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社團建設方案範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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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學生社團建設方案

學生社團建設方案範文2篇

學生社團是由學生依據興趣愛好自願組成、按照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是學生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重要力量。為充分發揮高校社團育人作用,加強學生社團建設,打造學校品牌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繼續秉承“抓管理,促整合,創品牌,求發展”的指導方針,堅持“發揮學生特長,發展學生個性,發掘學生潛能,發現學生價值”的指導理念,切實將社團打造成“知識轉化為能力”的載體,培養學生專業實踐能力。

同時,要立足當前我校社團建設的現狀,圍繞高校社團在學校文化育人中的作用,對學校社團按照"規模上擴大、數量上增加、運作上規範、方向上引領、活力上激活、影響上擴大"的總體思路,合理規劃、科學佈局,打造精品、兼顧全面,制定和落實保障社團發展的各項規章制度,深化師生對社團育人重要功能的認識,充分發揮社團組織在高校育人工作中的獨特作用。

二、目標任務

建設目標——社團工作的基本目標就是要實現“每一個學生在校期間至少參加一個綜合類社團、一個專業類社團”,要形成結構合理、種類豐富、充滿活力的社團工作格局,引導學生廣泛參與各級各類社團活動,切實將社團打造成育人的新陣地;總體目標就是要全力打造 “精品社團”,打造特色的社團文化,力爭在3年內打造5-7個“省級精品社團”。

主要任務——整合教育資源,發展學生社團,創造良好條件,開展多彩活動;完善社團制度,建設管理並重,豐富校園生活,提升綜合素質。

三、精品社團標準

1.社團註冊一年以上,有一定規模,能按時完成每學年的註冊。

2.社團成員覆蓋全校各學院、跨年級且無違紀行為。

3.社團有明確的章程,內部工作機構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社團運行良好。

4. 社團有特色,定期開展活動,能夠調動廣大成員積極性,使廣大成員受益;開展過層次高、影響廣、效果好的活動。

5.按時參加校社聯所組織的活動,可獨立承辦校級及以上大型活動;社團發展建設取得優異成績,在服務同學、活躍校園方面表現突出,在校內外有較大的影響和知名度。

6.精彩社團活動的圖片、視頻、PPT等資料保存完整且有代表性。

7.每學年至少參加一次市級以上比賽或活動且獲獎。

8.有本社團特色的活動成果,如論文、報告、規章制度、實物等。

四、具體方案

(一)優化結構、擴大規模,夯實社團發展基礎。

1、優化社團結構,豐富社團種類。把全校社團組織根據性質劃分為學術專業類、思想政治類、娛樂愛好類和社會公益類四個類型。同時,對全校學生興趣需求進行一次調研,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尋找出

具備組建條件的學生社團。鼓勵各學院和學生個人根據《社團章程》申報成立新的學生社團,尤其要大力推進思想類、理論研究類、時政類社團的組建和發展,每個學院至少成立兩個以上思想類、理論研究類學生社團,不再註冊新成立舞蹈類社團。

2、加強社團宣傳,擴充社團規模。在每學年社團納新和社團品牌性活動舉辦的基礎上,推行“學生社團風采展示日”,加大對學校學生社團的宣傳力度。計劃實行學生申報入社的動態管理機制,允許學生隨時提出申請加入各類社團、協會,但原則上學生參加社團不得超過兩個。

3、拓寬社團渠道,挖掘公寓陣地。啟動學生公寓大學生社團工作,建議由公寓管理辦公室牽頭,由公寓文化輔導員負責,以樓為單位組建一定數量的社團組織,成立學生公寓社團之家。

(二)科學管理、加強監督,確保社團運作規範穩定。

1、嚴格把關,確保社團發展方向。對《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院社團聯合會章程》進行修訂,嚴格把關社團組建審批程序,規範落實學生社團活動申報制度、活動備案制度和學生社團的年審註冊制度,確保社團活動開展能夠體現出其自身在學校育人工作中的三大定位:

一是在抓好第一課堂的前提下,成為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的平台;

二是社團活動能夠提升大學生的思想品德素養;

