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往往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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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仔細品讀一部作品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何不寫一篇讀後感記錄下呢?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來來往往讀後感,歡迎閲讀與收藏。

來來往往讀後感

《來來往往》儘管是一部很短的短篇小説,但是其中的很多細節還是把我打動了,這部小説原載於1944年1月13日的《新華日報》華北版,當時題後標明的是“擁軍愛民故事”,小説講的是小勤務員張世英在孩子王金山家地裏挖苦菜而無意踢斷地裏的豆角秧而產生的“誤會”,以及隨着“誤會”的化解而生髮的軍民之間“來來往往”的温情互動。

小説開頭是對水地和旱地的一段描寫:“前半年旱的太久,旱地裏的玉茭都沒有長出鬍子來,立秋後下了雨,人們都把它拔了改種蕎麥。可是水地和旱地不同,水地裏的玉茭還和往年一樣,長的一人多高,豆角秧(蔓子)纏在玉茭杆上,還是綠騰騰的。”這段描寫寥寥數語道出了農間的一句諺語:“水地爭墒不爭時,旱地爭時不爭墒”,這句諺語説的是,水地的土壤温濕度本身就比較好,受時令的影響較小,所以要儘可能的多種植作物,而旱地土壤温濕度受時令的影響較大,所以要在適宜的時令種植適當的作物。小説中因為乾旱,“玉茭都沒有長出鬍子來”,“鬍子”是一種形象的比喻,就是我們所説的玉米鬚,玉米鬚是玉米成熟和顆粒飽滿的象徵,顯然這裏的比喻意在説明玉茭長勢不好。因為玉茭是耐旱性高的作物,而蕎麥是喜涼爽濕潤氣候的作物,所以一到“立秋後下了雨,人們都把玉茭拔了改種蕎麥。”這就是所謂的“旱地爭時不爭墒”。而水地裏土壤條件好,所以“玉茭還和往年一樣,長得一人多高”,也就是説長勢好,與此同時還要在玉茭地裏再種上豆角,充分利用土壤優勢,也就是所謂的“水地爭墒不爭時”。趙樹理這段描寫不僅道出了農村農事生產的規律,同樣也是對後文主人公相遇環境背景的一種展現。

主人公王金山與張世英就是在這片種滿玉茭和豆角的水地裏相遇併發生爭執和誤會的。王金山是當地的農民,這篇小説與趙樹理其他小説不太一樣的就是,讀完整篇小説我們也並不知道“當地”是何地?小説實際上把大的地域背景虛化了。王金山是個十二三歲的孩子,與他發生“誤會”的張世英也不過比他大兩歲而已,所以説這篇小説的兩個主人公實際上還是兩個孩子,並不是成年人。為什麼要強調他們不是成年人呢?因為唯有是孩子,他們之後發生的“誤會”才更合情合理。開始我們就説這是一篇“擁軍愛民故事”,顯然在這裏王金山代表的是“民”,而張世英代表的是“軍”,兩人的個性特點被作者用簡單而又細緻的敍述和描寫瞬間呈現。王金山是一個細心而聰明,但也純樸善良的孩子,他是農村孩子,熟悉農事。他的這些特點可以從小説的這些地方體現,比如:“才摘了兩三條秧,忽然看見一條秧頭垂下來,葉子背也都朝了天,明明白白是斷了。”僅僅從“秧頭垂下來,葉子背也都朝了天”就判斷出是斷了,這顯然是對農作物非常熟悉的人才能一眼看出的,從張世英身上我們就更能看出這一點,張世英的家裏是做生意的,張世英自然不熟悉農作物,甚至想不到豆角秧的根是在腳底的,所以才會無意踢斷那麼多豆角秧。而王金山之後的表現更能看出他的細心與聰慧,他“從上往下一檢查,是從根離地一二寸的地方斷了的,下邊的斷頭還流着水。拿住兩個頭往一處對還對得上,不是蟲咬,一定是人踢斷了,地上還有腳印。”這裏的王金山就像一個破案的小偵探,觀察細緻,分析判斷準確。而更讓我佩服的卻是作者對這一場景的描述,倘若説作者本人對生活,對農事沒有細緻的觀察的話,他是寫不出這麼細節化的場景的`,尤其是那句“下邊的斷頭還流着水”,不僅是觀察的細緻,而且也暗示了這豆角秧是剛剛被踢斷不久的,加上“地上還有腳印”,這都為之後王金山與張世英的相遇埋下了伏筆,提供了預示。緊接着又寫到:“他一邊唸誦着,一邊把這條死秧上的豆角連大帶小的摘下來,摘完了還回頭看了幾次,覺着十分可惜。”此處有兩個細節值得注意,一是他摘死秧上的豆角,不論大小都摘了,因為秧子已經死了,小豆角註定是長不大了,所以最合算的就是都摘掉。第二個細節就是回頭看的動作,不是一次而是“幾次”,可見那種惋惜之感,而為什麼這麼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子就如此珍惜莊稼呢?這又可以與開頭的描寫呼應了,因為“前半年旱的太久了”,旱地裏的莊稼長勢不好,收成一定也不好,所以這水地裏的莊稼就更顯得珍貴了。而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我想還是因為這裏有八路軍的駐軍,農民種莊稼已經不單單是滿足自己的生活所需了,更重要的是供應軍隊。所以我們也就能理解為什麼在王金山發現張世英後,並沒有想着讓他賠償,而只是想跟他説清理兒。這裏實際上有個前後的反差,那就是明明十分愛惜莊稼的王金山在抓到“罪魁禍首”之後,卻不計賠償,這種大度的背後實際上是農民對軍隊的愛護和信賴,而且王金山僅從聲音就能馬上判斷出是誰,説明軍隊和百姓早就熟知了,這事實上已經為後來的“和解”與“來往”做了鋪墊。

