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中國小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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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保障各項招生政策穩妥落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合肥市中國小招生計劃,希望大家認真閲讀!

2017年合肥市中國小招生計劃

  一、總體情況

2017年全市會考報名人數為66829人。其中市區29488人,比2016年增加1646人。目前市區理科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考試均已順利完成。

  二、普通高中招生主要政策情況

(一)指標到校生繼續不設置最低錄取控制線。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繼續執行省教育廳“不得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規定,以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為底線。市區省示範高中指標到校生比例保持85%不變,按照各國中實際就讀滿三年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分解到市區各國中學校。各國中學校省示範高中指標到校生計劃待考生資格審查後予以安排並公佈。

(二)優化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2017年安排市區普通高中計劃20730人。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繼續聯合招生,每校招生計劃1750人(不含國際班招生人數)。合肥168中學市區增加招生計劃100人、合肥十中增加招生計劃100人。因學校定位等問題,安徽大學申請所屬附校暫停招生一年。

市區省示範高中招生計劃14330人,佔總計劃的69.1%;省、市示範高中招生計劃16760人,佔總計劃的80.9%,較2016年增加470人。

(三)省示範高中繼續實施特長生招生。省示範高中特長生、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國際班等招生學校、項目均保持不變,個別項目招生計劃進行微調。根據合肥二中藝術特色定位,為滿足社會和學生需求,合肥二中2017年面向四縣一市自主招收50名美術特長生,會考成績達到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根據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其他公辦學校不得跨區域招生。

(四)民辦高中實施面向外地自主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實行與當地公辦學校同等管理,自主招生計劃實行與當地公辦學校同期面向社會公佈。跨區域自主招收學生的會考成績不得低於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招生方案(含自主招生方案)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後向社會公佈。

(五)嚴格政策性加分程序。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皖教基〔2017〕7號規定,加分項目、分值、條件與2016年保持不變。今年將實行“四級審核、三級公示”,即學校審核、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市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和合肥日報等媒體向社會公告,在班級和校園內公示、在區教育主管部門網站公示、在合肥教育網和合肥招生考試網公示。

  三、義務教育招生主要政策情況

(一)堅持屬地管理和依法依規原則。一是堅持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承擔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責任,統籌做好區域內公、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確保區域內所有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各縣(市)區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和學區將及時向社會公佈。二是堅持依法依規。任何學校均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機構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不得以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錄取學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嚴禁公辦學校跨行政區招生。各學校須嚴格實行“陽光分班”。三是嚴格執行“單校劃片”、“兩個一致”的`招生入學辦法,即適齡兒童少年户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户籍一致並單獨立户;適齡兒童少年户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地址一致。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免試入學。四是國小入學年齡。根據省廳規定,國小入學年齡原則上為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止12月31日之前年滿6週歲的兒童。根據省廳要求,2017年秋季國小和國中起始年級要達到標準班額。

(二)嚴格擇校生和特長生招生。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公辦國小原則上不得招收擇校生,公辦國中招收擇校生不得超過招生總額的4%。執行省廳“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鈎的費用”規定。除經省教育廳批准的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學校外,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名義進行招生。特長生招收工作由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制定招生辦法,嚴禁組織文化課考試。

(三)優化入學程序。一是關愛隨遷子女入學。7月8日前各縣(市)區公佈接收隨遷子女學校名單,並進一步簡化手續、方便家長,統籌安排入學工作。隨遷子女在規定時間到居住證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地點報名,並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的居住證(持證居住滿1年)、經商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證等材料。二是境外人員子女入學。華僑、華人、港澳台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別需縣(市)區僑(台)務部門、外事部門出具證明,由居住地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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