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競賽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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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九月,我們迎來了西電又一批莘莘學子——08級新生。俗話説:無規矩無以成方圓,為了規範大一新生的大學生活,使其進一步明瞭校紀校規,在軟院領導和輔導員的精心策劃和組織下,於上週星期日晚上6:30在D樓212教室展開了新生學習學生手冊知識競賽的決賽。

知識競賽觀後感

決賽在同學們的熱烈歡迎中拉開帷幕。場上的選手們做好了充分的準備,並且在場上表現的十分敏捷,答對了一道又一道的難題。參賽選手在看似無硝煙的戰場上,比知識、賽沉着,各自為所在的班級增添榮譽,場下的觀眾也都為代表自己班級的隊伍捏一把汗。經過必答題、搶答題、風險題三輪題目之後,代表1308104班,來自1#304的三位女英雄贏得了最後的勝利。正所謂,巾幗不讓鬚眉!

然而,舉辦這次競賽只是一種手段,最終目的是讓同學們通過對學生手冊的瞭解,並且經過自己的理解和認識,並將其付諸於實際行動,從而提升自己素質,通過這次知識競賽,同學們普遍表示自身的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都有了顯著的提高。這必將對大學四年的學習與生活,乃至以後的人生道路產生重大的影響,指導大家在正確的人生道路上越走越遠

2009年12月4日,陝西省青少年法律知識競賽決賽在陝西省電視台播出。學校組織在學生觀看後寫了觀後感。我看完後感慨萬千,青少年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識多麼重要又多麼多啊!

法國啟蒙思想大師孟德斯鳩指出:" 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 可見,人們要獲得真正的自由,就應該學習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為。

法的表現形式問題實質就是法的效力等級問題。我國法律的主要形式有: 憲法: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我國一切法律、法規的母法。法律是依據憲法的原則和規定製定的,其地位低於憲法,但高於其他的法律淵源。其他法律、法規是憲法的子法。子法如與母法的內容相違背,子法則無效。

17歲的李海港、16歲的王鵬兩少年痴迷網絡遊戲後,學習成績一落千丈。終日流連於網吧中,並很快和社會中的不良人員廝混在一起。一日晚,倆人在上網時,由於缺少上網費用,就夥同他人將某中學耿某、馮某攔下,強行搜光了兩人身上的錢,並跟隨兩人住處繼續實施搶劫。搶劫後的75元大部分用於上網。之後李海港和王鵬相繼被警方逮捕。他倆因搶劫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並處罰金2000元。

李海港和王鵬兩個人的後果是極其可悲的,就因為網絡的誘-惑,僅僅75元就讓他們三年的大好青春將在監獄裏度過!法律對我們是極其重要的,如果當時他們倆人懂得這樣做的後果,就不會造成今天的結局。所以我們尤其是青少年,更要懂法,守法。不然就會付出慘痛的代價。法律並不是多麼神祕的,只是以一種不可抗拒的強行措施來規範人們的基本行為。他和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就拿交通來説吧,走路看上去是最簡單的事,可是還是有法律在規範我們。比如説,紅綠燈。這看起來很簡單,但又有幾個人敢説生下來就沒違反過一次呢?所以説,法律時時刻刻都在我們身邊。我們不能因為一步不小心而發生不安全的事故,那是極其不值得的。其實,遵守法律也不是那麼難,只要我們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這些事故就不會發生。而中學生需要遵守的也極其簡單,只要我們聽父母老師的話,遵守中學生守則。但是違反法律更簡單,現在不僅僅是小孩子迷戀於網絡,不少大人也沉迷其中,其實網絡不僅促使未成年人進入犯罪的道路,而且影響我們的身心健康發展。這是多麼可憐的事啊!我們絕不能被虛擬世界的快樂牽着鼻子走,一定要認清網絡的危害,不因一時之快而走入了犯罪的道路,遺憾終生!

正是因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如此和平和安定,正是有了法律,我們的基本權益才能得到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給我們帶來的良好環境,並努力遵守他們。最後,讓我們學法,守法,用法,共建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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