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簽證辦理需避免哪些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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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簽證是留學生順利前往留學地的必備條件之一,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日本留學簽證辦理要避免的誤區,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日本留學簽證辦理需避免哪些誤區

  日本留學簽證辦理需避免的六大誤區

日本留學簽證誤區一:國內成績不重要

很多申請人都誤認為,反正要出國留學,國內成績就無所謂了。其實,日本的東京、橫濱等很多地方,已經強化了對留學生成績的考核。很多院校會以留學生在國內的成績,來判斷學生的學習能力。華恆教育專家介紹,從遞交材料方面來看,日本方面與中國教育部已達成協議,對投遞者的高中生畢業成績、會考成績、大學聯考成績進行認證。成績不同,學生申報學校的檔次也會不同。

日本留學簽證誤區二:學了語言就有日本大學的入學資格部分申請人還存在着在這樣的誤區:自認為在國內唸完高中,到日本學幾年的日語後,就可以直接進入日本大學就讀了。

其實不然,留學日本必須有一定的語言能力以及必須達到相應的符合進入日本大學就讀的入學資格,這兩個條件是並列的,不可以相互取代的。

日本留學簽證誤區三:在中國沒考上大學就到日本

並非如此,到日本留學其艱苦性遠遠超過在國內。目前已有不少中國留日學生未能完成學業被困在日本的語言學校或專業學校;而且到日本留學也必須滿足入學條件。

日本留學簽證誤區四:國內學不學日語無所謂

很多申請人對國內的日語培訓課程不夠重視,他們認為,在國內學不學日語是無所謂的,都覺得可以先去日本的語言學校學日語,然後再申請就讀學校就可以了。其實不然,即使入學日本語言學校申請人也需要在國內學習日語的學校開具一定的課時證明;但是,由於具備開具課時證明的學校太多,再加上學校管理不夠規範,所以這種證明的可信度有限。

目前日本的大學對留學生的日語水平有了比較高的要求,申請人必須具備一定的日語水平才能入學日本大學。專家建議準備留學日本的申請人蔘加考試,這項考試高中生如何去美國留學是由日本國日語鑑定協會事務局於1991年設立的.,是日本教育部門認可的一項考試,專門針對母語為非日語的人士。自2008年開始,每年將有6次考試機會。

當申請人的日語達到二級水平,就可以直接申請日本短期大學或大學,這樣還可以提前完成留學日本的學習計劃。

日本留學簽證誤區五: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就能拿到留學簽證

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未必就能拿到留學簽證。簽證官在決定簽證的時候,會非常關注申請人的日語學習能力和學習意志。有的申請人連基本的日語日常會話也不能應付,就很難使簽證官相信他有能力在日本學習;有的申請人沒有明確的學習目的,只是以留學為藉口到日本打工,這樣也很容易被簽證官拒籤;有的申請人沒有充分的經費證明,使

得簽證官懷疑其在日本留學的經濟能力,從而遭到拒籤;赴日留學簽證銀行存款證明雖然沒有存款時間長短的限制,但在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和申請簽證時都要被參考。還有一些申請人的材料被使領館發現有錯誤或者不真實,也會遭到拒籤。這也就是一些申請人雖然取得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卻沒有拿到簽證的原因。

日本留學簽證誤區六:認為有錢就可以留學

很多申請人都認為,只要家裏有錢就可以留學,這是一種不對的認識;反之,即使沒有經濟實力也能留學,也是不正確的。

實際上,留學所需要的經濟擔保並不是走過場,而是要求留學生提供父母經濟收入的完税證明以及税務部門出具的納税證明,並要求遞交父母3-5年內的收入合計,這對於很多中國留學生來説是相當困難的。專家建議申請人應該冷靜計劃,多考察、多選擇,不一定非要往熱點區域扎堆。

  日本留學簽證材料清單

一、申請在留資格時,代理人需要向該學校所在地區的地方入境管理局及該局支所審查課或第一審查課提交下列書面材料各一份:

1、在留資格認定證明申請書

2、外國申請人兩張照片

3、護照的複印件

4、證明代理人具備代理資格的證件

5、入學許可書的複印件或其他准許申請人入學的證明材料

6、申請人履歷表

7、最終學歷畢業證明書

8、日本語學校的修業完了證明書及出席、成績證明書

9、證明本人或本人以外有支付在日本停留期間一切費用的資料

10、申請人擬在日本學習的內容(科目、時間)的證明材料

11、其他入境管理局所要的證明材料

12、回郵信封(付430日元郵票)

二、申請辦理日本留學簽證時須遞交材料如下:

1、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正本2、兩份留學理由書(詳細寫明去日本學習的目的和學科)

3、本人經歷書(寫明從上國小迄今為止的情況)

4、誓約書(由日本駐華使館發給,本人應簽名或蓋章)

5、日本入境簽證申請表(由日本駐華使館發給)

6、親屬關係表(由日本駐華使館發給)

7、本人如在國內直接申請簽證,上述所有材料須遞交給日本使館,日本使館再將材料送回日本國內審查,通常需要較長時間,而且被拒籤的可能性也比較大。因此,建議採取由在日本代理人代辦的方法。

  日本留學簽證辦理的三大注意事項

凡是被允許在日本逗留的外國人,根據每個人的逗留目的,有“在留資格”(27種)和“在留期間”的規定。而且每種“在留資格”可從事的活動內容都有限制。如果不經許可從事了有收入的活動等所謂資格外活動的話,將有可能受到強行遣返、不能延長在留期間或不能變更在留資格等處分。

【必須留意在留期間】

辦理一次申請可獲得的在留期間,“留學”資格為2年或1年,“就學”資格為1年或6個月。因此,在在留期間到期後仍希望繼續逗留時,必須辦理在留期間的延長或在留資格的變更手續。

【應儘早辦理申請手續】

如果因沒有辦理在留期間的延長或在留資格的變更手續而導致過期的話,即使自己不是有意的,也將被視為“非法逗留者”。在留期間的延長可以在到期的2個月前開始申請,所以應儘早辦理申請手續。

最近,由學校代替本人集體辦理在留期間延長手續的作法已相當普遍,以致於越來越多的日語學校學生甚至不知道入國管理局的存在。在留手續本來是應由本人直接到入國管理局辦理的,所以希望各位掌握好自己的在留資格、在留期間和辦理手續的方法。

【感到不安時,在辦理申請之前先向諮詢機構諮詢】

若沒有因病等不得已的理由卻出席率不好的話,將被視為不專心學習,致使在留期間的延長和在留資格的變更遭到拒籤。即使有理由,但若沒有證明的材料也有可能被拒籤。而且一旦被拒籤,則很難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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