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證明

來源:文萃谷 2.13W

"工作證明原件"只需要去原單位開一個證明,蓋一個單位公章就可以了,這個是形式審查,不是實質審查,沒有那麼多的人力物力來調查你到底做了幾年技術工作,是不是研發?只要你是畢業兩年後報考的,就推定你從事技術工作2年。我上一年報名找的一個同學的公司蓋的章,因為我之前做的根本不是技術類工作,當時詢問成都負責報考的人,人家説隨便找一個單位就可以。找個這個行業的公司給你開個證明蓋章就可以了。證明你在他們公司工作且年限足夠。

代理人證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出質人:

質權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

委託事項:

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更正有關材料的權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錯誤;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3. 其他有權更正的事項:

委託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出質人、質權人蓋章或簽字:

第十八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關於“(二)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接下來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企業核名資料中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能行使什麼權力?

由於是指定要改代理人幫忙我們完成核名接下來的一些工商局的手續,所以我想了解清楚。

資料的`權限:

1、同意或不同意修改有關表格內容(這個表格指的是什麼?)

2、其它有權更正的事項:(重點應該要註明什麼?)

還有就是需要問大家一個問題,該代理人是否有權力修改股東的股權分.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第六十四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第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第六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託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託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託他人代理的除外。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五)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係消滅。之所以這裏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比較全,其他地方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網,可能不如這裏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全面,確定是哪兒都能找到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原因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很容易找的,而且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現在也不是太難找。關於找具體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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