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貧困學生工作計劃
根據教育局關於學生資助的相關工作文件和意見,結合我校實際,認真研究上級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計劃,全面開展本學年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導引,以努力構建和諧校園為目標,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為主要目的,以全面落實國家教育惠民政策,順利完成資助工作為主要任務,積極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確保我校我校各類學生得到有效資助,使其順利完成學業,促進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好各項資助政策,使各項資助政策落到實處;完善學生資助管理工作,使學生在公開、公平的原則下接受資助;爭取各方面資助資金,使更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有效資助。
三、工作任務
1、每學期做好貧困生的調查工作,及時家訪。
2、填寫貧困生登記表,建立貧困生檔案。
3、做好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申請和發放工作。
4、做好校內自救工作。
5、協調各方面力量發展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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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機構
1、仁和鄉國小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國鈞 全面負責學生資助工作
副組長:冉萬里 具體安排相關的落實工作
盧從國 負責督查相關的落實工作
組 員:陳 俊 負責貧困生登記、核實及資助對象的公示、
報送、學生檔案管理等工作
楊應戰 受資助學生評審小組組長
班主任 負責教育惠民政策的宣傳工作
2、仁和鄉國小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
辦公地點:財務室
辦公室主任:陳俊
辦公室配置:資料櫃、電話、計算機、打印機、互聯網
電話:0827-8627131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資助政策學習
認真學習領會政策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做到理解和運用,準確把握、規範操作,確保國家資助政策惠及到每一位貧困學生。
(二)規範資助工作管理
制定資助管理工作制度,成立貧困家庭學生資助辦公室和家庭貧困學生評審小組,做好貧困學生認定和評審工作,嚴格履行發放的簽字手續,確保真實,信息資料齊全,按年、班級分類存 共 2 頁
檔備案,評審結果公式化,管理工作制度化。
(三)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
資助款項是專項資金,落實帳目資金流向。加大監管力度,使資金足額、及時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時須經學生家長、學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長簽字確認。否則追究責任。
(四)加大資金政策宣傳
在資助過程中,要將資助政策規定和受助學生信息公開,通過黑板報、廣播和主題班會進行宣傳,使廣大學生知曉受助權利,把資助工作制度化、公開化。
二0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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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貧困學生工作計劃 [篇2]
根據省、縣、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工作意見,結合我校實際,認真研究上級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計劃,全面開展本學年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導引,以努力構建和諧校園為目標,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為主要目的,以全面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順利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資助工作為主要任務,積極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確保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得到有效資助,使其順利完成學業,促進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落實好各項資助政策,使各項資助政策落到實處;完善學生資助管理工作,使學生在公開、公平的原則下接受資助;爭取各方面資助資金,使更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有效資助。
三、工作任務
1、每學期做好貧困生的調查工作,及時家訪。
2、填寫貧困生登記表,建立貧困生檔案。
3、做好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申請和發放工作。
4、做好校內自救工作。
5、協調各方面力量發展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資助政策學習
認真學習領會政策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做到理解和運用,
準確把握、規範操作,確保國家資助政策惠及到每一位貧困學生。
(二)規範資助工作管理
制定資助管理工作制度,成立貧困家庭學生資助辦公室和家庭貧困學生評審小組,做好貧困學生認定和評審工作,嚴格履行發放的簽字手續,確保真實,信息資料齊全,按年、班級分類存檔備案,評審結果公式化,管理工作制度化。
(三)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
資助款項是專項資金,落實帳目資金流向。加大監管力度,使資金足額、及時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時須經學生家長、學生本人、班主任和校長簽字確認。否則追究責任。
(四)加大資金政策宣傳
在資助過程中,要將資助政策規定和受助學生信息公開,通過黑板報、廣播和主題班會進行宣傳,使廣大學生知曉受助權利,把資助工作制度化、公開化。
2015年學生資助管理工作運行表
資助貧困學生工作計劃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學區家庭困難學生的救助力度,規範救助工作,充分發揮助學工作應有的`社會效益,讓每一位貧困的學生都能有書讀、都能讀好書。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救助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教育教學方針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教育工作的決定》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有關資助困難學生的政策,積極籌措救助資金,切實加強我鄉貧困學生的救助工作。努力做好睏難學生的社會救助工作,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貧困而輟學。鞏固我校的入學率,促進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提高。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家庭困難學生救助工作管理機構,並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救助工作。實行任務到人,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學校領導機構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三、政策宣傳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救助政策,學校及時公示欄內予以公示,對於上級分配給我學區的救助指標,受助學生名單在公示欄中公示,接受人民的監督,杜絕助情感學、助親屬學、助富裕學。
四、救助對象條件
1、孤兒、父母一方亡故的或父母離異的單親家庭;
2、有農村社會救濟證的;
3、軍烈屬的子女家庭比較困難的;
4、現在學校的病殘户;
5、農村年收入低於800元以下的困難户;
6、因突發事件致貧的;
7、農村兩女户和獨生子女户。
滿足下列條件的學生不予救助:
父母一方或雙方屬財政供養的人員的子女。
五、救助程序
1、每學期開始由個人提出申請。班主任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表及各種材料報學區救助小組審查。
2、學校組織調查審核。
3、學校將審核結果在公共場所和學校公示欄中公示七日以上,無異議後組織填表。
4、報各村委和政府審核。
5、上報市救助中心。
六、資金來源管理
1、市救助中心下拔的專項救助資金。
2、學校籌措救助資金。
3、社會各界人士友情捐助。
4、資金實行專户管理。救助資金到位後,及時發放到困難學生的手中,學校不截留,不挪用,不轉移救助對象。
七、檔案管理
學校對困難學生家庭在學期末進行一次摸底並存檔,便於下個學期救助對象的確定得到依據。對輟學救助對象的救助資料要正確、完備、清晰、工整。資料不得泄漏。
八、救助責任
家庭困難學生救助工作實施責任追究制。學校對救助工作實行定期督查。確保資金到位,對在工作中弄虛作假,以及頂冒截留,挪用貪污助學金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資助貧困學生工作計劃 [篇4]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市縣有關資助困難學生的政策,為給家庭困難的學生的發展和成長提供一定的物質保證,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貧困學生救助範圍:東山完小在校學生。
二、貧困學生類別等級:
1、特困生主要指父母雙亡或父母缺一方或遇突發性事件無經濟來源的學生。
2、貧困生指家庭非常貧困的無經濟來源的學生。
3、困難生指父母或學生多病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難的學生。
三、貧困生救助標準:
救助標準:250元——50元
四、貧困生救助程序:
1、貧困生填寫救助申請表,班主任推薦到總務處;
2、學校派專人到學生家中實地調查瞭解,為資助提供真實依據;
3、學校辦公會研究確定,校總務處執行落實,學校存檔並及時張榜公佈。
五、貧困生救助實行淘汰激勵制:凡被救助的貧困學生除家庭狀況符合規定標準外,必須勤奮努力、愛惜資助。如不思進取,學不專心,違規違紀則中止資助。
六、貧困生救助工作,每學年研究一次,一般在新學年開學後調查落實。
七 、經費來源:教師捐資及其他各項捐助。
201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