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案例讀後感

來源:文萃谷 2.43W

我給你兩篇文章 一個是 發在我心中法.是我們的行為準則.更是國富民強的制國方略.自古有云:[國.無法則亂.民.無法則貧".我們是新世紀的少年兒童.在家長的關懷下.在老師的教導下.在法律的保護下.健康的成長.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更應該學法.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會的角落裏.仍窩藏着一批批社會的[垃圾".他們不時的在玷污着我們文明的社會.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擾亂社會治安.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學生--年僅14歲的馬某.與其表弟在逛完書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隊陌生男子.二人在什麼都沒弄清楚的情況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強行搜身.隨後.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討錢.而馬某卻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蹤了--第二天.人們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發現了馬某的屍體.只見她躺在潔白的雪地裏.被罪犯用雜草胡亂地覆蓋着-- 類似這樣的案例也許已屢見不鮮.但當我們聽了馬某老師的一番敍述後.卻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時感到震驚.馬某是該市%26#215#215,中學的一名八年級學生.記憶中的他.十分聽話且學習優秀.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好班長.就在案子發生的前一天.她還被評上了優秀團員.而此時老師手握着尚未發出的團員證.已是泣不成聲--14歲啊.如花般的[成熟"季節,14歲的年輕生命喲.就這樣在冰冷的[純潔"裏畫上了句號. 我們在哀歎惋惜的同時.不得不提出質疑: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中學生.怎能如此輕易地相信一個陌生人?因為父母.老師的關愛.給世界罩上了一層朦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慘結局!望着雪地裏那已逝去卻尚不安分的生命.難道我們不應該有所覺醒嗎?!馬某的悲劇似乎告訴我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然而年輕衝動的我們.是否就一定能正確地詮釋這個[防"字呢? 當今.最普遍也是最為人們關注的話題.大概就是[校園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説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説明.終於老羞成怒.用匕首將期中一人刺死--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學生馬某更是由於自己的單純.幼稚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喟歎.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我認為.要根本地避免悲劇重演.無非是四個字:覺悟.行動. 方才兩個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劇[不偏不倚".恰恰發生在他們身上.也許有人會説:[他們也真夠倒黴的.個個前程似錦.卻遭遇如此劫難!"試想.假如在他們年輕的生命中.不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們是否就真的能夠[前程似錦"呢?二人的悲劇.看似單純.衝動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他們的.法制觀念淡薄.這種思想意識上的淡薄.不僅取決於他們個人.更是由於周圍的環境造成的.這固然是他們的悲劇.也是他們父母.老師的悲劇.更深一層地.就是整個社會的悲劇!再設想.如果陌生男子在產生不法念頭的時候.能用[法"剋制自己,如果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時候.能用[法"保護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的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現在.我們總該明白當今社會.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為青少年的我們.不僅要學法.懂法.更要善於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為實現我國的素質教育做出貢獻. 朋友.你我都處在花一樣的年華.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我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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