三是能夠端正學生的專業態度,提升專業素養。

2、精心培育,打造優秀社團幹部隊伍。作為延續性、傳承性極強的組織,要高度重視學生社團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將校、院兩級社團聯合會、各社團團長等社團骨幹人員納入到學校學生幹部體系進行統一培養,選拔參加大學生骨幹培訓班等培訓學習,開設學生社團骨幹培訓班;嚴格社團負責人選拔制度,在學生社團中推行團長公開競爭上崗制度,並施行負責人崗位競爭機制,把覺悟高、能力強、對社團工作有特長、有責任心的骨幹吸收到社團幹部隊伍當中來。

3、強化指導,配齊配強社團指導教師隊伍。將與人事處、教務處共同討論,修改制訂《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指導老師選聘和考核辦法》,明確社團指導老師的崗位職責和考核要求,爭取將教師指導學生社團的績效作為評定職稱、個人考核、工作量計算的有關依據,開展好一年一次優秀社團指導教師評選,爭取更多的有經驗的教師投身學生社團指導工作中;鼓勵學生社團積極爭取社會資源,經學校同意,聘請校外專家擔任社團指導老師或其他名譽職務

(三)搭建平台、獎懲激勵,保持社團持久發展。

1、以合理考核保障社團的可持續發展。一是要落實好對各學生社團的業績考核,形成各社團之間的良性競爭。建立健全社團評價體系,推行社團工作綜合量化指標,從活動創新性、活動目的實現度、活動參與度、活動滿意度等方面對社團運行進行全面考核。下一步將做好星級社團評選活動,對全體社團進行動態考核管理;二是要落實好對各社團團員的考核。有科學規範的會員加入和退出制度,對會員在會期間的活動參與情況、社團內的表現等進行考核,開展一年一次的社團之星評選,並進行表彰。

2、落實幫扶政策,促進社團健康發展。在學生活動經費中拿出

一定比例的專項學生社團建設經費,為學生社團活動開展、學生社團評優表彰和宣傳提供資金保障;採取社團申報和學校統籌相結合的辦法,對全校學生社團活動場地和活動時間進行合理安排,校級社團由校團委統籌安排,專業社團和學院的綜合類社團由各學院團委負責;加大對社團工作的研究,每年召開至少一次社團工作專題研討會,針對如何更好促進我校社團工作進行研討,出台政策;創造條件,鼓勵社團積極組隊參加各類校內外科技、專業和其他相關競賽。

3、穩定核心成員,着力提升社團活動質量。要通過激發社團團員的參與積極性,提升其對社團的認可度,形成每個社團自身的核心團隊,並通過帶動輻射,逐步改變社團組織人員鬆散的現狀;加大對社團活動舉辦的支持和指導力度,充分發揮社團人員自身的創造力和社團指導老師的作用,在確保活動數量的同時更加註重活動質量的提升,開展“一社一品”活動,每年舉行一次社團精品活動的評選;加大對每年下半年社團活動周這一品牌活動的舉辦支持力度,在人員參與、活動策劃、活動質量等方面形成對各社團的輻射帶動作用。

(四)重點突破、精品帶動,擴大社團內外影響力。

整合資源,全力打造精品社團。立足學校當前的實際特點,集中優勢資源,在校、院的專業社團和綜合類社團中尋求突破,扶持和打造一批在校內外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大學生社團。綜合類社團層面主要圍繞文體藝術、社會公益等方向展開創建,專業類社團要緊密圍繞專業特點尋求突破,將學生社團活動與專業學習進行緊密銜接,力爭每個學院都能形成一個具有持續發展能力的精品社團。

篇二:學生社團建設方案

學生社團是由學生依據興趣愛好自願組成、按照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是學生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重要力量。加強學生社團建設是我校打造“自能教育”品牌,創建特色學校的必然要求。

