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文章兔和貓讀後感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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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和貓》是魯迅作品集《吶喊》裏的一篇文章,作者以小動物兔和貓為對象,抒發了自己的愛憎之情。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兔和貓讀後感,僅供參考。

魯迅文章兔和貓讀後感範文

  兔和貓讀後感篇一

魯迅先生在《兔和貓》中,展示了一條簡單又複雜的生物鏈。兔子在文中是一個弱小的動物,需要強者的保護,但它們不是最弱小的,它們還能夠趕跑鴉鵲,保住自己的食物。大黑貓是文中的黑惡勢力,對兔子虎視眈眈,但是他受到了人和狗的制約。狗 S 是大黑貓的死敵,狗在人的要求或者説壓迫之下以及貓的對兔子的 覬覦 之情下,變相地成為了兔子的保護者。而人是文章中最強大的存在,他們是兔子安全的最終保證人。

兔子就生活在這安全又危險的環境之中,最終因為保護者的疏漏,弱小的兔子還是失去了生命。我以為這並不能怪罪誰,只能説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依賴別人來保證自己的安全是不明智的。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我們應該努力變得強大,讓身體變得健壯,我們就不會輕易受到身體上的傷害;但只有身體的強壯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心靈的強大。心靈不夠強大,人就很容易放任自己去欺凌弱小。

同情存在於任何人心中,與強大與否無關。但是否能夠做出同情的動作,就是看自己是否強大。文中女主人阻止狗 S 去看兔子,預防狗去咬可愛的小兔子。這是女主人對小兔子的同情心的體現。也因為她是 S 的主人,是 S 的“飯主”,她足夠強大、至少比 S 強大,所以她能夠防患於未然,她的同情心能夠施展出來。同理“我”去傷害文中作為黑惡勢力的貓,也是應為我足夠的強大,而這樣的強大又能支撐“我”做出同情兔子的行為,去為兔子報仇。

但是因為“我”很強大,又理所當然的把“我以為配合是不必這樣大嚷而特嚷的”的套到“惡貓”的身上,所以“我”就害了貓。這時,貓變成了弱者,而“我”在不知不覺中也做了黑勢力。

強弱是相對而言的。每一個強者之上都會有更強者,每一個弱者之下都會有一個更弱者。而如何讓一個強者不欺凌弱者,如何在弱者變成相對強者時不去欺凌更弱者,這就需要心靈的強大。心靈的強大是個模糊的概念,怎麼樣才算強大呢?在這裏,我以為強大者就是有道德,並且堅守道德的人。控制自己的能力,約束自己,不去無端的,或者是自己冠冕堂皇地套上由頭,去不合情理的傷害弱者,不自以為是的當保護者。

過度修善亦是不可,文中女主人強迫母兔去餵養新生的小兔,不許有“不公正”。這是違背自然規律的。或許我們足夠強大,能夠給弱者足夠的保護,但是這樣的保護是另一種傷害。

或許造物太胡鬧,他將生命造得太濫,也毀得太濫,但我們卻不應推波助瀾。不過度修善,也不放縱私慾,濫用權力。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強大不僅僅是生體上的,更是心靈的,讓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去表達自我,也讓自己不去“欺凌弱小”。

  兔和貓讀後感篇二

《兔和貓》這是魯迅的小説集《吶喊》中的一篇。文章通過可惡的大貓吃掉了作者所喜愛的白兔的事情,表達了作者對弱小的同情,對隨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時也流露出作者反對無原則“修善”的主張。

“這一對白兔,似乎離娘並不久,雖然是異類,也可以看出他們的天真爛漫來。但也豎直了小小得通紅的耳朵,動着鼻子,眼睛裏頗現些驚異的神色……”“這小院子裏有一株野桑樹,桑子落地,他們最愛吃,便連喂他們的菠菜也不吃了。烏鴉喜鵲想要下來時,他們便弓着身子用後腳在地上使勁地一彈,嚯的一聲直跳上去,像飛起了一團雪,鴉鵲嚇得趕緊走,這樣的幾回,再也不敢來了……”

確實後來這一對白兔的兩個孩子被“可惡的”“一匹大貓”吃掉了。所以魯迅一直以來非常討厭貓,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過;甚至後來起了要把這一批大貓用氰酸鉀給毒死的念頭!

在現實社會中,難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寬恕惡人嗎?魯迅之死都堅持這個主張,請看他那篇寫於1936年9月5日,可以當作遺囑來讀的《死》,那上面斬釘截鐵般的聲明道:“歐洲人臨死時,往往有一種儀式,是請別人寬恕,自己也寬恕了別人。我的怨敵可謂多矣,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不恕敵,不“修善”,這是魯迅的人生信條,他終生奉行並至死不移。

魯迅是那樣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裏是沒有灰色這種顏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當然我是不能用魯迅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的,更何況我也沒有那麼“高級”的敵人!雖然是這樣,至少有一點我還可以學習並且做到,那就是――認真的態度。

  兔和貓讀後感篇三

假期讀了魯迅先生的文章,終於知道了為什麼他會有那麼大的人格魅力,曾經拯救了中國人的靈魂。其中,我最喜歡的還是那篇《兔和貓》。

這篇小説主要説的就是住在魯迅先生家後的三太太買了兩隻小兔子,三個月後他們產下了子女。雖然這只是節選,但從最後一段可以知道有“人”對小兔子的幼崽圖謀不軌,下面的內容是:大人和小孩不聽s的警告,結果有兩隻幼崽被一隻黑貓吃掉了,那是,魯迅先生還有用氰酸鉀吧黑貓給毒死的念頭!

這篇文章表達了魯迅先生對弱小動物的同情,對隨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在現實社會中,仍然還存在着以大欺小,以強欺弱的情況,即使他們受到懲罰,那有些人也不會受到教訓,他們任會繼續他們的以大欺小,難道我們要永遠寬恕他們嗎?那這個社會好會有秩序嗎?魯迅之死都堅持這個主張。

魯迅是那樣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裏是沒有灰色這種顏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當然我是不能用魯迅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的,更何況我也沒有那麼“高級”的敵人!雖然是這樣,至少有一點我還可以學習並且做到,那就是——認真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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