼,所以和大家都混不到一塊去?閨蜜沉思了半晌,悠悠的回覆:貌似除了我之外,旁人都覺得你太早熟了……我竟然無言以對。

在我看來人生就是很多條路組成的,每一次的選擇,代表了你以後要走的方向。

早戀,禁忌。班主任找我媽媽談話了,大學聯考確實也沒考出好成績,在這個人生的路口,我們走失了。

他和大部分同學,包括我的閨蜜在原來的城市復讀,而我被轉學到另一個小縣城復讀。開始的時間總是好的,我們經常通信,節日會寄明信片,最驚喜的是一次他在明信片裏夾了一條絲巾送給我,非常開心。

慢慢信少了,我一度認為是學習壓力大了,但是在閨蜜來信裏,她經常隱晦的提醒我關注男票的現在的心理狀態,字裏行間,我能察覺出我親愛的閨蜜的難言之隱和不忍心。

我雖然有點傻,可是我並不覺得自己是傻瓜,其實自己可能真的是傻瓜。

現在想想,其實我還是蠻具有賢妻氣質的,我沒有第一時間質問他是否有別的心儀對象,只是默默的安慰自己,即便有別的女生來,也不一定抵的過我們三年的時光,雖然到最後證明是我錯了。

又到大學聯考的時候,我回到了原來的城市,我們約定見面。我在家左捯飭,右捯飭,認為自己妥帖了方出了門。見了面,我很欣喜,很羞澀,認為他還是他,我也還是我。聊了很多,都記不清了,只記得他説過的兩句話,一句是你頭髮上怎麼打了那麼多摩絲?另一句是我們分手吧。

那一年,我還是很有自尊心的,沒有問原因,轉身走了,眼淚不斷的滲出並不妨礙我走路的速度,更慶幸的是那是夏天,遮陽傘不僅幫我遮住了太陽也幫我遮住了路人質疑的眼光。

現在想來,那時候真是太傲嬌了,若是以我今天的這種性格,也許我會像跳廣場舞的大媽那樣慈祥和藹的拉他坐下仔細問問原因;又或者以潑婦的姿態上去拍他一磚頭,然後又如竇娥一般嚎啕大哭,坐在地邊哭邊罵他,質問他為何負心,為何不講情義等等……

好吧,這些都是自我滿足的一種想象。竇娥也是哭得有範,而不是嚎啕的。

那時是毫不留戀的轉身,心卻碎了一地,一地的。心中還有萬分的後悔,如果我當時求他留下呢?

大學聯考我考到省內一所大學,他則去了省外一所大學。那時的我還是很幼稚的,一度認為還有複合的可能性,通過閨蜜,我拿到了他的地址,好像之前分手都沒發生過一樣給他寫信。他也很快回了,我收到信的瞬間驚喜萬分,覺得希望就在前方。

寒假,我們都回到原來的城市,約好的時間見面,見面前我仔細審視了自己的髮型、着裝,一切沒有問題。見面坐下聊天,聊了很多,這次我記住了他説的三句話,一句是有時間你多買點衣服穿穿吧,另一句是你在學校裏有沒有發現和我一樣的人,我當時愣住了,不知如何回答,只能點頭説有,然後他説:我也遇到和你一樣的女孩子。

和上次一樣,我沒有再繼續追問下去。

那天,我記得很冷,我穿了件大衣,帶了一條我最愛的,自認為和大衣顏色最配的圍巾。可是我還是好冷,冷的只想找個温暖的地方大哭一場。

我想我真的是死心了。於是燒掉了日記、燒掉了信件,燒掉了他送給我的漫畫,連閨蜜信裏提及了他也燒掉了。

當大學裏都出雙入對的時候,我是冷眼旁觀的。真的沒有多餘的心情去參與。

大學畢業,我回到原來的城市,每每路過他家附近時我總是想起他家的電話號碼和他家的地址,於是我強迫自己忘記,現在,我真的忘記了。

所以我一直對異地戀都頗有偏見,認為異地戀太TMD不靠譜了。

直到後來,認識一男孩,學習很不錯,他很喜歡我,但是馬上要去日本留學,我婉拒了他,我不是不相信他,我是不相信異地戀最終有好結果。

再後來,一個男孩追我,説想去北京發展,我和他説,我支持他去北京。但是我不支持異地戀,結果他留了下來。於是他成為了我老公。

一切都過去了,畢竟也十六年了。

一日我聽見陳奕迅唱的《好久不見》,於是潸然淚下: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我會帶着笑臉,揮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不再去説從前,只是寒暄,對你説一句,只是説一句,好久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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