一、目標任務

建設目標:以“讓每一位學生每學期至少參加一個學生社團”為目標,引導學生廣泛參與各級各類社團活動,力爭2012年,達到每150人擁有1個社團組織。

主要任務:整合教育資源,發展學生社團,創造良好條件,開展多彩活動;制定相關制度,建設管理並重,豐富校園生活,提升綜合素質。

二、領導小組

管理體系:(九年級級部、指導老師) 如皋市實驗初中學生社團聯合會

學校中心社團七年級年級

三、擬建社團

1.分為年級部社團和學校中心社團兩大塊,可以涵蓋文化類、科技類、實踐類、公益類、體育類、藝術類、技能類、娛樂類等多個領域,爭取儘量多的學生能夠加入社團組織,參與社團活動。各年級部、各教研組、備課組應發動、指導學生組建體現本年級、本學科特色和優勢的社團,培養廣泛的學習愛好者,搶抓優勢社員。

①公益類社團:如青年志願團(在建)、普法宣傳社團、環保宣傳社團等(政治組)

②體育類社團:如足球社團、籃球社團、乒乓球社團、羽毛球社團、跳繩社團、呼啦圈社團、輪滑社團、拳操社團等(體育組)

③科技類社團:如科技創新社、神奇數學社、生物探祕社、網頁製作社等(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微機組)

④藝術類社團:如國畫社、動漫社、書法社、攝影協會、舞蹈隊、合唱團、民樂隊(在建)等(美術、音樂組)

⑤文化類社團:詩社、文學社(已建)、演講社、英語秀等(語文、英語組、圖書館) ⑥實踐類:廣播台(已建)、江海小記者團、如皋地理研究會、如皋歷史研究會等(語文、地理、歷史組)

⑦心理健康扶助:心情驛站等(心理諮詢室)

2. 指導老師

①每一社團至少應有一名指導老師,由學校聘任具有一定專長及熱情的教職員工擔任,學生社團指導老師的工作情況納入績效考核;

②指導老師負責指導社團活動,包括社團組織計劃、招收社員、執行及評估工作;

③指導老師應於每次社團活動到場指導,負責做好活動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學生的考勤工作,保證學生的出勤率。因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活動的社團成員需提前向指導老師遞交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

④指導老師應指導社團幹部擬訂社團活動進度表,指導社團活動、評估社員表現及給出成績; ⑤鼓勵學生社團聘請校外專家、學者、教師、企業家等擔任社團的名譽職務,但聘請校外人員的必須事先徵得學校同意。

⑥指導教師在指導學生社團開展活動過程中,應分階段上交相關材料(活動計劃、活動記載本、圖片視頻資料、學生作品、過程性資料、學生取得的.成績等),學校將根據實際活動情況,定期評出優秀指導教師。

四、具體安排

1.摸底與培訓:11月份下旬

① 聯合教導處、政教處、各級部、各教研組商討擬成立的學生社團,論證其可行性,初步確定活動時間、地點、指導老師。

②初聘社團指導老師並集中培訓。

③根據擬成立的社團組織,由各指導老師、班主任推薦若干名有一定專業和組織能力的學生為社團骨幹。

④指導老師對社團骨幹進行社團建設、活動開展等培訓。

2.啟動的前期工作:11月下旬-12月初

①起草社團章程;

②制定社團工作計劃;

③制定社團招新方案。

3.全面啟動 :12月上旬

①進行全校範圍內的社團宣傳;

②有選擇地招收一定數量的社團成員;

③召開社團成立大會,向指導老師頒發聘書;通過組織機構名單、章程;宣佈本期工作計劃和活動安排。

④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社團工作。

4.監督評價:全程

①制定社團管理辦法(附1),嚴格督查各社團工作;

②檢查社團每一次活動情況,指導其正確發展;

③對社團工作進行考核,並對工作出色的社團和社團成員在期末予以表彰獎勵。根據社團活動表現,評出優、良、合格、不合格社團。評選依據為活動出勤率、活動計劃方案、活動成果,對於表現特別突出,為學校爭得榮譽的社團評為優秀,給予適當獎勵。不合格社團予以撤消。

五、活動管理

1.活動時間:各社團統一活動時間為下午第八節課,也可利用其他課餘時間,但須指導老師同意,若利用假日則須先向政教處提出申請;各社團活動不得耽誤正課,不得利用上課時間,學校另有安排的除外。

2.活動場地使用

①由教導處統一規劃各班教室及公共活動場所,如場地已被其他部門借用,應由外借單位提前兩天通知教研室;

②場地使用後,必須負責清掃,將物品恢復原狀並關緊門窗及關熄電燈、斷開電源。

3.活動設備:

