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留學簽證各項條款含義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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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澳洲,當你拿到你的簽證後,仔細看過各項條款嗎,明白各項條款其中的含義嗎?下面給大家好好解讀下各項條款,好明白出國留學的各項權利和義務,以便更好維護自己的利益,又能規範自己的行為,避免錯誤的做法。 首先是享有的權力1. 合法居留的權利收到學生簽證,首先需要關注的就是簽證的有效期,這意味着你有權在此之前以合法身份居留澳大利亞。學生簽證的長度取決於申請簽證時註冊課程的長度,若註冊課程少於10個月,則簽證長度會多一個月,即簽證長度為11個月;若註冊課程長度大於10個月,則簽證長度會多2個月。但是如果課程在11月份或者12月份結束,一般簽證的到期日將會是次年的3月,一般被3.15,也會有3.31的情況。

澳洲留學簽證各項條款含義解讀

2. 多次往返的權利 (multiple entry to Australia)這個權利意味着你有權在學生簽證的有效期間內合法出入澳大利亞,且次數不限。多次往返的權力是學生簽證和一般的旅遊簽證的主要區別之一,一般的旅遊簽證只允許申請人單次進入澳大利亞,而不能往返。

3. 打工的權利自2008年4月26日起,獲得澳大利亞學生簽證的學生,在澳合法打工的權力自動生成。也就是説,海外學生持有效的學生簽證到達澳大利亞開始註冊課程之後,將自動獲得打工許可。學生無須再像以前一樣在抵達澳大利亞之後再行申請一週20小時的打工許可。

4. 配偶/未成年子女陪讀的權利符合條件的學生簽證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權申請陪讀,合法居留澳洲。但是簽證長度少於12個月的簽證(例如570簽證),家人不能申請陪讀。

5. 陪讀配偶學習的權利申請陪讀簽證的學生的配偶有權在澳就讀短期課程,但是課程長度不得超過3個月。否則,陪讀配偶需申請獨立的學生簽證。在這種情況下,陪讀配偶可以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

其次是應盡的義務1. 8105條款 打工時間限制持有學生簽證,意味着留學生自動獲得打工的許可,但是在開課期間你每週最多隻能工作20小時(包括雙休日)。如果學生打工時間超過了每週20小時,澳大利亞移民部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該學生所持有的學生簽證。

8105條款也有例外:一是學生在學校放假期間的打工沒有時間限制;二是學生申請的課程中包含的工作實踐內容不受打工時間限制;三是無報酬的義務工作不包括在內;四是574類簽證持有者和就讀碩士課程的573類簽證持有者的配偶沒有打工時間限制;五是學生不能在課程開始之前打工,即在學校的註冊確認書(COE)上所標註的課程正式開始日期之前不能打工,包括語言課程。

2. 8202條款 學習限制在持學生簽證到達澳大利亞之後,學生必須在註冊課程中保持全日制的學習,並且在每個學期的出勤率必須保持在80%以上,而且每學期的在校成績還必須達到學校滿意的程度。因此學生必須注意自己的出勤率狀況。如學生的出勤率不理想,要仔細檢查學校發的warning letter, 在自己可以控制自己的情況下,確保自己不連續缺課。至於成績的問題,澳大利亞各個學校對學生的學習容忍度不太一樣,有的要求成績通過50%,有的要求通過40%, 不過無論如何,成績不好都是很危險的信號,要提前做出反應。至於生病、心理問題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缺課和成績問題,在有病假條,醫院證明等其他證明的情況下,都可以得到豁免。並且,大多數學校都會在向移民局報告之前,給學生一到兩次的解釋機會。

基本上澳大利亞每個招收國際學生的學校都會設置專門的國際學生輔導員,對於第一學期學習有嚴重困難的學生,建議立刻向輔導員諮詢或者更換課程。

8202條款是澳大利亞移民部為了規範留學市場,避免出現留學生到澳洲的目的不是為了學習,比如非法打工等情況的發生,特意在學生簽證條件裏設置了8202這個條款。以上2個方面的要求,只要有一個沒有滿足,根據法律,學校就必須立即報告給移民局,並且書面通知學生,在信中會告訴你違法了簽證condition 8202(3)(a)出勤率或者8202(3)(b)成績。要求你在信發出的28天內去移民局compliance office解釋。

3. 8501條款 健康保險限制作為海外留學生,澳大利亞移民部要求在澳期間必須始終持有海外學生保險(OSHC)。一般來説學生支付的第一筆學費中都已經包含了健康保險的費用,學校在收到學生的學費之後會為學生代辦健康保險事務。學生只要在抵達澳大利亞之後根據學校的指導去索取健康保險卡即可。但是學生也要注意自己的健康保險卡的有效期,並且及時地續約,以便確保自己在澳期間始終持有海外學生保險。

