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林會考體育免考及緩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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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會考體育政策都有一部分考生不知道,這對他們的提前練習會有影響,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會考體育最新政策,希望能幫到你!

廣西桂林會考體育免考及緩考政策

  廣西桂林會考體育免考及緩考政策

㈠凡身體健全的國中畢業學生,必須參加體育集中統一考試,並在半天時間內完成三個項目的`考試。

㈡因臨時傷、病而不能參加集中統一考試的考生,由本人申請,填寫《桂林市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傷、病考生體育考試緩考申請表》(附表2),各縣考生具有縣人民醫院證明,市區考生須有二甲醫院及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同意,報市(縣)會考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會考辦")批准,可不參加集中統一考試,但必須參加補考。凡申請緩考的考生,如在補考時傷、病未愈,則不再辦理免考手續,經學校申報,其體育考試成績總分以12分計分。

㈢因傷和疾病既不能參加集中統一考試,又不能參加補考的考生,由本人申請,填寫《桂林市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傷、病考生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附表3),各縣考生須有縣人民醫院或二甲醫院證明,市區考生須有二甲及以上醫院證明,以及相關病史資料(含醫院就診病歷、住院資料、檢驗報告單、X光或心電圖或B超檢查等輔助檢查資料),經學校同意,上報市(縣)會考辦,市(縣)會考辦聘請醫學專家鑑定後審核批准,可免予參加集中統一考試和補考。其體育考試成績總分以12分計分。

㈣因患先天性疾病、重大特殊性傷病不能參加集中統一考試,又不能參加補考的考生,由本人申請,填寫《桂林市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先天性特殊疾病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附表4),各縣考生須有縣人民醫院或三甲醫院證明,市區考生須有三甲醫院證明以及相關病史資料(含醫院就診病歷、住院資料、檢驗報告單、X光或心電圖或B超檢查等輔助檢查資料),經學校同意,由市(縣)會考辦組織醫學專家鑑定,必要時請申請免試的學生到指定醫院複核確認,經市(縣)會考辦審核批准,可免予參加集中統一考試和補考。其體育考試成績總分以36分計分。

㈤身體殘疾的考生,平時正常上體育課,且積極參加課外體育鍛煉,由本人申請,填寫《桂林市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殘疾考生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附表5),且具有經市(縣)殘聯審批辦理的殘疾證,經學校同意,經市(縣)會考辦面試學生後審核批准,可免予參加集中統一考試,其體育考試成績總分以60分計分。

㈥凡經市(縣)會考辦批准免予體育考試的傷、病、殘考生,有關證明材料須存入本人檔案,供錄取學校參閲。

㈦如考生在集中統一考試中受傷,確實不能繼續參加考試的,須報請主考確認,並經主考簽字同意後,方可參加未考項目的補考(但仍須在半天時間內完成三個項目的考試,未考項目的成績按補考實際成績計算,已考項目按前次成績和補考成績中的低者計算);如考生在補考中受傷或在集中統一考試中受傷未愈,確實不能參加補考未考項目考試的,須報請主考確認,並經主考簽字同意後,方可按補考未考項目最低分標準4分計分(已考項目按已考成績記分)。

㈧考生凡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弄虛作假、未經許可無故不參加集中統一考試等行為之一者,取消體育考試資格,體育考試成績為零分。各項目考試檢錄處點名三次不到者,取消該項目的考試資格,該項目成績記零分。

  2017年長春會考體育選考項目填報時間公佈

1日,從長春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瞭解到,為進一步做好國中畢業生七、八年級體育成績及九年級選考項目的網上填報工作,確認會考體育網上填報時間為3月28日至29日,3月30日核對確認簽字。

學生報名結束後,學校登錄長春市會考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七、八年級體育成績及九年級體育選考項目呈報表》,下發至班級。由考生及家長確定九年級體育考試選考項目,在立定跳遠、前擲實心球、坐位體前屈3個項目中任選一個項目,由班主任做好統計工作,並填寫《七、八年級體育成績及九年級體育選考項目呈報表》的九年級體育選考項目。七、八年級體育成績由學校統一填寫。

填報完畢後,考生及家長可根據學校下發的《七、八年級體育成績及九年級體育選考項目核對表》,認真核對考試成績及選考項目,核對無誤後,分別簽字確認。考生及家長對成績和選考項目有疑義的,應在核對錶上進行修改,但不要簽字。學校對修改信息的考生要重新打印,考生及家長再次核對,無誤後分別簽字確認,交學校留存

  2017年廣西桂林會考體育考試項目及分值

一、考試內容

市、縣(區)統一,共三項,考試項目:分耐力類1項、速度類1項、力量類項目(4項選1項),每項20分,共60分,計入會考總成績。各縣(區)要集中統一進行考試,統一使用電子設備。提前告知:2018年將適度提高耐力項目分值,減少選考項目分值。

㈠必考項目兩項:

1.耐力項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速度項目:50米跑(男、女)。

㈡選考項目1項:

1.男生從立定跳遠、1分鐘跳繩、擲實心球[1]、引體向上4個項目中任選1項;

2.女生從立定跳遠、1分鐘跳繩、擲實心球[2]、1分鐘仰卧起坐4個項目中任選1項;

二、等級劃分:滿分60分,按照全市考生人數的大致比例和成績從高到低分別劃分為:A等(40%)、B等(35%)、C等(20%)、D等(5%)。體育成績等級作為升學考試錄取條件之一,具體規定由《桂林市2017年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方案》確定。

三、考試時間:2017年5月5-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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