①社團活動所需個人設備自行準備;

②公共物品由各社團自行籌措、購買使用(部分可向總務處借用);

③向學校借用物品,須經相關處室同意,如有損壞,照原價賠償。

4.活動管理:

①核准成立的社團,應按照社團性質開展有意義的活動;

②舉辦各項活動未經同意不得邀請校外人士參加,如須邀請校外人士參加或聘用校外教練時,應經學校同意;

③社團各種公告、海報、文件、刊物等,事先經指導老師初閲,再呈教導處批准團委備案後公佈,不得直接對外公佈或行文;

④各社團活動以校內活動為原則,若欲到校外活動需經教導處、政教處、團委核准並有指導老師帶隊。

如皋市實驗國中學生社團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快我校學生社團建設,規範社團管理,豐富學生課餘生活,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繁榮校園文化,推進素質教育,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學生社團,是指我校在校學生自願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願,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

第三條 各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如皋市教育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中國小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提高中國小生綜合素質。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服務和凝聚學生。

第五條 學生社團由學校領導,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由學校分管部門負責本校中國小生社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學生社團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

第六條 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主要從學校第二課堂經費中統一劃撥和管理。社團通過會費交納、接受獎勵或贈與等方式獲得的經費由社團自主管理,但其財務活動必須遵守學校的財務制度。

第七條 學生社團成立,應當經學校審查同意,並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登記,報如皋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第二章 學生社團的成立

第八條 成立學生社團必須經過主管部門論證,制定明確的宗旨、組織章程及相關制度,經批准後方可成立,並應即時辦理登記手續。

第九條 成立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㈠ 有10名以上的本校學生聯合發起(超過60人以上的學生社團需設立社團分部,如社團一部、社團二部等);

㈡ 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徵,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

㈢ 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由學校根據作息時間統籌安排教室、功能室、公共活動場所); ㈣ 有至少1名社團指導教師,具體人選可以由社團自主邀請,也可以由主管部門指定安排; ㈤ 有相應的章程。

第十條 學生社團登記成立時,均需根據學生社團的類別進行申請,社團類別分為文化類、科技類、實踐類、公益類、體育類、藝術類、技能類、娛樂類等八大類。一個社團只能進行一類申請登記。

第十一條 成立如皋市實驗國中學生社團聯合會,由團委、政教處負責指導。

㈠社團聯合會是全校各類社團的管理機構,對各類社團及其活動進行管理、培育、扶持和監督,並定期進行評估活動。對社團聯合會的各項職能工作,學生社團享有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㈡社團聯合會設主席1名(兼學生會副主席),常規每兩週召開一次例會,由社團聯合會主席支持,參加人員包括校團委書記、學生會主席、各個社團會長。

第三章 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生社團會員大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行使職權。社團執行機構是會員大會領導下的社團日常事務處理機構。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每學年召開一次,行使下列職權:

㈠ 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㈡ 審議批准負責人的工作報告或工作計劃;

㈢ 對社團變更、註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㈣ 修改社團章程;

㈤ 監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十四條 會員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註銷和修改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十五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主要指社團正、副會長,設會長1名(任期原則上為一年),副會長1—2名,學生社團負責人由本社團成員通過首次會員大會選舉通過,社團負責人應具備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威信,樂於為同學服務,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成績優良,德智體全面發展,經登記管理部門審查後產生。各個學生社團會長應定期組織本社團會員召開會議,舉辦活動。學生社團的正、副會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第十六條 指導老師應熟悉社團的活動內容並能勝任對其工作的指導和活動的輔導,認真、負責地對成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學期結束須對社團成員的活動參與情況進行評定,評定結果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重要內容。學生社團指導老師的工作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學生社團主管部門要協調學校黨政領及相關部門做好指導老師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學生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本校全體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允許跨班級、跨年級)或退出該社團。社團成員可以加入其他社團,但同時加入的社團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社團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十八條 社團成員具有平等參與社團民主管理和社團活動的權利;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有監督社團活動及社團管理層的工作,並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直接向學校反映的權利。