那麼王金山與張世英的“誤會”又是怎麼產生的呢?我想這裏的一個關鍵原因就在於兩個主人公都是孩子,因為唯有是孩子,才會敢於直接地表達自己最真實的想法,因為他們是孩子,所以他們所表現出的莽撞、較真、直率和執拗才會顯得更自然。王金山因為帶着氣,所以他也不管面對的是誰,上來就説:“張世英,你來!咱們一同數一數你踢斷了幾條豆角秧!”設想如果是兩個大人,王金山可能會在聽到張世英的聲音後就不予追究了,張世英也不會反説是被訛並咬定自己沒有踢斷豆角秧了。與王金山相比,張世英要顯得更憨直一些,他把王金山的責問誤認為是不想讓他在地裏摘野菜,因為他當時確實沒有意識到自己真的踢斷了豆角秧,這種執拗更符合他這樣的十四五歲的孩子該有的特徵。而更能凸顯他們孩子氣的,還是王金山向指導員的告狀,“金山這孩子受不得屈,見張世英不認賬,提起蘿頭揚長走了,他也就提起籃子跑回來,連家也不回就去找指導員。”假如是大人的話,可能在告狀之前就結束了,正是孩子的意氣用事才推動了情節的繼續發展,而這一告狀也正是使得張世英真相大白並最終完成雙向教導、雙向來往的關鍵。而小説真正的創作意圖,我想正是在這後面的雙向教導上的,所謂雙向教導,一方是指導員對張世英的教導,另一方是王金山的父母對王金山的教導。我們之前説過,張世英代表的是“軍”,王金山代表的是“民”,從某種意義上説,指導員對張世英的教導不僅僅是對張世英一個人説的,也是對所有軍人説的,告誡所有軍人生產節約、減輕老百姓負擔要落在實處,不能成為空話;而王金山父母對王金山的開解實際上也是對所有民眾説的,要真正體諒八路軍為老百姓服務的心。小説之所以能起到這種雙向教導的作用,最關鍵的還是得益於主人公的孩子身份,正因為是孩子,所以才便於教導、值得教導,這樣一來教導者的身份也重要起來,教導張世英的是指導員,這一身份自然是恰當的,教導王金山的也不是普通的民眾,而都是村幹部,也是合適的,這便讓這種帶有目的性的教導意圖顯得更自然,潤物細無聲。

所以這部小説的成功之處,一是兩個主人公人物身份的選擇,二是作者對孩子的心理個性的準確把握,三是細節的描寫,使得看似簡單的故事生髮出了很多趣味,也使得枯燥的政治宣傳變得生動有温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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