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簽證的幾大誤區

來源:文萃谷 2.1W

一、誤以為申請者必須要有60萬元人民幣存款

加拿大留學簽證的幾大誤區

專家表示,加拿大使館並沒有對擔保金額作出明確的規定,但要求經濟擔保人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能夠支付申請人在加國讀書期間的所有學習費用及生活費用。

二、誤以為資金擔保只要總金額足夠多即可

比起英美、澳洲,加拿大使館對擔保金的要求關鍵並不在額度的多少,而在於歷史的'長短和來源的合理性,雖然現在使館不再要求擔保金必須有18個月的歷史,但是除了需要證明擔保金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擔保人還要有足夠的證明,説明其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而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卻沒有長期的存款,那麼只要能給予詳細的、令人信服的解釋並儘可能的佐以相關的、有説服力的證據,獲得簽證機率還是非常大的。

三、誤以為可以用貸款或抵押款作擔保

加拿大簽證擔保金通常只有一種方式——銀行現金存款,不接受貸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產必須賣出變現,但炒股、炒基或房產的時間可計為存款的歷史。另外,部分銀行的理財產品如果是保本的,則無須變現,直接可以用作擔保金。

四、誤以為家裏有錢就一定可以獲得加拿大簽證

作為一個不以留學為產業的移民國家,加拿大格外重視學生的質量,因為很多國際學生最終會選擇留在加拿大,成為其社會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簽證官傾向於接收那些素質優秀、能力突出的好學生,即便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甚至較差。而對於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績差、表現不良或中斷學歷過長的學生,獲得加拿大簽證的機會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卻學業出色的學生要低得多。

五、誤以為簽證都需要面籤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文件”審核的方式,在平均1-1.5個月的時間(風險體檢者只需3周)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籤,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籤信,告知理由;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託中介;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週一到週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後,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後再通知結果。故並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説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複雜的情況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籤,而且自從2008年6月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啟動並代為接收簽證申請文件以來,加拿大簽證申請就基本上只有前面兩種結果,要求面談的案例幾乎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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