第十九條 學生社團成員應當接受社團的定期註冊;有執行社團的民主決策併為社團的榮譽而努力的義務;無故3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視同自動退出,由所在學生社團除名,並報登記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學生社團要建立健全檔案管理。社團檔案主要包括:社團章程、組織機構及人員組成、成員登記表、工作計劃與總結、活動記錄、活動照片、所辦刊物樣本、財務收支記錄等。

第五章 學生社團的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一條 學校組建學生社團工作領導小組,並由分管學生工作的相關部門具體管理,其他部門共同關心支持。學校每學期至少確定一個社團活動主題並開展活動,學校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社團活動節,務求選題準、參與廣、影響大、效果好。

第二十二條 學校分管部門負責下列監督管理工作:

㈠ 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登記和備案;

㈡ 對學生社團的組建、活動開展、財務管理、刊物編印實施定期檢查;

㈢ 對學生社團聘請校內外專家擔任顧問的申請進行審查批准;

㈣ 受理社團成員的申訴,對學生社團違反本條例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

㈤ 負責學生社團骨幹隊伍建設,有計劃地對學生社團負責人進行培訓。

第二十三條 社團活動須遵紀守法,自覺服從校紀校規,堅持自立自律原則,努力建設並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學生社團開展除校內活動以外的開放性活動,必須報學校批准。 第二十四條 學生社團的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活動,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必須向登記管理部門報告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並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社團財務的保管和使用應由專人負責,各項經費收支須有明細賬目,學期末上交原件和複印件。學校審批後歸還原件。

第二十五條 社團活動需要固定場地的,須向學校申請、審批並備案。社團活動的臨時場地須在活動上報之前確定,並取得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六條 學生社團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設立社團標誌,但須由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社團需要創辦刊物的,需明確刊物名稱、宗旨、指導老師、編委會成員、出刊週期等有關事項,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其他相關規定,報學校審查,經批准後方能出刊。

第六章 學生社團的獎勵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對學生社團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施行相應的獎懲措施。根據社團活動表現,評出優、良、合格、不合格社團。評選依據為活動出勤率、活動計劃方案、活動成果,對於表現特別突出,為學校爭得榮譽的社團評為優秀,給予適當獎勵。不合格社團予以撤消。

第二十八條 學校定期對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原則上每年評選命名一批優秀社團,並對優秀學生社團負責人、指導老師進行表彰,具體參見《如皋市實驗國中優秀社團評選辦法》。 第二十九條 級部內被評為優秀社團的方可申報校級優秀社團,被評為校級優秀社團方可申報市級優秀社團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如皋市實驗國中學生社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如皋市實驗國中優秀學生社團評選辦法

一、總 則

第一條 如皋市實驗國中優秀學生社團由如皋市實驗國中社團領導小組評選。

第二條 如皋市實驗國中優秀學生社團評選活動旨在適應當前形勢,樹立先進典型,建立競爭激勵機制,積極引導學生社團的健康良性發展,提高我校學生社團建設與管理的整體水平,從而促進我校中國小生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

第三條 如皋市實驗國中優秀學生社團評選活動每年評選一次。

二、評選程序

第四條 如皋市實驗國中優秀學生社團評選的基本程序是:社團申報;級部組織初評推薦;學校社團工作領導小組複評。

第五條 學校嚴格把關上報候選社團名單及材料,原則上不得超出規定名額,逾期不報,作棄權處理。

三、評審標準

第六條 如皋市實驗國中優秀學生社團評選標準如下:

㈠ 遵守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為繁榮校園文化生活,促進學校素質教育,推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做出重要貢獻。

㈡ 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社團各項規章制度,社團內部管理規範,內容完備,有體現社團特色的社團標準,符合學校對社團工作的要求和中國小生素質發展要求。

㈢ 社團管理體制完善,機構設置合理,指導教師固定;社團規模適度(會員10~60人之間),在學生中和社會上有一定的影響。

㈣ 社團活動場地相對固定,軟硬件環境良好,活動開展正常有序,富有特色,參與面廣,影響範圍大,在各級各類比賽中成績顯著。

㈤ 能積極參加並承擔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相關活動。

第七條 學校嚴格按照評審標準進行評審,嚴禁弄虛作假,確保評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八條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如皋市實驗國中學生社團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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