關於OSHC,請看此貼普及一點OSHC(海外學生醫療保險)的常識

4. 8516條款在取得澳大利亞學生簽證之後,你必須繼續遵守申請學生簽證時所要求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兩點:

一是必須保持在原來簽證類別下的課程學習。

如果學生想要在同一個學校同一個層次的課程之間變更,那麼學生無需重新申請簽證,只需將新的課程的COE及時通知移民局即可。

如果學生想要更換不同層次的課程,比如讀本科的換成讀diploma,或者讀diploma的換成讀研究生,由於學生簽證的類別已經變更,因此需要重新申請學生簽證。對於已經在澳洲的同學,卻並不需要像出國時那樣的麻煩步驟。

如果學生想要更換不同的學校,至少在申請簽證的學校完成6個月的主課。如果要在完成6個月的主課前更換不同學校,需要現在的學校同意,並提供a letter of release,在這之前,需要你的新學校已經給你出具offer,當新學校收到你的a letter of release後,才會給你發出COE和註冊。

當你更換學校後,同樣需要通知移民局,並提供新學校出具的COE。

5. 8517條款如果學生簽證持有人有18歲以下子女作為陪讀人員,那麼簽證持有人必須確保學齡階段的陪同子女在澳大利亞就學。

6. 8532條款如果你不滿18週歲,並且不準備在澳大利亞和你的父母、法定監護人或者其他有你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推薦的18週歲以上的親屬或其他人一起居住,要想獲得申請簽證的成功,一般是由學校擔任監護人,因此學生不能隨意改變學校安排的住宿和監護人等安排。如果你在澳大利亞後尋求或被要求變更食宿及一般福利安排措施,你必須提供你的教育機構出具的認可你新的食宿及一般福利安排措施的證明書。DIMA的XX以及你的教育機構會向你提供18週歲以下——教育機構認可的/福利安排措施的`標準文件。你的機遇機構將歸保留副本並把原件送交給DIMA。。

7. 8533條款學生簽證持有人必須在到達澳大利亞的7天之內通知學校你的居住地址。如果你的居住地址有變化,你必須在7天之內通知你所在的學校。如果你轉學或者升學的話,也必須在收到新的COE後的7天之內通知原來的學校。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你的學校有責任知道你的居住地址以便在你對出勤率/課程安排感到不滿意的時候,學校可以及時與你取得聯繫。如果你希望變更學校,你必須在變更後的7天以內通知原教育機構有關事宜,並讓新的校方以電子登記形式向原學校確認入學登記情況。如果你不遵守上述規定的話,你的學校可能因此而無法與你取得聯繫,這將有可能導致你的簽證資格被取消。

8. 8534條款如果你不是由澳大利亞聯邦或你本國政府資助的學生並且你的評估等級為3,4,5級,你所就讀的課程長度是10個月或以下,在學生簽證上就會被附加8534(No Further Stay)條款,這意味着簽證到期前,除了移民申請和工作許可外,學生不能在境內申請任何的簽證來延期居留,包括學生簽證延期。簽證到期學生就必須離開澳大利亞。如果學生想要再就讀其他課程,也必須返回中國重新辦理學生簽證。

但以下情況除外:

你的教育機構出具的提供教育課程證明書必須説明你的學習時間超過10個月。如果這樣的話,不得繼續在澳大利亞停留的條款將不會被應用到你的身上。提供教育課程的證明書不是一項必需的文件,它也不能説明你已經開始了課程的學習。

條件8534是為了防止簽證持有人申請其它簽證繼續留在澳大利亞。評估級別是3和4的,如果課程長度超過10個月,條件8534也是一個自由裁量的條件,會根據申請者個人情況決定這是否續簽。

有這個8354的簽證,如果想要申請其他簽證,一般不能online申請,只能paper遞交的。遞交的表格中會有一項是問你有沒有condition 8534,如果有的話,可以選申請remove condition 8534一項。移民局會先處理你的remove 8534的申請。時間一般為2周+。

9. 8535條款如果你是由澳大利亞聯邦或你本國政府資助的學生,那麼無論你的評估等級為哪一級,也不管你在澳大利亞的學習時間如何,你都將不得繼續在澳大利亞停留。這意味着你在進入澳大利亞以後將不會被批准新的簽證,但以下情況除外:根據第157P號文件提出的申請工作許可的學生簽證、你的資助機構同意的進一步學習簽證或者保護性簽證。

該項簽證條款的效果主要體現在,除非出現某些你自己不能控制的特殊情況,你在簽證有效期之外不得繼續在澳大利亞停留。當然你也可以申請你的資助機構同意的進一步學習簽證或者保護性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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